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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4章 现实的人情世故


陈华强的脸色变了又变,像是开了染坊。

他死死盯着张伟,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妈的,没完了是吧?

质疑卫生局的官方文件?

这种话亏你说得出来!

陈华强的大脑飞速运转,冷汗已经浸湿了衬衫的后领。

质疑?怎么质疑?

说这两份文件是假的?

开什么玩笑!是不是官方文件,法官当庭登陆卫生局的官网公示系统查一下,一目了然!

说这两份文件是错的?

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里闪了一秒,就被他自己掐灭了。

没错,文件是官方的,但执法的毕竟是人。

是人,就会犯错,甚至……会被收买。这些都是存在的。

可就算错了,又如何?

文件上面盖着的,难道不是卫生局的红头大印?

错了,它就不是官方文件了?

两份文件,一份是举报记录汇总。

去质疑这个?

这些举报已经归档,形成了正式的案卷记录,没看到上面都有着处罚记录吗?

质疑它,就等于指着卫生局的鼻子骂:你们连基本的核实工作都没做,就敢把举报记录归档?

你们这是行政不作为!

另一份,是《行政处罚决定书》。

去质疑它?质疑卫生局处罚错了?

真当我是个刚出茅庐的愣头青吗?!

陈华强在医疗纠纷领域混了这么多年,吃的盐比很多年轻律师吃的米都多。k可太清楚体制内的那套规矩了。

官方文件自然是有错的,错误文件也很常见,毕竟执行的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

政法系统当然有纠错机制。

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向纪检委举报,可以向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行政处罚错了,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流程,白纸黑字写在法律里,谁都可以走。

走完流程,上级说你错了,那你就是错了,这没问题!

但谁敢绕开这些流程,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法庭上,直接指着一个市级行政机关说:“你们错了!”?

那不叫头铁,那叫找死!

我以后还想不想在江城,尤其是在医疗纠纷这个圈子里混了?

规矩是用来遵守的。

上级单位发文说他们错了,那他们才是真的错了。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哪有资格评判官方的对错?

更何况,就算现在硬着头皮不服,暂停庭审,去走那个所谓的纠错流程,有用吗?

不会真有人天真地以为,行政复议那么好翻案?

知不知道什么叫官官相护?

在市县这两级单位,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县区级的卫生局借调到市级的卫生局不是很正常吗?

同一个城市,虽然单位级别有高低,但是做事的人大家都相熟!

今天你让我下不来台,明天我就能在别的案子上给你使绊子。

所以,除非你手握能把对方一锤子打死的铁证,否则人家凭什么为了你一个外人,去得罪自己的同事?

最终的结果,最多就是不痛不痒地回复你:嗯,我们研究了一下,你这个处罚决定嘛……确实有点过重了,这样吧,我们改轻一点。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套逻辑,在刑事案件里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为什么很多刑事案子中,警方一旦决定抓人,哪怕证据后来发现有瑕疵,检察院也大概率会硬着头皮提起公诉?

因为检察院如果以“证据不足”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那当初办案的民警就要吃处分,考评就得扣分!

但凡事总有变通。

如果检察院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认罪态度良好”为由,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那就皆大欢喜了。

相对不起诉的意思是:我们认为你还是有罪的,只是你犯的事儿不大,态度也好,所以就不起诉你了,给你个机会。

这么一来,警察保住了绩效,不用吃处分;犯罪嫌疑人也免于走上法庭,留下案底。

这背后全是人情世故。

可一旦案子被起诉到了法院,就算你真的是无辜的,所有证据都对你有利,想拿下一个“无罪判决”的概率也微乎其微。

因为你一旦被判无罪,就意味着检察院的审查环节出了问题,当初提起公诉的经办检察官,就要倒霉!

所以,法院往往会选择判一个缓刑。

缓刑是什么?

就是告诉你:你有罪,但我觉得你罪不至此,给你留个刑事案底,牢就不用坐了。

最常见的就是强奸案,因为强奸属于八大重罪之一,所以只要受害人报警,并提供初步的证据,让警方有理由怀疑你强奸了,那警方就会先拘捕犯罪嫌疑人,再进行侦察补充证据!

但是现在社会大家都知道,诬告频发,不少强奸案其实就是被女方报复诬告的,但是人已经被拘留了,流程就会一直走下去!

最终到了法庭上,法官一看,这尼玛玩我呢?屁证据没有都往我这报?

但法官权衡一下,最终一般会判一个缓刑!

这就是为体制错误买单!

因为强奸是重罪,如果真有证据,还能判缓刑?

能判缓刑的强奸案那都是证据不充分,甚至只有受害者的口供!

一个无辜的人,就这么平白无故背上一个会影响三代的案底,仅仅是为了不想让他们自己人担责。

很无奈,但这就是现实!

一旦判决生效,想翻案,难如登天!

你当然可以不断申诉,但省高院、最高院手里积压了多少案子?排队都能排死你。

想洗刷冤屈,没个十几年想都别想,而且你手里还得有你自己无罪的、足以推翻一切的铁证!

因为给你翻案,不仅意味着当初的公检法一大票人要被追责处罚,更意味着国家需要支付巨额的国家赔偿!

按照现行标准,一天就是四百多块,一年就是小二十万!

翻案的口子要是开大了,国家财政也吃不消。

正义是什么?

在庞大的秩序机器面前,正义有时候,真的微不足道。

所以如果真是被冤枉的,最好的时机就是在37天检察院批捕期内让律师和检察院沟通好,做一个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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