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7章 反击!反击!
别看只有五成,要看大佬漏出来的都是什么案子!
重大刑事辩护、巨额合同纠纷!
这些大标的案子,起步代理费就是一二十万,上不封顶!
随便算一笔账,哪怕按最低标准,一个月跟大佬合作一个案子,一年干十二个。抛去所有乱七八糟的成本,净收入保底也能有六七十万!
而她王倩如今给自己定的目标,不过是年薪三十万!只要被大佬看中,这目标直接超额翻倍!
不仅是案子够大,同一个案子,比如现在正在打的这个案子,她收费三万,如果是律所的大佬接案子,这案子没个五十万下不来,毕竟是十年以上刑期的刑事案!
如果经过大佬一手,虽然最终这案子还是她全权负责,但是她到手就能从三万变成二十五万!
这就是咖位!!!
可是大佬凭什么跟你合作?
胜率低了、业务能力差了,搞砸了不仅赔钱,还会败坏大佬的名声!
所以,她必须在法庭上,展现出自己最强悍的专业能力。
今天这场庭审,因为张伟的存在,早就成了全行业关注的焦点。王倩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自家律所的那几个合伙人,此刻绝对正坐在屏幕背后死死盯着直播。
至于直播间里那些吃瓜群众觉得她替恶人辩护没底线?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她又不赚这些普通网民的钱,这些在弹幕里骂娘的人一辈子都未必付得起她的咨询费。她根本不在乎他们的看法,只要让律所的老板们看到她能在张伟和公诉方的绞杀下打出漂亮的反击,这就足够了!
如果说在张伟和公诉人的联合指控下,她还能胜诉,那只能说张伟就是个纸老虎!
王倩站直了身体,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之前那副木然的神色瞬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锋芒毕露。
“审判长,辩护方对公诉人的指控逻辑,持有根本性异议!”
王倩一开口,那脆亮的嗓音瞬间切断了法庭内公诉人营造出的压倒性气场。
王倩翻开早就准备好的辩护词,毫不退让地迎上公诉人的目光。
“法律讲究的是客观构成要件的严密性,而不是朴素的道德审判。”
“公诉人刚才列举了四起典型案例,并指控我当事人是‘借故生非’。但请合议庭注意,公诉人自己也承认了一个极其关键的客观事实:这四起案件,全都有明确且真实的起因!”
王倩逻辑咬得死紧:“高铁上,那名男乘客的小腿,确实触碰到了我当事人的身体;”
“夜市炸串摊,摊主在言语沟通中确实没有提供土豆条;”
“烤猪蹄群里,老板确实使用了‘爹们’这种带有性别指向的词汇,且群内争吵,老板无脑战队老顾客,一句话没说将我当事人踢出群聊;”
“而在商场过道里,那名四岁男童的手,也确确实实推在了我当事人的臀部上!”
“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物理接触与言语摩擦!不是我当事人凭空捏造出来的无中生有!”
王倩伸手敲击着桌面,掷地有声:“既然有客观起因,那就属于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而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公诉方显然遗漏了最高法关于寻衅滋事司法解释中最重要的一项前置条款!”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除非——”王倩故意拖长了尾音,目光直视审判台,“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王倩反击道:“请问公诉人,在你们提交的卷宗里,有任何一份证据证明,我当事人在发布视频前,受到过公安机关的警告训诫吗?”
“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在群里吐槽前,收到过相关行政部门的批评制止吗?”
“甚至,你们有证据证明短视频平台向她下发过违规处罚通知吗?”
王倩猛地合上卷宗:“没有!什么前置处罚都没有!”
“在没有任何有关部门进行批评制止的前提下,公诉方仅仅因为后果严重,就直接跨过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强行将我当事人由偶发矛盾引发的过激言论,拔高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辩护方认为,这属于极其严重的法律适用错误!公诉方不能为了追求定罪,而肆意扩大寻衅滋事这个口袋罪的打击范围!”
这番话一出,被告席上的陈锦婷猛地抬起头,眼睛里爆发出狂喜的光芒。
她听懂了!
她虽然不懂那些复杂的法条,但她听懂了王倩的意思——因为没有警察先来警告她,所以直接定罪是错的!
“好姐妹!太专业了!”陈锦婷激动得浑身发抖,姐妹果然是在装糖,就等着阴对面一手!
但直播间的网友却彻底炸了锅。
【我草泥马!这特么也能洗?】
【神特么没有前置处罚就不算犯罪!那女摊主都跳江死了,还要什么警告?警告死人吗?】
【太不要脸了!把逼死人的网暴说成‘过激言论’,这律师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虽然我很生气,但她引用的那个司法解释好像真的是这么写的……这也太恶心了吧!难道真能让她逃过去?】
【钻法律空子!这就是无耻的讼棍!】
【虽然.......但是........这四个典型案例好像只有四岁男童猥亵案能跟债务搭上点关系,毕竟张伟是真给钱了】
面对王倩的反扑,公诉席上的检察官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辩护人,请你不要断章取义,偷换概念!”
公诉人怒斥道:“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写得清清楚楚,是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特定的人际关系纠纷,才属于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的范畴!”
“这也是法律出于对熟人社会、民间矛盾的宽容与调解考量!”
“请问辩护人,本案中的这三十七名受害者,哪一个是陈锦婷的家人?哪一个是她的邻居?她和受害者之间存在任何债务或者婚恋关系吗?”
“没有!全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公诉人厉声喝问:“一个专门在公共场合、网络空间里狩猎陌生人,利用极其微小的摩擦无限放大,肆意摧毁他人生活的恶势力团伙头目,你竟然敢用处理‘邻里纠纷’的条款来为她脱罪?”
“辩护人,你是在公然挑战法庭对汉字的正常理解吗!”
(太惨了,今天写上头了,没注意到时间忘了发章节占位,直接过了24点,19号缺勤,痛失2000块钱全勤,啊啊啊啊啊,该死的臭柿子,竟然没有补卡的选项,还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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