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7章 线索
江城第一医院,张伟和张馨予以及一个年轻男人走出医院大门。
这个男人就是把张馨予迷得五迷三道的唐宇哥,是苏省的一个律师,目前刚从金陵的一家中大型律所出来回到老家县城自己开办了一家小型律所。
和张伟当年的那家临街律所差不多,虽然落魄,但充满希望。
“医生的话都听见了吧?”张伟抖了抖手里的检验报告,转头看向走在旁边的张馨予。
张馨予低着头,乖巧地“嗯”了一声。
“这几天在家里好好休息,别熬夜玩手机,把身子养一养。这周五早上空腹过来做手术。”张伟像个老干部一样叮嘱着。
旁边,唐宇赶紧接话:“伟哥你放心,我这几天哪都不去,就在江城全天候陪着她,保证把她照顾好。”
唐宇长得斯斯文文,戴着副金丝眼镜,一身藏蓝色的休闲西装熨烫得没有半点褶皱,说话时语气温和,带着天然的诚恳。
这人是上周末连夜赶到江城的。
张伟周日见了他一面,周一带着两人来江城第一医院做了一套详尽的初步检查,今天周三是专门来拿报告并跟主治医生定手术时间的。
凭良心说,这几天接触下来,张伟对唐宇的整体印象很复杂。
从硬件来看,唐宇是苏省的一名执业律师。之前在金陵的一家中大型律所做到了独立主办律师,最近刚回老家县城自己开办了一家小型律所。
这发家轨迹,跟张伟当年在江城临街开小律所起步时简直如出一辙。
只不过一个是主动的,一个是被动的。
谁是被动的,张伟不说。
而且交谈当中,唐宇谈吐得体,这几天跑医院挂号、缴费、排队拿药,事无巨细全包了。对张馨予的体贴照顾也挑不出一点毛病,甚至连对待张伟这个大舅哥,也是恭敬中带着恰到好处的专业分寸感。
看起来确实是个年轻有为又体贴的良配。
可张伟心里始终有个解不开的疙瘩。
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再怎么成熟稳重,你毕竟把一个才十七岁的未成年少女给搞怀孕了!
虽说张馨予之前反复解释,自己跟唐宇认识时,因为职场不喜欢太小的人没有透露过年纪,加上平时也没看过身份证,他一直以为她已经成年满十八岁了。
但这解释在张伟这种老油条听来,总觉得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过没办法,他张伟毕竟只是个远房堂哥,血缘关系隔了十万八千里。连人家亲妈听到没钱拿都不管死活,他一个便宜堂哥确实不好在这个节骨眼上过多置喙,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先把眼前这烂摊子收拾干净再说。
“行了,你们先回去吧。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别在这吹风了。”张伟在路边停下脚步。
“伟哥,那我们先回去了。这两天麻烦你了,等手术做完,我一定好好请你和嫂子吃个饭。”唐宇揽着张馨予的肩膀,态度极其端正。
“回去吧。”
目送两人上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张伟转身朝着停车场走去。
江城第一医院建院早,是典型的老牌三甲医院没有地下停车库,只有一个面积不算太小的露天停车场。
张伟刚走到自己的车前,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拿出来一看,微信通讯录冒出了一个新的红点。
点开好友申请,验证消息写得清清楚楚:
“张律师,您好。我是江城盈天律所的王倩。”
“我这有点急事想和您说,是关于今天上午您音浪大号被恶意举报封禁的内幕。”
“事关重大,方便加个v,通个电话吗?”
张伟脚步一顿,眉头微微挑起。
这啥意思?
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律师加他好友,说有什么内幕消息?
不过张伟看了一眼好友来源,是通过“江省律师互助群”申请的。
既然是江城本地同行,而且还提到了自己账号被封的事,张伟也没装高冷,直接点击了同意。
通过的瞬间,对方似乎就守在手机屏幕前,连个客套的文字都没发,直接一个语音通话拨了过来。
“喂,王律师?”张伟接起电话,语气平淡地说道。
“张律师您好您好!我是盈天的王倩。实在不好意思冒昧打扰您。”电话那头的声音透着一股极其明显的讨好意味。
“直说吧,什么内幕?”张伟打开车门,坐进闷热的驾驶座,随手点火开空调。
王倩像是倒豆子一样开始往外爆料:“张律师,是这样的。刚刚我去第三看守所,原本是去会见一个叫陈锦婷的嫌疑人。她就是敲诈勒索您被您送进去拘留的那个女的。她本来想委托我当她的辩护律师。”
“嗯?”张伟眼神微动,“然后呢?”
“然后我在跟她沟通案情的时候,她亲口向我炫耀,说您在音浪平台上的千万大号被封禁,是她一手策划的!”
王倩生怕自己跟陈锦婷沾上关系,赶紧撇清:“张律师您放心,这案子我也是刚刚才接手,这绝对不是我给出的主意!”
“我一听她敢在网上有组织地搞这种网络暴力,直接就跑了!这种人简直就是个疯子!我听她那信誓旦旦的语气,她背后肯定是有群的,她们绝对是有组织的!”
几分钟的通话结束。
张伟挂断电话,靠在椅背上,脸上浮现出一抹极其古怪的神色。
这特么叫什么事?
上周五那个不可一世的小仙女,因为敲诈勒索被警方刑事拘留。好不容易托家里人找了个本地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结果这律师一听对手是他张伟,直接吓得临阵倒戈,转头就把客户在会见室里交代的情况一字不落地泄露给了他这个对手?
不仅卖了客户,还主动来通风报信说对方背后有群,是有组织的团伙。
其实,根本不用王倩来爆料,张伟自己大致也能猜到。
互联网传播速度再快,算法再怎么推荐,也不至于让他一个没有任何敏感话题的普法大号,在一觉醒来之间就被成千上万条恶意举报给冲到永久封禁。
这种瞬间爆发的高强度、同质化的举报和谩骂,背后如果说没有一群人在暗中操控抱团冲锋,鬼都不信!
但是,猜到又如何?
知道又怎样?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
现在那个什么互助群完全躲在网络背后,全是一堆虚拟ID,他们根本就拿这些人没有办法!
张伟手指轻轻敲击着方向盘。
说实话,如果可以,他非常想直接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起诉这帮在网上兴风作浪的人!
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这种罪名一旦成立,主犯起步就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张伟作为专业律师,心里很清楚,这种躲在网络群聊里的极端群体,结构极其松散,平时全靠情绪抱团打拳,没有明确的经济利益输送链,也没有严密的层级管理和帮规戒律。
在法理上,根本无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虽然够不上黑社会,但这并不代表治不了她们!
这种有组织、有预谋地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煽动网民起哄闹事,操控网络舆论对他人进行恐吓、辱骂,进行大量恶意举报和投诉,严重破坏网络空间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完全可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而且,这不是普通的寻衅滋事。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里写得很清楚,在网络空间纠集多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定性为寻衅滋事罪中的“恶势力团伙”这一加重情节!
普通寻衅滋事罪,顶天了判五年。
如果是同一案件查证多起寻衅滋事事件拿到三起及以上,则上一个档次,刑期在五到十年这个范围!
以上都是基础刑期,而恶势力团伙认定是加重情节,是基础罪名的依附品,它的作用是让法官在量刑时在基础刑期上再上浮20%-30%,而且不能取保,不能不诉,且对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严格掌控,门槛会格外的高。
寻衅滋事罪的第二档刑期要求满足三件以上单次犯罪,它的门槛相对来说会比较高。
但是恶势力的认定只要满足长期固定团伙,犯至少一件犯罪加上大量同类违法活动即可认定为恶势力团伙!
举证是很困难的,知道群里有组织是一回事,但在法律层面上,怎么定性、怎么举证,完全是另一回事。
张伟将手机丢在中控台上,挂上前进挡,脚踩油门驶出露天停车场。
作为一名资深刑辩律师,张伟太清楚网络寻衅滋事的刑事定罪门槛有多高了。
很多人以为,只要在群里喊一句“姐妹们大家一起冲了她”,就能把这群人全抓进去判刑。
但在法律实务中,这仅仅属于情绪上的鼓动或煽动,根本达不到刑事定罪标准。
想要认定为刑事犯罪层面的一次寻衅滋事,张伟至少要向法庭证明,陈锦婷在群里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她的发言不是鼓动,而是指使和命令。
要证明这一点,客观证据的要求苛刻到令人发指:不仅需要提取到统一的举报话术模板,还需要有群友在群内回复诸如“已打卡”、“已举报截图”之类的服从性动作。
只有形成了“发布指令——统一步调——反馈结果”的闭环,才能在法庭上坐实“纠集他人”的犯罪构成要件。
哪怕现在警方雷霆出击把陈锦婷的群聊一锅端了,想要从海量且混乱的聊天记录里,梳理出一条能扛得住法庭质证的一次完整寻衅滋事证据链,都难如登天。
这种程度的举证别说三次了,就是一次都很困难!
正因为举证艰难,所以张伟这几天根本没往寻衅滋事上浪费时间。
他唯一的动作,就是向办案机关提交了一份《关于建议对犯罪嫌疑人陈锦婷不予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这份文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并不是强制要求的,这更像是张伟对警方的施压。
在意见书里,张伟引经据典,详细论述了陈锦婷如何触犯敲诈勒索罪,并附上了她在网络上断章取义、恶意剪辑、造谣生事的详尽物证。
他之所以写这一大堆,根本不是为了向警方提示什么法律风险,而是精准拿捏了体制内的痛点。
《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的前提是嫌疑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张伟把这份文书一交,白纸黑字留了档,就等于明晃晃地警告办案民警:这女人是个极度危险的网络疯子,随时可能再次上网煽动舆论。你们要是敢签字批取保,她出去一旦继续兴风作案,这份意见书就是你们渎职的铁证!
你明知道对方出去后很大可能会继续兴奋作案,你还给她办取保?
说,你是不是收钱了?!
如果陈锦婷被取保去,而张伟又继续被攻击,到时候一投诉,内部的审查会让办理取保的警察焦头烂额。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
有了这份文书压着,警察哪怕是为了自己考虑,都不敢随便签字放人!
这是一种博弈,也是一种施压。
我已经提前把相关风险告知你了,你还放人,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当然,张伟也不是没想过是不是在敲诈勒索案中指控对方为恶势力团伙。
相较于寻衅滋事的举证难度,敲诈勒索无疑就简单多了。
但这在陈锦婷这种案子里根本行不通。
敲诈勒索通常是基于个人的、线下的非法利益诉求。
就像这次,陈锦婷以小孩猥亵为由向张伟索赔两万,这是她自己想搞钱。
她要是跑到群里呼吁“姐妹们跟我一起去向那个律师索赔”,那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帮远在天边的群友跟这事有什么关系?
那些群友要是也来索赔,你看张伟理她们吗?!
真要在群聊里找敲诈勒索的线索,除非是那种职业打假群。
群主发现可打假的店铺,把商品链接发到群里,一声令下,兄弟姐妹们一拥而上集体购买,然后利用瑕疵统一投诉索赔。
这种群,才是敲诈勒索的温床。
而陈锦婷混迹的这种所谓的女权互助群,里面能找到的线索无非就是网络暴力、线上恶意举报。这纯粹属于寻衅滋事的范畴,跟敲诈勒索就不沾边。
张伟很难从这种群里找到更多的敲诈勒索案件的线索或证据去指控陈锦婷为恶势力团伙。
法律讲究一案一议。
你不能因为女权群能找到大量寻衅滋事罪的违法活动线索,给她定一个寻衅滋事罪的恶势力团伙,然后又因为寻衅滋事罪举证困难,然后转而去起诉举证没那么困难的敲诈勒索,并把寻衅滋事里的恶势力团伙定性挪移到敲诈勒索案里!
这是绝对不行的!
寻衅滋事罪只能叠加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敲诈勒索罪只能叠加敲诈勒索罪的加重情节,不能互相串台!
但寻衅滋事的刑事定罪门槛太高了,公、检、法三道关口层层把关,稍微有点证据瑕疵,案子就会被退回补充侦查甚至不起诉。
张伟自己对把这帮人群体定罪都不抱什么希望。
当然,司法实践中也有例外。
如果这事闹得极大,舆情胸有,上面有级别很高的大领导拍板要抓典型,那就是另一套玩法了。
那时候,举证难将不再是问题,因为当地会直接召开三长会议。
所谓三长会议,就是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坐在一起开内部碰头会。
在这个会议上,整个案子的剧本会被提前写好,基调一旦定下,后续的流程全是走过场。
在三家单位的默契配合下,很多原本不足以定罪的瑕疵证据,都会被强行当作铁证使用,然后迅速完成批捕、起诉和定罪量刑。
甚至,为了保证被告人上诉后二审不被翻案,这三长在开庭前还会专程向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汇报沟通。
一套流程走完,你去上诉,辩护律师哪怕把法条念出花来,中院的法官也不会鸟你,因为剧本早在抓人之前就已经定死了。
按道理说,张伟虽然是个体制外的律师,不能直接召开所谓的三长会议,但以他在江省法制圈的人脉、地位,以及和某些大佬的交情,他若真想把手伸过去,通过暗中运作促成一次针对这帮网暴者的雷霆行动也未尝不可。
可是,何必呢?
三长会议这种操作,本质上就是违法的,是严重干涉司法独立审判权的潜规则。
它之所以能实行,全靠当地掌握司法权力的人默许或授意。
可一旦哪天风向变了,被更高层级的督导组或者上面的人查到,这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绝对丑闻。
为了对付几个在网上魔怔打拳的小仙女,搭上自己苦心经营的政治资源,甚至拿自己的职业前途去开玩笑?
张伟没这么傻!
也不值得!!!
.........
回到办公室,张伟将西装外套随手搭在真皮沙发上,坐进宽大的老板椅里。
他习惯性地用拇指指腹摩挲着手机冰冷的金属边框,脑海里不断回放着刚才王倩说的话。
在此之前,他确实猜测过陈锦婷背后有一个网暴群或者互助群,但自己猜测和别人亲口印证,完全是两码事。
自己猜测,是基于客观事实和办案经验的理性推导,这种推导是冷静的、克制的,一旦预见到取证困难,理智就会叫停行动;
可当这番话从其他人的嘴里亲自说出来时,那种确凿的内幕感就像是一剂猛药,带着极强的蛊惑力。
它不断刺激着张伟的猎杀本能,仿佛有个声音在耳边不断低语:看,猎物就在那里,只要你伸手去挖,就能把她彻底生吞活剥。
张伟眯起眼睛,在大脑中再次盘算着深入追究到底具备不具备性价比。
陈锦婷现在的案子,敲诈勒索虽然已经成功刑事立案,张伟也有绝对的自信让司法流程一步步走下去直到定罪判刑。
但不可否认,这毕竟只是一起涉案金额两万块钱的小案子。
根据刑法规定,两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这只是法条上的量刑区间。
在真实的司法实务中,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两万块钱的真实量刑很可能也就一年左右。
如果陈锦婷在看守所里找回了脑子,肯服个软,来个卧薪尝胆,认罪认罚并且积极退赃退赔、求得谅解,那么判个缓刑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事!
可是,对于一个为了区区两万块钱,就敢在网上丧心病狂地诬陷一个四岁小孩猥亵的恶毒女人来说,一天牢都不用坐,仅仅是在档案里留个案底,这算惩罚吗?
她会在乎吗?
恐怕她非但不会觉得痛,反而出来后极有可能倒打一耙,在网络上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全身而退,甚至自诩为抗击“男权压迫”的胜利者!
但如果能顺着王倩提供的情报,挖出那个群,以此找到更多陈锦婷参与甚至主导的同类案件,那量刑剧本可就完全改写了!
不管查实的是寻衅滋事案还是敲诈勒索案,只要是同类案累案合并处罚,刑期都会像坐火箭一样直线飙升,远远超过第一档的轻刑。
如果查实了她有三次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寻衅滋事,且都达到了刑事定罪标准,就能直接适用寻衅滋事罪的第二档量刑,刑期起步就是五年,最高十年!
如果是敲诈勒索,只要查实的累计涉案金额达到五十万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直接跳到第三档,基础刑期十年起步!
不论是五年以上,还是十年起步,这就从根本上切断了适用缓刑的法律基础!
不管她怎么哭闹、怎么退赔,都必须老老实实去大墙里踩缝纫机,判一个结结实实的实刑!
只是……举证太难了。值不值得为此投入大量精力?
从理性的商业角度来讲,一件两万块钱的小事,根本不值得张伟投入过多的精力,他的时间可是按小时计费的。
但从感性的角度来讲,要是最后就看陈锦婷拿个不痛不痒的缓刑走出法院,张伟自己都咽不下这口恶气!
良久,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浊气,眼底闪过一丝狠厉。
张伟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找到陈锦婷的微信号,将她带有头像、微信号和昵称的个人主页截图,直接发到了狂徒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工作大群里,并@了全体成员。
【张伟:@全体成员。大家受累查一下,看看自己手头上正在办的,或者过往办结的案子,有没有哪个案子的卷宗里包含群聊记录的证据。
重点排查一下,那些群聊截图里有没有这个人(见图)。
如果有,立刻私聊我。
案由大概率集中在敲诈勒索案、诽谤案、侮辱案、寻衅滋事案,或者一些涉及网络侵权的民事赔偿案里。
麻烦大家费心了。[抱拳][抱拳]】
做为律所的老板,张伟的消息一出,大群里立刻刷起了一排排回复:
【李律师:收到,主任!马上排查!】
【王律师:收到+1,立刻去翻电脑里的归档卷宗。】
【赵律师:收到+1!】
【孙律师(实习):收到主任,我去帮带教律师查民事案子的物证袋!】
(https://www.shubada.com/101452/55214736.html)
1秒记住书吧达:www.shubada.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shuba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