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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章 铁疏


辰时三刻,门外传来喧哗声。

秦思齐抬眼望去,只见一队密卫校尉押着一个人犯走了进来。

人犯戴着沉重的木枷,脚镣拖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头发散乱,衣衫褴褛,露出的手臂上满是伤痕。

人犯的状态极差,眼神涣散,步履蹒跚,几乎是被两个校尉拖着走的。这明显是受过重刑。

“犯官林清带到!”为首的密卫百户高声禀报。

秦思齐与周御史、刘寺丞交换了一个眼神。三人都看出了问题。

“解枷。”秦思齐下令。

那百户却不动:“秦侍郎,诏狱重犯,按例不能解枷。”

秦思齐的声音冷了下来:“这里是刑部大堂,不是诏狱。本官再说一次:解枷。”

气氛骤然紧张。

密卫校尉们手按刀柄,刑部的衙役也握紧了水火棍。

堂上堂下,剑拔弩张。

就在这时,周御史开口:“按《大律》,三法司会审,人犯当除去刑具,以彰朝廷仁德。怎么,密卫是要抗法吗?”

这话说得极重。

那百户脸色变了变,终于挥手:“解枷。”

木枷除去,林清晃了晃,几乎摔倒。

秦思齐示意衙役搬来椅子,让他坐下。

又让人端来一碗温水。

喝过水后,林清的精神似乎好了些。

抬起头,看着堂上的三位官员,眼中闪过一丝茫然,随即是深深的恐惧。

“林清,今日三法司会审,你要如实供述。若有冤屈,尽可直言。”

林清的嘴唇哆嗦着,却发不出声音。

他的目光在堂上游移,最后落在那些密卫校尉身上,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

秦思齐心中叹息。这是典型的刑讯后遗症,恐惧已深入骨髓。

审问开始了。

按照程序,先由密卫陈述案情。那百户上前,将卷宗上的内容复述一遍,语气铿锵,仿佛铁证如山。

轮到秦思齐提问时,他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直指要害:

“你说林清与宁王府长史勾结,可有书信原件?”

“诗文中暗讽朝政,具体是哪一句?何时被指为暗讽?”

“聚会之人都有谁?谈话内容如何得知?”

每一个问题,那百户都答得含糊其辞。

说到最后,竟恼羞成怒:“秦侍郎这是何意?难道怀疑我们密卫办案不公?”

秦思齐反驳道:“本官不是怀疑,是你们的证据,根本不足以定罪。”

他转向林清:“林御史,那些指控,你认吗?”

林清浑身一颤,下意识地就要点头,这是诏狱里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

秦思齐立刻拍了一下惊堂木:林清回过神来道:

“我没有,那些信,我根本没收过!那些诗,是三年前写的!那场聚会,只是同年叙旧!他们...他们在诏狱用刑,受不了,才招的...”

堂上一片哗然。

密卫百户脸色铁青:“犯官翻供!这是藐视公堂!”

“是不是翻供,本官自会判断。倒是你们,刑讯逼供,制造冤狱,该当何罪?”

那百户终于撕破脸皮:“秦思齐,你别忘了,这案子是陛下过问的!你在这里阻挠办案,是想包庇逆党吗?”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知道看向秦思齐。

若秦思齐的坚持,就可能被解读为对抗皇权。

秦思齐缓缓站起身,声音在大堂里回荡:

“本官当然没忘。正因为陛下圣明,才更要依法办案。陛下要的是真相,是公正,不是屈打成招的供词,不是漏洞百出的铁案!”

“你今天可以拿陛下来压我。但我要告诉你,刑部掌天下刑名,就要对得起这法字。今日这案子,证据不足,供词可疑,本官判:发回重审!林清暂时收监刑部大牢,待查明真相,再行定夺!”

“你!”百户气得浑身发抖。

“退堂!”秦思齐不再看他,转身走回堂上。

密卫的人走了,带着满腔怒火。

林清被押往刑部大牢,虽然还是囚犯,但至少脱离了诏狱的魔爪。

退堂后,周御史走到秦思齐身边,低声道:“秦侍郎,今日之事...怕是难以善了。密卫不会善罢甘休。”

“我知道。但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

“你就不怕...”刘寺丞也走过来,欲言又止。

秦思齐坦然道:“怕。但我更怕,有一天回头看,发现自己什么都没做。”

这一天,秦思齐挑战密卫的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了京城。

秦思齐坐在值房中,正在书写《请厘正密卫职掌疏》。

自开国以来,这柄天子之剑悬在百官头上。

多少忠臣良将冤死诏狱?多少清白之人屈打成招?

而秦思齐现在,要在这柄剑上,刻下规矩。

“臣刑部左侍郎秦思齐谨奏:为请厘正密卫职掌,以肃法纪、安民心事...”

“太祖高皇帝定制:密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然缉捕必奉诏,刑狱必交三法司。此祖制也,所以防专权、杜冤滥...”

三天前,在秦思齐的坚持下,林清案终于重审。

都察院、大理寺派员会审,调取了证据的原件,讯问了所有涉案人员。

结果毫不意外:所谓谋逆,纯属子虚乌有。所谓证据,全是构陷。

林清当堂释放了。

但密卫的反应,比自己预想的还要激烈。

指挥使虽然没有公开发作,但密卫的缇骑开始在刑部衙门周围出没,冷冷地看着每一个进出的人。

刑部上下,人心惶惶。

“今查,密卫镇抚司屡有违制之举:一曰无驾帖擅捕官员军民,仅凭‘奉旨’空言,即可破门拿人。二曰刑讯逼供成风,镇抚司内酷刑繁多,‘琵琶刑’‘脑箍’‘烙铁’之属,惨不忍睹。三曰越权定罪,囚犯未交三法司,即已定死罪。四曰敲诈勒索,校尉借案敛财,百姓视之如虎狼...”

他一桩桩、一件件,写得详细具体。

这些不是凭空捏造,每一个案例,都有时间、地点、人名,都有证可查。

“臣建议:一、今后非奉旨,密卫不得擅捕官员军民。

二、凡捕人必持驾帖,由刑科给事中佥签,无佥签者,地方官有权拒绝。

三、诏狱囚犯必须移送刑部、大理寺复核,密卫不得自行定罪。

四、严禁密卫校尉干预地方司法,违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写罢,他署上自己的名字:刑部左侍郎臣秦思齐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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