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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人命难还(求月票)


李午孤身强势登场,当著一众手下的面跟自己要人,这让董央的面子顿时有些挂不住。

    「不愧是正南道五环武行内广受赞誉的明日之星,做事就是霸道。」

    董央压著一肚子火气,并未当场发作,而是指著满地的天地堂弟子尸体:「不过我们天地堂死了这么多人,现在你一句话就要让我让出来,那我怎么跟这些兄弟交代?」

    「不过是一群连命位都没有的小喽啰罢了,需要什么交代?」

    李午语气平淡:「天地堂还欠著我们武馆一个人情,现在就是需要你们偿还的时候。我再问你一次,到底是让,还是不让?」

    董央脸色阴沉欲滴,右手拇指不断摩挲著刀柄,但那股压在眼底的怒火迟迟就是不敢爆发而出。她没有回答李午的逼问,目光转向沈戎。

    「你说一句话,只要你答应老娘的要求,今天谁也不能带你走。」

    叶炳欢的脸还在持续发力,让沈戎第一次深切感受到了长相所带来的好处。

    只可惜。

    沈戎平举的尖刀微微挑动,缓缓吐出一个字:「滚。」

    「不知死活。」

    接连被人拂了面子,让董央恨的牙痒,「当嘟』一声按刀回鞘,带人转身离开。

    「走。」

    与李午错身而过之时,女人侧头盯著对方,话音冰冷。

    「姓李的,这个人给你了,咱们两家就此扯平,以后再碰上,你最好还能像今天这么硬气。」幸存的天地堂刀手跟著董央撤离,丢下一地死不瞑目的同门尸体,死寂的眼眸徒劳地盯著头上愈发滂沱的大雨。

    「一个连红棍都不是的女人,仗著父辈留了把还算不错的刀,就敢到处耀武扬威,当真是愚不可及。」李午看著沈戎:「这种货色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我们彻底甩在身后,沦为无关紧要的路边野狗。」「我们?」

    「我跟你是一类人。」

    沈戎嗤笑一声:「什么人?」

    「天才。」  

    李午回答的毫无半点迟疑,「所以死在我的手上,对你而言才是最好的归宿。

    走了个口味独特的变态,留了个目光短浅的蠢货。

    「她,你应该认识吧?」

    李午擡起右手,将女人提了起来。

    头发被撕扯的剧痛让她终于恢复了几分神智,发出一声微弱的哀嚎。

    瘦弱的身体在冷雨的飘打下瑟瑟发抖,湿透的发丝凌乱地贴在脸上,一双颤栗的眼眸中满是恐惧,却在看到沈戎的那一刻,瞬间泛起了些许微弱的光亮。

    「欢哥」

    虚弱的呼唤声让沈戎脸上表情一僵。

    他认出了女人,她叫阿巧。

    在第一幕回忆当中,她曾经来过叶炳欢的猪肉摊子,向他索要过夜的钱。

    虽然最后只带走了一块猪肉,但脸上似嗔似怨的表情,表明她并不是为了钱而来,而是只想再多见见叶炳欢。

    「这么一头肮脏的游莺,没想到你竟然也睡得下去,怪不得董央那个烂货能看上你。这次我就帮你把她先送下去,等你跟她在下面碰了面,还能继续享受享受。」

    话音落地,李午手中跳出一抹寒光,枪头直接洞穿了女人的胸膛。

    阿巧身体猛地一震,难以置信地回头看向李午,擡起双手试图去抓扯李午的衣衫,却被对方随手扔开。尸体「砰』的一声,砸起了几朵水花,污水裹挟著从伤口中流出的猩红,朝著沈戎的双脚蔓延而来,缠绕著他的脚踝,似一双手在流连,不舍得放开。

    李午抽出一块白布,慢条斯理地擦拭著枪头上的血迹,眼神依旧平静,没有半分波澜,仿佛刚才杀死的只不过是一只不起眼的蝼蚁。

    「不过有一件事我很奇怪,在我抓到她的时候,这个女人居然抵死也不承认自己认识你,就算我挑断了她的手筋和脚筋,也还是不松口.  .」

    李午擡眼看著沈戎,疑惑问道:「到底是你让自己的女人出去卖,还是这个在外面卖的女人把你当成了她的男人?」

    沈戎面无表情,可一场大火早已经在他的五脏六腑之间熊熊燃烧。

    他这一刻终于懂了,为什么叶炳欢从来不愿意留下自己的名字,也不愿意把她们留在自己的身边。「生气了?」

    感受著那股强烈至极的杀意,李午微微一笑,仿佛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我今天把她带过来,就是为了告诉你一件事,千万不要想著逃跑。我能抓到一个,就能抓到更多,你如果不想其他跟你有关的人死,那就用你自己的命了结这件事。」

    李午笑道:「用你的全力跟我打一场。你死以后,我保证没人会再去找他们的麻烦,如何?」大雨滂沱,没有丝毫停止的迹象。

    轰隆。

    雷声骤起,刀枪齐动。

    尸满地,伤满身,前路渺茫的逃亡,接连不断的追杀,身边之人的惨死,有心无力的绝望.所有隐忍不发的情绪在此刻尽数炸开,沈戎只感觉体内那场烧天怒火涌上了心头,气数随著鲜血在血管中奔流,这一刻不是他在用刀,而是刀在带著他。

    一道新的命技浮现脑中。

    要杀了李午的人,更要斩了他的魂。

    人屠命技,戮魂!

    剔骨尖刀撕破雨幕,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瞬间笼罩李午心神。

    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头圈中家猪,被屠夫选中,此生从未体验过的恐惧缠绕上四肢百骸,竟让他连举枪的动作都无法完成。

    刀光转瞬即到身前,生死一线,求生的本能压过了李午心中的胆怯,他拚尽最后一丝力气将长枪横在身刖。

    铛!

    一声爆响。

    李午手中的枪杆被剔骨刀从当中砍断,碎片飞溅,余势不止的刀光斩向了他的胸膛,更劈在了他的灵魂之上。

    血点横飞,李午眼底的冷峻与傲慢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难以置信的惊恐与畏惧,他顾不得胸口的巨痛,从地上翻滚爬起,转头朝著黑暗狂奔逃窜。

    沈戎脚下发力,就要追击而出,可迈出的脚步刚刚落地,视线忽然再次拔高,从叶炳欢的体内脱离,漂浮在他的头顶。

    临战突破、瞬败强敌,接下来自然是追杀穷寇,斩草除根的大好时机。

    可叶炳欢却在这一刻选择停下了脚步。

    不是因为体内气数消耗一空,更不是因为心神的疲倦让他无法再战,而是他不愿意把阿巧一个人留在这里,留在这座陌生的雨夜里。

    「别怕,我带你走。」

    叶炳欢把女人的尸体抱在怀里,踩著满地的污水,背著暗黄的灯光,一步步走向黑暗一片的前路。「唉。」

    沈戎看著面前缓缓暗下去的世界,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

    「我的老家叫避风镇,地方不大,但人不少,我的猪肉摊子有很多的老客,都是老屠夫留给我的。跟他们做买卖,从来不用担心有人赖帐,就算他们那天忘了带钱,我也从不计较,因为他们每次来找我买肉,我都赚了他们的气数,是我占了便宜。」

    「其实一开始我不觉是自己占了便宜,毕竟他们是傈虫,而我是命途中人。可从我背井离乡那天开始,我发现自己欠的越来越多,不是气数,而是我永远也还不清,还不起的人命。那一刻我终于懂了,为什么老屠夫以前总是跟我说,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亏欠别人。因为人易走,但「债难还』。」夕阳的晚风吹过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叶炳欢潦草落魄的形象让周围的行人避之不及。

    他对此毫不在意,蹲坐在一处墙角下,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选择拨通了电话。

    「老谷,是我.」

    叶炳欢口中传出的声音沙哑沉闷。

    「阿欢你还活著?!」

    电话那一端的谷丰裕格外的兴奋:「太好了,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叶炳欢抿了抿嘴:「你现在情况怎么样?」

    「我还好,没人知道我是你的上线,所以没人来找我的麻烦,就是暂时没法再接活儿了。」「那镇上怎么样了?」

    谷丰裕似没有听到这句话般,自顾自说道:「你现在在红花会内的花红已经提高到了三十两,现在整个五环到处都是抓你的人。特别是李午,我听说他跟发了疯一样,一直在追著你咬,放话出来必须要杀了你,你可千万要小心」

    叶炳欢轻轻「嗯』了一声,接著又重复了自己刚才的问题:「镇上怎么样了?」

    谷丰裕知道他的执拗,虽然在他看来这些傈虫的生死根本无关紧要,但还是给出了回答:「死了一些人。」

    叶炳欢的眸光暗淡了几分:「谁动的手?」

    「李午,还有董央。」谷丰裕语重心长道:「阿欢,你杀了天地堂那么多人,又差点一刀砍碎了李午的武胆,已经是结下了死仇。现在连你都是自身难保,还关心其他人干什么?」

    叶炳欢闭著嘴,没有吭声。

    「阿欢,以你现在的处境,面前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屠行?」

    「对。」谷丰裕劝道:「只要你愿意加入他们,那就有了百行山当做靠山,或许就能震慑住天地堂和武士会。」

    「他们愿意为了我,与这两家为敌吗?」

    谷丰裕叹了口气:「你自己先活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老谷你说错了,我能不能活下去,这件事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叶炳欢站起身来,满是灰尘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能知道你没事,我就很开心了。」

    「你要是不愿意加入屠行,那我安排你离开正南道.」

    谷丰裕的话还没说完,叶炳欢就挂断了电话。

    他转身踩著如血的夕阳,朝著镇子的另一边走去。

    时近傍晚,家家户户的屋檐下都挂著炊烟,妇人抄著锅铲站在门口,骂著不愿归家的顽童,操劳了一天的汉子蹲坐在阶上,「吧嗒吧嗒』抽著旱烟。

    叶炳欢手里提著顺路买来的一包卤味,还有一辆拴著红绸的小木马,一想到朋友家那顽劣的小子看到这东西会笑的多开心,他脸上也不由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可天公好像总是不愿作美,刚拐进巷口,他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道,脸色瞬间骤变。叶炳欢闪身冲进了敞开的院门,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片刺目的血色。

    三具尸体被人故意整齐摆放在院中,灶上的铁锅烧干了水,放在蒸屉里留温的饭菜还透著香。那个曾经嫌弃叶炳欢邋遢,被自己父亲狠狠抽了一顿也不愿意喊他一声叔的小子脸色苍白,不知道在哪儿追鸡抓狗弄得埋汰的小手抓著自己娘亲的衣角,眼中满是恐惧和害怕。

    叶炳欢像是一具雕像钉在原地,一动不动。

    沈戎低著头,却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看到了一颗水珠落进了地面的灰尘里。

    「终于找到你了」

    沈戎和叶炳欢同时回头,就见一个持刀的女人站在院墙上,一张娇艳的脸上笑意盈盈。

    「你这张脸可是让我想了好久好久,让我每天晚上都麻痒难耐,根本就睡不踏实。特别是知道你砍了李午一刀后,我就知道,我这辈子非你不可了。」

    董央毫不顾忌自己穿的短裙,蹲下身来,将长刀横在膝上,单手撑著脸,眼神迷离的看著叶炳欢。「跟我走吧,有天地堂的保护,你就不用再担心会有人找你的麻烦了。」

    叶炳欢面无表情地凝视著她,片刻后丢开右手提著的卤味,转身走到孩童身旁,将那匹红绸小木马轻轻放在他的手边。

    「想好了吗?我虽然很喜欢你,但我更讨厌别人拂我的面子,你可千万别让我再生气啊。」漂浮在半空中的沈戎终于等来了那「降落』的感觉,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

    「终于他妈的到我了,操!」

    铮!

    刀光起,脸皮落。

    女人最看重的东西被沈戎亲手剥离,最引以为傲的长刀也洞穿了她的心脏,死的毫无还手之力。尸体被沈戎拖进了院子,穿胸而过长刀像是一根支柱,斜撑著她,跪倒在孩童的面前。

    埋伏在四周的天地堂刀手如潮水般涌出,喊杀声冲天而起。

    沈戎单人单刀,大步横行,所过之处遍地残肢断臂,一条条血债因果随著从尸体上逸散而出的气数被他掠入体内。

    人屠命技,戮因。

    叶炳欢曾在这里领悟了这一刀,沈戎此刻也在这里真正学会了这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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