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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回家,见他的宝宝


那老外保安队长,本来想给新人来个下马威,没想到是这么狠的角色。

这地方死个人,跟死个蚂蚁一样,根本就没人关心,说不怕,都是假的。

老外现在脸色发白,加上腿受伤上根本动不了,声音有发虚,

“我的意思是,你们有什么不习惯的,可以跟我说。”

这回答还算满意,程锋收回脚,吩咐老赖,“出去叫人,送队长看伤。”

“是,哥。”老赖瞧了眼地上的保安队长,哼了声,有点狐假虎威那味道,

“跟封哥要规矩?”

“警察都不敢跟他要规矩!”

唠唠叨叨地出去,带进来几个人。

其中一个是光头。

光头问怎么回事,老赖把情况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从保安队长让他们擦鞋开始说的,说到程锋一棍子打断老外腿的时候,光头目光挪到程锋身上,说行啊小子,够狠。

程锋只问,这儿留不留他,不留,他就去别的地方挣钱了。

光头派了个人,让他带他们先去吃饭,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留。

程锋放好行李,跟着那人就出去了,他不知道那个保安的队长是不是在试探什么。

是也无所谓。

警方已经把封诚的档案准备好了,随他们查。

赌场的工作挺简单的,没事的时候提溜着警棍转悠转悠,起一个震慑作用,有人闹事就开打。

赌徒一般不敢闹事,来了也掀不起什么风浪,同伙竞争才是最危险的。

两边保安都是亡命徒,拼起来时候都把命绑在裤腰带上,谁狠,谁就赢。

程锋带人和对家那群亡命徒火拼过两次,受了点伤,但是全胜。

保安队一共十二个人,个个佩服,加上队长腿伤没痊愈,光头就让程锋当队长了。

转眼过了两个月,团伙老大没露过面,程锋也不着急,慢慢等机会。

第三个月的时候,赌场被当地警方查获。

那天晚上,赌徒们赌得正嗨,警察们早就混进来了,拔出枪,让他们不许动。

没人那么听话,该跑的跑,该喊的喊,场面乱得很,不管是老板,荷官,还是保安,都准备跑路。

程锋对赌场已经很熟悉了,把电闸拉了,摸黑跑出赌场。

一起跑出来的,还有老赖。

路上,程锋把光头也救了,这个人既然认识团伙老大,以后可能会有用?

光头说,几个人在一起目标太大,最好分开行动,就先走了。

程锋问老赖跟不跟他一起走,老赖说,跟。

俩人找了个特别破的小旅馆,暂时住下,

赌场人多,肯定先从老板,和负责人开始抓,像他们这种打工的,不在重要人物行列里,一时半会儿不会被逮到局长里去。

不过,俩人身上都没多少钱,吃饭,住宿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花了没一个月,就成穷光蛋了。

工作不好找,俩人开始饿肚子,老赖实在没办法,再次想办法,联系了团伙老大。

老大让他们在旅馆等着,说,派人去接他们。

等到后半夜,来了辆面包车,还有几个人。

领头的,就是地下赌场老板,那个光头。

光头给他们俩两个眼罩,让他们戴上,带他们上了车。

程锋什么都看不见,也不着急看,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黎明的时候,车停下了,两个人被带到一个房间,才解下来眼罩。

屋里亮着灯,灯光下站着四五个人,都是男的,个个人高马大,长得特别壮。

还有一个坐在中间的椅子上,个子不高,黑瘦,放人堆里看不见的那种人。

老赖一看见他,就哭了,哭着喊他大哥,说,哥,有饭吗?都快饿死了。

老大说,有。

吩咐人端出来几个菜,让他们俩吃。

老赖狼吞虎咽几口,才腾出嘴来诉苦,说差点就饿死了,说这段日子有多难,说进了监狱那段日子想的就是,哪怕死,也不能出卖大哥。

那情深意切的样子,真不是说谎。

老大哈哈笑两声说:“我兄弟命大。”

然后目光转到程锋身上。

程锋没说话,默默吃饱,就把筷子放下了。

“我兄弟是你救的?”老大问。

程锋抽了张纸,擦嘴,“顺手。”

“叫什么?”

“封诚。”

“年纪轻轻,怎么就进笼子了。”

“杀人。”

“有仇?”

“有仇。”

“拼命从里面跑出来,最想干什么?”

“挣钱。”

“为什么想挣钱。“

“吃大餐,开豪车。”程锋点根烟,抽一口,轻轻弹了弹烟灰。

老大笑了,“这些我都有。我们这儿的规矩,想留下,就跪下磕头。”

“那算了。”程锋站起来就走。

老赖拦住他,“哥,咱们就留下吧,好歹有口饭吃,”

“这大哥不行,不把兄弟当人。”程锋抽了口烟,“信我就跟我走,以后带你发财。”

“等一下。”光头站出来,和老大商量一阵,意思程锋这人够狠,够横,天生坏种,适合干他们这行,要不给他个机会。

老大想了想,对程锋说,“想挣钱吗?

程锋回头过来,说:“当然。”

老大点了点桌上的地图,上面是个金店,“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他的意思,程锋明白,回头过来,坐下,研究金店的地理位置,制定抢劫计划。

抢劫团伙里面不止这几个人,面前的人是不是团伙头头也不能确定。

程锋是被捂着眼睛来的,这具体是什么地方都不能确定,只是隐隐感觉,是个小村子,人很少,很安静,偶尔一声狗叫都隔得很远。

程锋现在要做的,就是加入团伙,取得他们的信任,整理情报,把团伙里负责人,乃至小喽啰,一网打尽。

这次抢劫行动,是取得信任的必要条件,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程锋仔细研究过金店的地理位置,以及报警装置,制定了初步计划。

这次计划老大没参加,带队的是光头,程锋参与了行动。

警察来的时候,几个人已经带着一堆黄金跑了,没有损失一个队员。

老大对结果非常满意,分给他一笔钱,还带他去夜总会潇洒。

夜总会那种地方,最容易麻痹人的神经。

他不能多喝酒,也不能和女人亲近,必须时刻保持清醒,清楚地知道,他是谁。

他在哪儿。

他的目的是什么。

他必须回家。

家里还有父母,和他的宝宝。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在想,想那个小丫头有没有好好吃饭。

想那个小丫头长高了没有。

想那个小丫头看不见他,会不会哭着喊,

“找锋锋……”

“找我锋锋……”

他见不得宝宝哭。

会心疼。

比生取子弹,还疼。

他很想给小丫头打个电话,可是不能,甚至和警方的联系也要尽量减少。

稍微一点纰漏,可能会连累家人,后果不堪设想。

他不能慌。

也不能着急。

他想活着,回家。

小丫头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他又策划了一起抢劫行动,抢的是银行。

那次很危险,武警部队都出动了,如果没有防弹衣,他已经死在狙击手枪下。

那次以后,他正式融入抢劫团伙,老大和他称兄道弟,对他信任得很,偶尔会透露一些,潜逃在外地的队员信息。

他把信息整理起来,包括他们的年龄,住址,姓名。

确定没有遗漏信息以后,刑警队已经分调警力,秘密抓捕。

至于老大这边,程锋已经和刑警队商量好时间,里应外合,统一抓捕。

无一漏网。

那天是正月初五,凌晨五点。

刚过完年,偶尔有朵烟火,在暗蓝色的天空中炸开。

刑警队队员们,一个一个把抢劫团伙,押上警车。

历时三年零七个月的卧底行动,终于落下帷幕。

程锋站在警车旁边,点了根烟,一口一口地抽,看不出来在想什么。

肩膀被拍了拍,扭头一看,是老王,王队长。

老王脸上带笑,笑容里藏着心疼。他是干过卧底的人,所以这三年多有多不容易,没有人比他更懂,

“小子,干得不错,回家好好睡一觉。”

程锋掐灭烟,随手一弹,烟头掉进不远处的垃圾堆。

尘埃落定。

他想回家,见他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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