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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大结局


第二天,天光微亮,陆招娣被牧怀风吵醒。

她几乎头昏眼花,腰肢酸软。好半天才看清周围的情景,她勉强推开他:“你该去上朝了。”

她已经忍了一夜,一直想着,等他去上朝的时候,她可以有喘息的机会。

牧怀风将她的手扣在枕边,压下,人往下滑:“我告假了。”

陆招娣心如死灰……

满朝都知道,牧怀风请了整整一个月的假,众人都羡慕牧怀风和陆招娣鹣鲽情深。

只有陆招娣自己知道,这一个月里,她过得有多艰难。

她第一次给自己抓补药。

牧怀风给她炖的,还敦促她多喝两碗。

她喝汤药的时候,咬牙切齿地看着眉开眼笑牧怀风。

直到牧怀风休假的最后一天,他一反常态,一早将陆招娣从被窝里挖起来,说要去山里看桃花。

这是这个月以来,陆招娣第一次出牧家的大门。

陆招娣几乎感动得想说一句:谢谢老板。

太难了,她从来不知道,牧怀风竟如此难缠。

她一路睡到山脚下,等牧怀风将她抱下来,才清醒过来。

他们来得早,人不多,但也已经有不少人了,牧怀风牵着陆招娣的手往山上走。

他没有带她去山顶,而是在山腰上停下来。

越过山溪,绕过瀑布,到得山后,只见一处空旷处,有两株桃花开得正盛,灿若云霞。

“好看吗?”牧怀风将人揽进怀里。

“好看。”陆招娣欣喜,“你怎么找到这地方的?”

看他刚才带她过来的样子,是来过的。

牧怀风低头捏着她的手:“有人总是嫌累,总是在睡觉,为夫只能一个人出来,才发现这个地方。”

话里尽是怨怼。

陆招娣扶额,不敢讨论这个危险的话题。

牧怀风是素太久了,好在后来多有节制,否则她可能早已一命呜呼。

深深吸一口气,满是桃花香。

牧怀风与陆招娣商量:“我打算搬去朔州,匈奴虽然退了,但总也不安分,我们住那边,或许更容易应对匈奴的骚扰。”

牧家军班师回朝快两个月,朔州那边匈奴抢百姓牛羊的事情,已经发生十几次了。

如此下去,百姓还是不得安生。

他想直接住在朔州,匈奴至少会因为忌惮他,而不敢来骚扰。

陆招娣抬眼看他:“我也要去?”

牧怀风呼吸一窒。

他想反问她是什么意思,是没把他当夫君,还是不想和他住一起?难不成她是想始乱终弃?还是嫌他太黏人,不想与他在一起了!

牧怀风心里有很多质疑,但话到嘴边,生生转一个弯:“你不喜欢朔州?”

所有的问题,他都不敢问,生怕问了,会得到肯定的回答,怕到时候自己克制不住自己,将陆招娣锁在自己身边。

陆招娣向来不知道枕边人的心思,只觉眼前发黑,在桃树下寻一块石头坐下,做出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我希望,我能先养一段时间再过去。”

她现在确实是想和牧怀风分开一段时间,先把自己的身体调养好,但牧怀风肯定不会同意。

陆招娣忍不住瞪他一眼。

这倒是牧怀风的错,他不好意思地摸下鼻子,笑道:“好,那等你休息好,我们再去朔州。”

是他将自己的不安、独占的想法,尽数抛给了她。

让她不得不承受他的所有。

好在,他这几天心里安稳了许多,以后他也会尽量克制一些。

陆招娣站在桃树下,人比桃花好看。

牧怀风眸色深沉,搂住她的腰肢:“夫人。”

一如每晚在耳边如丝一般的语气,让陆招娣心里发软。

她扣住牧怀风的手:“怀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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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皇驾崩之后,牧怀风请旨去了朔州。

朔州离丰京不远,牧二嫂担心陆招娣不习惯朔州的天气。

“招娣,朔州那边天冷,你若是不习惯,就回来丰京住。左右是怀风去朔州,不是你。”

牧二嫂舍不得陆招娣这般细条条的江南姑娘,在朔州受苦。

况且,这般水灵的姑娘,去朔州那风沙漫天的地方,也太造孽了。

陆招娣笑着解释:“安平在朔州住着也挺好的,我平时各地跑,也在朔州住过,到哪里都住得惯的。”

牧怀风现在离不开陆招娣,边关苦寒,那他就为她建一座亭台楼阁。

陆招娣算是知道什么叫一掷千金了。

“你手里若是有富余的银子,就去谈谈捐给医学院或者国子监去。”陆招娣白了他一眼。

牧怀风挑眉——她对他是越来越不客气,现在居然敢朝他翻白眼了。

到到了朔州,牧怀风就紧锣密鼓地对周围几个城镇进行排查,揪出几个奸细。

转眼就到了夏天。

陆招娣知道牧怀风睡觉喜欢光着身子,以前她来找他,只要他睡下,她来找他,每次他都衣衫不整的。

但是成亲后,他每晚都穿得很齐整。

直到盛夏,牧怀风热得实在穿不住衣衫,他才允许陆招娣看见他的后背。

也是偶然,他在看兵法,陆招娣端了一盘葡萄进来。

走到门口,见着他半搭着衣衫,背上几乎没什么好皮肉,伤口一层叠着一层。

欢爱时,陆招娣摸着是不平整,也知道他背后的伤多,但是真正看见的时候,陆招娣还是心疼得落了泪。

密密麻麻全是伤疤,上百条,有的像蜈蚣一般扭扭曲曲,丑陋地趴在背上;有的又细又长;还有的是碗口大的伤疤,看起来像是被剜去一大块血肉……

牧怀风转过身,不让陆招娣看见后背。

“吓哭你了?”

他胸口和腿上的伤疤平整些,看起来没有那么吓人。

陆招娣红着鼻头,嗓子堵得说不出话。

她用力摇头,表示自己不是被吓哭的。

“看看就习惯了,牧家人身上,几乎都有伤。”牧怀风安慰道。

在牧家,他身上的伤痕,也没有比其他人多多少。

比如像牧二哥,他身上就有一刀从前胸到后背的一道斜斜的伤痕,能活下来,都算是奇迹。

可是对于陆招娣来说,这个满身伤痕的人,是牧怀风……

陆招娣一头扑在他怀里,遏制不住地嚎啕大哭。

她知道,那些伤,有些是认识她之后有的,可是她从来都没有发现过他受伤,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受的伤。

她忽然觉得自己对牧怀风一点都不好。

“武将受伤是天经地义的,身上没有伤才奇怪。”牧怀风轻轻哄着陆招娣,“那下次我受伤了,你来照顾我,好不好?”

陆招娣抬起哭得红红的眼睛,点头:“那我以后尽量不走了。”

来朔州之后,她还经常去各地巡铺子。

现在她决定,以后她都不去了。

她会慢慢地将一些铺子,换一种经营方式,不再是直营。

除了药材行之外,其他的糖水铺子、火锅店之类的,都可以加盟。

牧怀风听不懂,但大概听出,陆招娣以后留在朔州的时间会长一些。

他的吻渐渐下滑,在陆招娣身上的旧伤处轻轻咬下:“你的伤疤好看许多。”

“胡说……怎么……会好看……”陆招娣说得断断续续。

大部分伤口,陆招娣用牧怀风给的生肌止血膏涂过,没有留疤。

但是采药时候留下的疤痕,她见伤口不深,大部分都没有处理。

现在有些后悔,没有和其他人一般的光洁的皮肤。

“你的,我都喜欢。”牧怀风重重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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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喜妹嫁给海龙。

他们两人在潭州定居:一方面好照顾生意,一方面也是海龙调任江南水师总兵。

有喜妹在江南,陆招娣在朔州定居就更轻松一些。

喜妹小时候很羡慕陆招娣可以到处走,见识极广,所以即便成亲,也很喜欢到各地去巡查铺子。

海龙每年都要陪她出去走好几回。

这样一来,陆招娣倒真在朔州安稳过了两年多。

一年后,陆招娣在朔州诞下牧怀风的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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