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婚礼
三日之后。
苗家老宅。
他们选择了从苗初在香港住的老院子里出嫁,这里热闹。
天还没亮透,整条街就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
看热闹的街坊邻居挤在门口,伸长了脖子往里张望。
卖早点的阿婆连摊子都不摆了,端着碗蹲在台阶上嗑瓜子。
送报的少年把自行车往墙边一靠,踮着脚尖往里瞅。
就连自家茶楼,都被人提前三天预订一空,窗户边上齐刷刷探出十几个脑袋。
“呢个係边个屋企办喜事啊?”一个刚挤进来的后生用粤语问。
“岳家啊!岳老板个女啊!”旁边的大婶嗑着瓜子,语气里带着几分炫耀,好像是她自家办喜事似的,“听讲未?巴黎运嚟嘅婚纱,钻石冠冕,净係个冠冕上面啲钻石,就够买起成条街啦!”
后生倒吸一口凉气。
“咁大阵仗?”
“那梗係!”大婶往旁边努了努嘴,“见到着黑衫嗰啲未?岳家十几个大管家,加埋经理以上嘅人,全部出动搞呢场婚礼。三日!就用咗三日咋!”
后生瞪大了眼睛,半天没说出话来。
二楼,闺房里灯火通明。
苗初站在落地镜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时有些恍惚。
婚纱是昨天刚从巴黎空运来的,据说是今年最前沿的款式,缎面的抹胸款,领口绣着细细的珍珠,腰线收得恰到好处,裙摆层层叠叠地铺开,上面缀着密密麻麻的蕾丝花朵,像是把一整座花园穿在了身上。
她轻轻转了个身,裙摆随着动作漾开,像一朵盛放的白莲。
头上戴着的钻石冠冕在灯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每一颗钻石都有黄豆大小,错落有致地镶嵌在白金底座上,像是一圈璀璨的星辰落在她的发间。
“娘,”她看着镜子里走过来的岳婉晴,忍不住问,“你怎么筹办得这么快?”
岳婉晴手里捧着长长的头纱,闻言白了她一眼。
“只要有钱,”她把头纱展开,语气淡淡的,“冇乜嘢解决唔到。”
她走上前,把头纱轻轻别在苗初的发髻上。那头纱是真丝薄纱的,三米长,边缘绣着细密的珍珠,一层一层垂落下来,铺在白色的裙摆上,如梦似幻。
岳婉晴退后两步,端详着镜子里的女儿,眼眶忽然有点发酸。
“快啲快啲,”她别过脸去,吸了吸鼻子,扬声朝门外喊,“头纱戴好咗,即刻要去教堂啦!车备好未?”
“备好喇备好喇!”门外传来一连串的应答声。
圣约翰大教堂。
尖顶的哥特式建筑在晨光中泛着淡淡的金色,彩绘玻璃窗折射出斑斓的光影,落在长长的红毯上。
教堂里坐满了宾客,人人盛装,女士们的丝绸裙摆在长椅边轻轻晃动,男士们的西装笔挺,胸前别着白色的襟花。
管风琴的声音缓缓响起,庄严而神圣。
红毯的尽头,陆今安站在那里。
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黑色礼服,领口是挺括的白衬衫,系着一个温莎结。礼服勾勒出他挺拔的身形,宽肩窄腰,长身玉立。晨光从彩绘玻璃窗透进来,落在他身上,把那轮廓分明的眉眼照得格外清俊。
他的目光越过长长的红毯,落在教堂门口。
门开了。
苗初挽着苗泽华的胳膊,一步一步走进来。
阳光从她身后涌进来,把她整个人笼罩在一层金色的光晕里。
白色的婚纱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头纱随着她的脚步轻轻飘动,像是一团云雾托着她往前走。她头上的钻石冠冕折射出细碎的光芒,每一步都像是在星光里行走。
教堂里响起一片低低的惊叹声。
陆今安看着她一步步走近,垂在身侧的手微微握紧。
他的目光从她头上的冠冕移到她的眼睛,又从她的眼睛移到她微微上扬的嘴角,最后落在她捧着花束的手上。
那双手白白的,细细的,指间握着一束白色的铃兰。
她走到他面前,抬起头,看着他。
两个人的目光对上,谁都没说话。
管风琴的声音渐渐低下去,教父走上前,翻开手里的圣经。
“陆今安先生,”教父的声音庄重而慈和,“你愿意娶苗初小姐为妻吗?无论贫穷或富有,无论疾病或健康,无论顺境或逆境,你都愿意爱她、守护她,直到永远吗?”
陆今安的目光始终落在苗初脸上。
“我愿意。”他说。
声音稳稳的,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郑重。
教父转向苗初。
“苗初小姐,你愿意嫁给陆今安先生吗?无论贫穷或富有,无论疾病或健康,无论顺境或逆境,你都愿意爱他、守护他,直到永远吗?”
苗初看着陆今安,嘴角弯了弯。
“我愿意。”
教堂后排,几个穿着讲究的商人凑在一起,压低声音交头接耳。
“岳老板,呢个係你女啊?”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探着脑袋往前看。
岳婉晴坐在前排,闻言回过头,脸上堆满了笑。
“係啊係啊,”她压低声音,却掩不住语气里的得意,“一直係外国留学,前几年係外国结婚喇,今次返香港补办返场。”
旁边另一个商人凑过来,压低声音问:“女婿边间㗎?睇落气度唔错啵。”
苗泽华看了陆今安一眼,目光里带着几分满意。
“係……係留学嘅同学,”他说,语气里带着点含糊,“屋企做啲小生意,唔算大富大贵,人好就得啦。”
几个商人交换了一个眼神,纷纷点头,不再多问。
现在这世道,问得太细反而不美。
西式仪式结束后,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回到中环的香港大酒店。
酒店门口已经搭起了彩棚,红绸缠绕,喜字高悬。从门口往里走,一路铺着红毯,两旁摆满了花篮,花香浓郁得几乎要溢出来。
更让人惊叹的是,这场婚宴要连摆三天!
第一天是西式酒会,第二天是中式喜宴,第三天是答谢亲友——而且全是流水席,谁来都能坐下吃,吃完就走,走了再来。
“三日?!”一个穿着短打的汉子站在门口,看着告示上的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咁要使几多钱啊?”
旁边一个穿长衫的老先生捋着胡子,啧啧称奇:“岳老板真係舍得使钱㗎。”
酒店里更是热闹非凡。
一楼大厅被布置成了宴会厅,几十张圆桌铺着红桌布,每张桌上都摆着鲜花和喜糖。最里面的主桌上,摆着一个三层高的婚礼蛋糕,每一层都雕着精美的花纹,顶上是一对穿着婚纱和礼服的小人。
东边的角落里,一支西洋乐队正在演奏,小提琴和大提琴的声音悠扬婉转。穿着黑色燕尾服的指挥挥动着指挥棒,神情投入。
西边的戏台上,粤剧名伶正在献唱,咿咿呀呀的,唱得缠绵悱恻,台下的老戏迷们闭着眼睛摇头晃脑,手指在膝盖上打着拍子。
西洋乐和粤剧隔空对擂,互不相让,却又奇异地和谐。
宾客们端着酒杯穿梭其间,这边听两句小提琴,那边听两句粤剧,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呢个太讲究啦!”一个穿着旗袍的太太拉着同伴的手,压低声音惊叹,“西洋乐队同粤剧名伶同台,我仲係第一次见!”
“梗係啦,”同伴点点头,“岳家要个场面做到最足㗎嘛。”
苗初换了一身红色的旗袍,挽着陆今安的胳膊,穿梭在宾客中间敬酒。旗袍是苏绣的,大红的底子上绣着金线的凤凰,每一针都精细得像是画上去的。
她的头发高高盘起,露出修长的脖颈,耳朵上坠着一对红宝石耳坠,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
陆今安换了身深灰色的中山装,领口扣得严严实实,衬得整个人越发挺拔。他端着酒杯,跟在苗初身边,不多话,却始终保持着得体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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