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王府两个半聪明人
林黛玉的院子很静。
丫鬟、嬷嬷们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整个王府虽有秦可卿把控大方向,但是各个院子里依旧还是有自己潜在的规矩。因主子性格不同,这些丫鬟、嬷嬷也形成与主子行事风格相同的作风。
林黛玉喜欢静。
所以,她的院子里的丫鬟、嬷嬷也都很安静。
孙绍祖抬了抬手,制止要说话的丫鬟与嬷嬷,抬脚进入林黛玉院子的主殿内。殿内装潢充满了书香气息。
在林黛玉的院子里,最多的就是--书。
进入殿内,就仿佛走进了书店,走进了藏经阁,浓郁的书墨气息,让人莫名的感到舒心。
在靠近窗户的地方,只有一个丫鬟,帮着林黛玉研墨,林黛玉正在俯身练习书法...她很是安静,晨曦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脸上...
孙绍祖莫名的没有挪开眼睛。
这一刻的林黛玉,浑身散发圣光一样,又像是即将飞升的仙女,沐浴着接引神光...年龄不再是她的短板,此时此刻的她光芒万丈,绝色倾城。
林黛玉一向身体不好。
据说是胎带的。
不过,自从进入王府之中,王府不惜一切代价,请最好的大夫,用最好的药...再加上孙绍祖教导林黛玉锤炼气血...
林黛玉的身体,像是打开了某种枷锁,每天都在变强。
满脸病容不见了...原本弱不禁风的样子,这个时候也长了肉,长高了身体,性格也很活泼...很是讨喜。
孙绍祖示意雪雁不要声张,让她让开地方,他自己站在书桌旁研墨,低头看着书桌上,林黛玉写的字。
让孙绍祖意外的是,林黛玉写的是--草书?
睁大双眼的孙绍祖,也没有认出来其中一个字...但是莫名,就感觉写的很好。
雪雁虽然让开了地方,但是...她并没有直接离开。当孙绍祖看向林黛玉写的字的时候,雪雁瞳孔一缩,脸色都有些发白。
她屏住了呼吸,下意识看向孙绍祖的脸。孙绍祖睁大双眼,眉眼间带着迷茫,还有一丝丝思索。
没看懂?
没看懂就好。
娘娘她...
似乎是故意写草书,认定王爷认不得草书?
欺负王爷?
写草书就罢了,还...还骂人?
娘娘就不怕王爷看懂了字,从而降罪娘娘?
雪雁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这个时候,她似乎忘记了呼吸,大脑一片空白。
王爷来的时候,传来的脚步声,姑娘早就知道了...所以,才会换下没写完的诗,用草书...欺负王爷。
“呀...”
仿佛是刚发现身边的孙绍祖,林黛玉放下手中笔就要行礼:“王爷来了也不吭声,吓死个人。”
孙绍祖似笑非笑,扶住林黛玉不让她行大礼:“看到你练字认真,所以没有打扰。”
说着,孙绍祖看向桌子上的字帖,这小姑娘不知道,他可是开挂的男人,她写的是什么,孙绍祖可能认不得。
但是这个小姑娘心中怨念,心里碎碎叨,孙绍祖听得清清楚楚。
仗着有才华,写草书骂他?
啧...
有趣的姑娘,整个王府中,也就这个姑娘胆子这么大。
“写的不错。”
孙绍祖再次端详,从雪雁还有林黛玉的心声反应,孙绍祖知道字帖上写的是什么,但是一一对照之下,孙绍祖还是感觉,这字帖宛若乱笔涂鸦。
没有认出来一个字。
“信手而写罢了。”
林黛玉歪着头,微微上扬:“王爷日理百机,很是忙碌,怎么来了我这闲人这里?”
自从第一次,小姑娘想家,孙绍祖进入院子安慰之后,小姑娘就对他态度大变...没有了那种敬畏,反而有了些许依赖。
孙绍祖笑了笑,目光这才从字帖上挪开,一拍手,有丫鬟送进来棉花糖:“这是府中能工巧匠,制作的棉花糖机,做出来的一道甜品,你尝尝。”
林黛玉看向棉花糖,宛若一朵白云,被一根竹签串起来...看似简单,却又有一种不同的美感。
好想吟诗一首。
但是,林黛玉嘴上却问:“都给谁送去过?”
啧...
这是林黛玉本玉,孙绍祖明白小姑娘心思:“这玩意做出来之后,元英、元宏兄弟姐妹吃了第一口,我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
林黛玉眉开眼笑。
撕下一块小小的一块棉花糖放嘴里,动作轻柔,说不出来的优雅。
只是,棉花糖入嘴即化。
除了感觉到甜,没有感受到半分实体食物入嘴的感觉,林黛玉小脸上有些惊奇,有些不可思议,还有些探究:“倒是不一样的甜品。”
这个大猪蹄子。
看在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先将棉花糖送这里来,原谅他总不来的冷落。
“你父亲最近安稳了下来,有没有想着回去一趟?”
孙绍祖想到,这小姑娘背井离乡,来到神京城中...原本孤零零的,现在林如海来到了神京城...小丫头也算是神京城有了娘家。
“暂时不回去。”
回去做什么?
父亲现在已经续弦,给她找了一个母亲...现在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而且...谈诗论赋,每天甜蜜的很。
林黛玉可是派人去林府问过,现在父亲与继母,恩爱非常,比以前母亲还在的时候,还要恩爱几分。
她成全了父亲,并不是为自己寻靠山,而是想着让父亲不再孤单。
自从来到神京城,她懂的孤单的滋味。
孙绍祖咂吧着嘴,林如海娶了一位县主,现在恩恩爱爱的...保不准什么时候,可能就会给林黛玉生一个弟弟。
小丫头年龄小,但是很懂事,明事理...除了与继母不熟悉之外,她也不想现在打扰父亲的生活。
她是止戈郡王侧妃,名造宗人府的王爵妃子,省亲的时候,虽没有王妃那样盛大排场,也必然不是小动静。
过于引人眼球。
未必是好事。
孙绍祖不得不感慨林黛玉人小鬼大,聪明太过。在这王府中,真正的聪明人,其实也就两个半。
一个是秦可卿,一个是林黛玉,那半个就是傅秋芳。
金鸳鸯她们出身荣国府,本身原是贾家家生子,哪怕是现在贵为王府夫人,但是从记事起开始被培养的性格中,还是带着卑微的奴性。
因为出身问题,她们的格局被限制在了后宅之中,看不到外面世界的宏大。
秦可卿可能是因为源自于骨子里的基因,秦业阴差阳错,将她培养成一个有格局,有眼光,有能力的持家能手。
林黛玉更是出身书香传世之族,林家的清贵,在整个大乾,也找不出来几个,与之相媲美的家族。
从林黛玉一言一行,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极其有教养,同样也有持家能力的姑娘。
傅秋芳,同样是被其兄长长时间洗脑,还不算愚蠢,有自己的见解,只是依旧是无法看到外面世界的宏大,却因为有才学,算是半个聪明人。
至于贾元春...
同样也是自幼被灌输,就算是入宫,哪怕是嫁人,也要为娘家谋福的思维...要是贾元春掌家,恐怕会将半个王府搬去荣国府。
“我给你送棉花糖。”
孙绍祖快速将林黛玉写的草书收起:“这个就送给我吧,我带回去裱起来,挂在书房中...”
“别!”
林黛玉顿时神色一变,有些花容失色:“不行!”
“不能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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