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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3章 敲开天堂之门


首先要明确一点,陈向东现在要写出来的歌,其目的是服务这片自由土地上的人们。

  那么又扯到老话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需要什么呢?

  或者说流行什么?年轻人们爱听什么?

  陈向东第一时间便想到一个词。

  摇滚。

  可能放在整个米国范围内,像是英伦风和灵魂乐这样的风格,会有不小的市场。

  但缩小到整个洛圣都的话,那就只有摇滚。

  不论是民谣摇滚,还是车库摇滚、冲浪摇滚等等。

  这些都是米国的主流。

  简单介绍一下,民谣摇滚就是乡间风格,比较舒缓。冲浪摇滚则是阳光海滩风格。而车库摇滚则比较粗糙,比较偏重型,但还没达到重型的地步。

  那陈向东应该写一首什么样的歌呢?

  首先要明确给卢卡斯的身份。

  一个洛圣都的惊世天才。

  那么天才一出世,绝不能来个庸庸之作。

  但也不能来一首太过超前,让别人都听不懂的歌。

  具有当下流行的特点,还要含有深意,还要含有创新。

  最好是当下环境或者未来环境中,在米国能够有成绩的歌。

  陈向东思考一番后,锁定了一首。

  《敲开天堂之门》(Knockin'on  Heaven's  Door)。

  这是一首八年后的歌。

  于1973年,原作者鲍勃·迪伦为一部影视作品而创作。

  陈向东为什么会选择这首歌?

  第一,这首歌是出过成绩的,在当时的米国反响很大,以至于到最后,这首歌成为了鲍勃·迪伦的成名曲之一。

  同时,十几年后又被枪花乐队翻唱,成为枪花乐队的经典曲目之一。

  歌词很短,就寥寥几句话。

  其大意便是讲述影视作品中那位人物临死之际的独白。

  陈向东选择这首歌,是因为他记得前世刷短视频的时候,刷过一则趣闻。

  说鲍勃·迪伦创作这首歌是极为偶然的,是在前往剧组的路上,了解到故事背景时,在十几分钟内写出。

  他不敢抄太近的歌,怕距离太近的歌会被人找上麻烦。

  抄这种有一定年份距离,且因为偶然才诞生的歌,就刚刚好。

  他相信,拿着这首歌去找鲍勃·迪伦,鲍勃·迪伦只会满脸懵逼。

  而说到鲍勃·迪伦,就不得不好好唠一唠了。

  现代流行乐不得不承认是由西方所奠定的。

  这个阶段就是米国流行乐大行其道的时候。

  人们大多数对音乐的看法,就是消遣,就是娱乐,就是听着用来爽,听着用来跳舞的。

  可是,鲍勃·迪伦用一首歌,却让无数人们幡然醒悟,激荡起无数人们的内心。

  那首歌叫《答案在空中飘扬》。

  这首歌没出来之前。

  有不少布鲁斯、不少爵士歌曲同样富有深意,同样歌词像是诗一样。

  但这些并不被大众所接受,不被大众所认知。

  直到这首歌的问世。

  再结合当下米国的整体气氛,立马大红大紫,并被无数业内人士所考究、所学习。

  可以说,正是这首歌的存在,才让后世对音乐这种形式,多了歌词深意的评判标准。

  要这么说的话,可能不少人还是不清楚鲍勃·迪伦这个人。

  再直接一点。

  这个人是整个音乐史上、音乐界上唯一一个靠着写歌而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人。

  在以后的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对《答案在空中飘扬》这首歌赋予了相应奖项。

  再延伸一点,在后世,华国与米国的交锋当中。

  外交部便用过《答案在空中飘扬》中的一部分歌词,来驳击并质问米国。

  由此可见鲍勃·迪伦这个人的分量了。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现在的鲍勃·迪伦虽然成名,但名气并没有那么大,地位也没有那么高。

  人们只当他是个有深度的、呼吁平权、呼吁和平的音乐诗人。

  甚至单从音乐、单从歌唱这一方面讲,鲍勃·迪伦并不合格,某些歌唱得还有些跑调。

  但情感却很足。

  陈向东所选择的这首《敲开天堂之门》,是鲍勃·迪伦几年后写出来的。

  对此,他现在能做的只有在心中默默地道个歉。

  Sorry啊,老兄,等着,哥们日后发达了肯定拉你一把。

  然后便丝毫不知廉耻地在稿纸上写下第一句歌词。

  “妈妈,摘下我身上的徽章吧。”

  陈向东写完后,看着这寥寥几段的歌词,总觉得又有些太过单调了。

  他想了想,又灵机一动。

  将后来枪花乐队翻唱的曲目版本给融合了进去,将歌词更丰富了些,添加了许多段落。

  其实枪花并没有在原版里添加太多歌词,只在间隙里加了英文对白。

  而陈向东从中添加了更多流行的元素。

  将原本的英文对白换成一个又一个具有意象的词。

  灰尘,子弹,油墨,皮鞋,酒精,玻璃,静止,眼泪等等之类的词。

  这些词单独放着可能没什么。

  但在这首歌里组合到一起,结合当下米国氛围。

  陈向东相信,哪怕自己是个作者不站出来做解释,也会有成千上万个解读。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待我成名后,自有大儒为我辩经。

  等着他弄完后。

  这首于1965年问世的《敲开天堂之门》便粉墨登场。

  陈向东看着这稿子,又谱了相关的旋律曲谱,这才放下笔。

  第二天,等着米国这边天亮。

  他又再次接管卢卡斯的身体,去办正事。

  虽然让卢卡斯自己去忙活也行,但他觉得有的事情自己经历才最有意思。

  毕竟他这还是两辈子加起来头一次混娱乐圈,还是六十年代老米的娱乐圈。

  先是来到上班的餐吧,找凯琳娜结了上个周的钱。

  美金刚到手,陈向东便露出一脸的惬意。

  “老板,我很抱歉,但是至少今天上午,我是不能继续工作了。”

  凯琳娜很是惊讶。

  “为什么?我的宝贝,你知道你的手指不触摸琴键的话,我这会少多少客人吗?”

  凯琳娜给卢卡斯开的薪水,不论在米国还是在哪,都算是十分高的了。

  其中原因有很多。

  不仅是卢卡斯长得帅,能够吸引客人。

  更是因为卢卡斯弹的琴确实是上等中的上等。

  这些天来,因为卢卡斯弹琴这事,都吸引了不少其他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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