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章:红袍公报
一名年轻的值班夜不收,手持一份刚刚译出的、加着三道红色火漆的绝密电报,匆匆而入,低声禀报。
“里长,松江府急电,苏州方面出事了。”
几乎在同一时间,千里之外的苏州。
夜已深,但位于城东工业区的“瑞丰祥”纺织大厂,此刻却是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三号仓库,一座用简易砖木和铁皮搭建的、存放棉纱和半成品的巨大库房,不知何故燃起了熊熊大火。
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将半个厂区映得一片通红。
救火的水龙车嘶鸣着赶来,工人们惊慌失措地奔跑、呼喊,乱成一团。
直到天明,大火才被扑灭。
三号仓库已化为一片焦黑的废墟,断壁残垣冒着青烟,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焦糊味。
初步清点,损失不小。
事发地属苏州,民会地方分会和府衙的人自然第一时间到场。
但很快,一队臂缠红袖标、神色冷峻的青年复社“劳资关系与生产安全特别调查组”成员,也出现在了废墟现场。
他们的到来,让原本还在互相推诿责任的厂方管事和本地小吏,顿时紧张起来。
调查组的行动专业而迅速。
他们不只听汇报,而是亲自钻进尚有余温的废墟,仔细勘查。
很快,发现了不对劲。
“组长,你看这里。”
一名年轻的调查员,指着一段烧得扭曲变形的铁皮墙壁与地基的连接处。
“这墙......根本不是砌在正式地基上的,是用几根木桩勉强支着,外面糊了层砖!”
另一名调查员在灰烬中发现了一些残存的票据和标签碎片,拼凑辨认后,皱眉。
“入库记录显示,这里堆放的是价值较高的细棉纱和成品布匹,但根据燃烧残留和现场痕迹看,实际存放的多是废棉、下脚料和一些劣质染料。”
“而且......我们查了,这个三号仓库,根本不在厂区报备的建筑图纸上,也没有任何消防验收记录!是违建!”
更令人心惊的是,当调查组要求厂方提供仓库的火灾保险单时,厂长和账房支支吾吾,最终不得不承认。
未投保。
理由是“保费太高”、“心存侥幸”。
一场大火,烧出了违规建筑,烧出了货物不符,烧出了安全漏洞。
事情显然不简单。
调查组立刻扩大了调查范围,没有局限于火灾本身,而是以此为契机,要求彻查“瑞丰祥”近年来的全部账目、用工记录、安全设施。
厂方起初还想遮掩、贿赂,但在调查组强硬的态度和确凿的初步证据面前,不得不搬出了厚厚的、但显然经过“处理”的账册。
然而,调查组里有精通账目的高手,也有善于从工人中走访取证的老手。
明账暗账交叉比对,结合对大量工人的单独、隐蔽访谈,一幅触目惊心的图景,逐渐浮出水面,被整理成一份详实的报告,以最快速度呈递西山。
报告的核心内容如下。
“瑞丰祥”纺织厂,在过去三年中,累计发生有记录的工伤事故,包括断指、砸伤、机器卷绞等一百二十七起,其中致残十一人,厂方账面上列支的工伤赔偿、医药费用总计仅八千余元。”
“但经暗访受伤工人及家属,实际发生的赔偿及后续治疗费用,应不低于七万。”
“中间高达六万二千元的差额,被厂方以“工人自己操作失误”、“自愿和解”、“抚慰金已足额发放”等名义侵吞、克扣。”
“不少伤残工人拿不到足额赔偿,无钱医治,最终贫病交加,凄惨离世。
此外,该厂长期、大规模雇佣童工。
在目前全厂六百余名工人中,年龄明显低于《劳动律》规定最低年限的十四岁的童工,占比竟超过四成!
这些孩子每日工作超八个时辰,工钱只有成人的一半甚至更低,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基本保护,不少孩子身体发育畸形,疾病缠身。
面对调查组的质问,“瑞丰祥”的厂长,一个脑满肠肥的中年男人最终竟振振有词地辩解。
“这......这怎么能说是克扣?赔偿嘛,总要根据情况来定,哪能他们说多少就多少?”
“至于用童工......各位上官,咱们苏州、松江的纺织行当,哪个厂子不用些半大孩子?他们手巧,工钱低,家里也愿意送来挣口饭吃,这......这都是行业惯例啊!大家不都这么干嘛?”
“行业惯例”。
四个字,轻飘飘,却重如千钧,压着无数血泪与冤魂。
西山,书房。
那份关于“瑞丰祥”火灾及背后黑幕的详细报告,连同厂长那句“行业惯例”的辩解原话,被放在了魏昶君案头,与那三十二家被画了红叉的迁徙拖延者名单并排。
魏昶君看得很慢。看到克扣赔偿金差额六万二千时,他眉头蹙起。
看到童工比例超四成时,他握着报告的手指,因为用力而指节发白。
当看到“行业惯例”四个字时,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那双眼眸,骤然变得无比幽深,仿佛两口即将爆发的火山。
他没有震怒,没有拍案。
只是静静地坐着,目光从“瑞丰祥”的报告,移到旁边那三十二个红叉,又移回报告。
良久,他缓缓伸出手,拿起笔。
他没有写长篇大论的批示,只在那份报告的末尾,厂长辩解“行业惯例”那句话的旁边,重重地、力透纸背地,写下了两行字。
“惯例?”
“那就从打破这惯例开始!”
写罢,他唤来赵铁鹰,将报告递过去,声音平静,却蕴含着不容置疑的雷霆之力。
“以朝廷名义,发往江苏巡抚衙门及松江府,并明发天下各督府、行省。”
“瑞丰祥纺织厂,罚没其过去三年全部账面利润及查实之非法所得,用于设立‘苏州纺织业工伤救助与童工安置专项基金’,由青年复社监管。”
“厂长、主要管事、涉事账房,一律锁拿,交由有司,依《红袍刑律》及《劳动律》严审重判,涉事地方官吏,有徇私包庇、玩忽职守者,一并查处,绝不姑息。”
“瑞丰祥厂区及剩余资产,暂由该厂现有工人推举代表,组建‘工人生产管理合作社’代管,在朝廷派驻特派员指导下,恢复生产,自负盈亏,原厂主及家族,剥夺其所有权及经营资格。”
“将此案处理结果,刊登于《红袍公报》及各省主要报章头版,告诉天下人,尤其是告诉那些还在观望、还在拖延、还在以为可以继续按‘老规矩’行事的人。”
“红袍的‘惯例’,从今天起,要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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