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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奇怪的标枪


陈氏部族的营地后方,一片新围出的巨大栅栏内,上百匹野马汇成了一片流动的毛色海洋。空气里弥漫着马匹身上特有的浓烈气味。

这些畜生,可都是我的固定资产,是未来骑兵部队的物质基础!看着这壮观的一幕,陈锐内心一阵火热。这可比前世的超跑刺激多了。

他负手踱步在栅栏外,目光如鹰隼般扫过马群。

莫日根跟在他身侧,压低声音汇报着:“头人,一共一百一十三匹。能做战马的,大概有三十匹,都是三到五岁的公马,筋骨最好。”

陈锐点点头,目光落在其中几匹格外神骏的野马身上。它们胸膛开阔,后臀壮硕,眼神中野性未褪,透着一股悍勇。

“就它们了。”他用下巴点了点,“这三十匹,作为我们第一批战马。莫日根,你来负责,把它们单独圈养,用最好的草料喂着。”

我的宝贝疙瘩,以后冲锋陷阵就靠你们了。必须给你们吃小灶,享受超规格待遇。

他又转向孟山和赵山,“剩下的马,老弱的挑出来,可以当做驽马。其余的母马和小马,好生看管,这是我们未来的家底。”

“是!”三人齐声应诺,立刻分头去办。

处理完马匹,陈锐转身面对着自己那二百多名族人。

他们刚刚结束早晨的劳作,聚拢在营地前空地上,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兴奋。刚刚那百骑归来的场面,给他们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陈锐的目光扫过一张张年轻或黝黑的面庞。他清了清嗓子,营地安静下来,只有风声和远处马匹的嘶鸣。

“有马,就要有骑马的人。”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我陈锐的部族,不能永远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吃土。我们要有自己的刀,自己的骑兵!”

他顿了顿,看着人群中亮起的眼神,继续道:“我需要二十个人。二十个不怕死,不怕苦的汉子!跟着我,把这片草原踩在脚下!”

人群一阵骚动,所有青壮年男人的胸膛都挺了起来,眼中冒出渴望的火焰。

“我!”

“头人,选我!”

陈锐抬手,压下喧嚣。他开始点名。

“孟虎!”

“在!”队列前的孟虎猛地踏前一步,身躯站得笔直,脸庞因激动而涨红。

“莫日根!”

“在!”莫日根也出列,眼神狂热。

“赵山,还有你那两个跟班……”

他一连点了二十个名字。被点到的人,他们昂首挺胸地走出人群,站成一排,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骄傲。

这二十人,就是我的班底,是我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的第一杆矛。

陈锐看着他们,心中豪情万丈。从今天起,你们就不再是牧奴、铁奴、猎奴。你们是战士!是我陈锐的兵!

基础训练开始了。

陈锐没有急着教他们冲杀,而是从最基本的马术开始。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二十名新晋骑士与那三十匹挑选出的战马,进行着最初的磨合。不断有人从马背上摔下来,弄得灰头土脸,引来同伴的阵阵哄笑。

陈锐也不呵斥,只是要求他们摔倒了就立刻爬起来,继续上马。他要磨掉他们的浮躁,培养他们与战马之间的默契。

几天过去,当所有人都能在飞驰的马背上安稳坐住后,陈锐开始了下一步。

“投矛!”

他让人在百步外立起一个草人靶子。骑士们需要从五十步外开始催马,在与靶子交错的瞬间,将手中的简易木矛投出。

结果惨不忍睹。

“嗖——”

一根木矛脱手,在空中划出一道歪歪扭扭的弧线,插在了靶子十几步外的草地上。

“嘿!”

另一名骑士大喝一声,奋力掷出,结果用力过猛,脚下没踩稳,木矛飞出去的同时,他自己也怪叫着从马背上滚了下来。

整个训练场矛影乱飞,却没一根能沾到靶子的边。骑士们脸上挂不住了,一个个涨得面红耳赤。在颠簸的马背上保持平衡已属不易,还要分心去瞄准投掷,这对他们来说太难了。

啧,这命中率,感人肺腑啊。陈锐在一旁看得直摇头。

草原骑兵的优势在于机动性和骑射,一旦进入近距离缠斗,除了挥刀互砍,攻击方式实在单一。投矛这种技术活,没有数年苦练,根本形成不了战斗力。

不行,必须想个办法。我的兵,不能有短板。

他脑中飞速盘算着。有什么办法能让一个新手,在短时间内拥有老兵的投掷能力?

杠杆原理……力臂……

一个模糊的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随即变得清晰无比。

他猛地一拍大腿。有了!

他立刻掉头,大步走向孟山的工坊。

工坊内,火炉烧得正旺。陈锐捡起一根木炭,在一块刨光木板上迅速画了起来。

他画了一根比寻常木矛更纤细、更符合流线型的标枪,枪尾有配重,而在标明重心的位置,他画上了一个皮环,皮环上连着一根长长的皮索。

“孟山,让人放下手头别的活,给我造这个东西!”陈锐指着图纸,语气不容置疑,“枪身要用白蜡木,轻而韧。枪头用百炼钢,做成三棱破甲锥。最关键的是这个,”他点了点那个皮索套环,“用最柔软又结实的鞣制牛皮来做!”

孟山凑过来看了半天,满脸困惑。这枪怪模怪样的,加根绳子有什么用?但他没有问,只是重重点头:“头人放心,三天之内,给您造出第一批!”

“固伦老哥来了!”

正当工坊里热火朝天赶工时,固伦那洪亮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他大步流星地走进工坊,身后跟着几个部落的百夫长,显然是听说了什么风声,过来看热闹的。

固伦一眼就看到了那些正在制作的新式标枪,他好奇地拿起一根半成品,掂了掂,又看了看那根奇怪的皮索。

“陈锐兄弟,你又在鼓捣什么新玩意儿?”他粗声粗气地问,脸上带着善意的取笑,“马上投枪,没个五六年苦功,练不出准头。你给它绑根绳子,难道还能自己飞到敌人身上去?”

身后的几个百夫长也发出一阵低笑。

陈锐不以为忤,只是神秘地笑笑。

他拍了拍固伦的肩膀,压低声音:“安答,看着就行。我自有速成之法。”

他凑到固伦耳边,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五天,我这二十个新兵蛋子,投枪保证比你手下最老的兵还准,还远!”

固伦铜铃大的眼睛猛地一睁,写满了难以置信。他看着陈锐那张笃定自信的脸,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这小子,每次都说些骇人听闻的话,可偏偏每次都做到了。

难道……这次也行?

他将信将疑地走了,留下一句“我等着看”。

陈锐看着他的背影,嘴角勾起。等着吧,等我的“标枪骑兵”练成,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降维打击。

三天后,二十支崭新的标枪和配套的索套全部完工。

陈锐没有在主营地多做停留。

他集结起了自己二十名亲卫骑士,每人配发了一支新式标枪。

“从今天起,你们忘记以前是怎么扔东西的。”他站在队伍前,手中把玩着一支标枪,皮索在他指间灵活地缠绕,“接下来,你们要学的东西,是足以让你们扬名草原的绝技!”

他翻身上了赤焰的马背,对着那二十张充满期待和困惑的脸庞一挥手。

“所有人,跟我来!”

在部落众人好奇的注视下,这支小小队伍,带着他们的秘密武器,向着营地后方一处偏僻隐蔽山谷行去。

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山谷入口,陈锐勒住赤焰,回头看着身后那二十名骑士,他们眼中燃烧着信任与狂热的火焰。

他举起手中的标枪,枪尖在落日余晖下闪烁着森然寒光。

“这件武器,将会成为敌人的噩梦。”他的声音在山谷中回响,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但在那之前,它会先成为你们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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