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新款包,编号001
林兴中跟着他们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围。
两侧的库房收拾得整整齐齐,架子上摆满了各种零件,分门别类,标签贴得清清楚楚。
靠墙的位置是一排排的二手电器,电视机、收音机、洗衣机、电风扇,修好的和没修的分别码放,井井有条。
地上画了线,什么东西放哪个位置,一目了然。
夏子枫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回头说:“林哥,这里的卫生,我们也帮着打扫了。从今早晨卖完胡辣汤开始,一直打扫到十点多。你来之前的十分钟,我们刚弄完。”
她的语气里带着几分邀功的意思,但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林兴中打量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周麟。
两人的衣服上都沾着灰,袖口湿漉漉的,鞋面上还有水渍。他忍不住笑了。
“怪不得,你俩身上脏兮兮的。我还以为你俩昨晚没睡觉,钻人玉米地去了。”
这话一出,周麟的脸色腾地红了。
他连忙摆手,语气急切地反驳:“怎么可能!我钻玉米地……也不能跟小夏一块儿钻啊。”
夏子枫看着他,歪着头,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跟我一块儿钻咋了,你还嫌弃我呀?”
周麟急了,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说:“不是嫌弃!小夏,你知道钻玉米地是啥意思吗?”
夏子枫点点头,一脸坦然:“当然知道。这不就是你们男人之间的荤段子吗?我虽然比你们年轻,但我经历的事情可一点都不比你们少。”
周麟愣住了,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他看向林兴中,眼神里带着求助。
夏子枫却继续说:“以前我越是在意这些,心里就越不舒服。昨晚沐清姐跟我说,女人不能活得太精致,该撒泼的时候,就得撒泼!”
她顿了顿,又看向林兴中,凑近了一步,一脸认真地问:“林哥昨天也说,一个人如果编排我,就是嫉妒我。林哥,你也嫉妒我长得好看是吗?”
林兴中一脸无语地看着她。自己昨天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他说的是别人编排她是因为嫉妒她各方面都优秀,实在没法在外貌、性格方面贬低,因此只能选择造谣。
怎么到她这儿,就变成“嫉妒她长得好看”了?
而且,夏子枫这丫头,被自己和沐清接连教过后,好像有点长歪了。
如果说,她以前是块香香软软的小蛋糕,那现在虽然同样精致,但味道已经变成了韭菜馅——闻着还是甜的,咬一口才知道是咸的。
还得配一口大蒜的那种!
不过,这个性格也挺好,至少不会被人欺负。
林兴中无奈地摇摇头,正要说话,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周麟哥!子枫姐!”
潘兴的声音从后门那边传来,带着几分急切。
他小跑着过来,一边跑一边喊:“王厂长来了,还带着他爱人!我们几个应付不了,你们有文化,胡哥让你们去接待一下!”
他跑近了几步,忽然看到了站在周麟和夏子枫身后的林兴中,脚下猛地一顿。
“三表哥,你啥时候来的?”
他的声音一下子低了下去,目光在林兴中脸上飞快地扫了一眼,又移开了。
昨天的事,他还没忘。
林兴中看着他,没急着回答。
潘兴今天的状态比昨天好多了,虽然还有些拘谨,但至少没躲着他。
他点点头,语气平淡:“刚到。王厂长来了?”
潘兴连忙点头,正要说什么,林兴中已经大步朝前门走去了。
修理厂的前门果然气派多了。两扇铁皮大门刷着崭新的银灰色油漆,门框足有三米多宽,别说货车,就是坦克都能开进来。
门头上还没来得及挂牌子,但已经预留了位置。
从大门这边出来,就是正对着钢铁厂的那条街了。
“走吧,咱从这边转回店里!”
林兴中朝周麟和夏子枫招招手,率先迈开步子。
两人跟在他身后,也没多说什么。
现在是上班时间,王兴安和甄秀芝来店里,多半是来找林兴中的。
有林兴中在,就省得他们去接待了。
周麟毕竟是从钢铁厂跳槽来的,以前还是王兴安的秘书,见了老领导,心里确实有些发憷,脚步都不自觉地慢了下来。
很快,几人转到了店铺附近。
隔着半条街,就看到店门前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车漆在阳光下泛着光,在这片老街区里格外显眼。
林兴中加快脚步,推门走进店里,笑着伸出手去。
“王叔,甄阿姨,你们怎么来了?”他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惊喜,“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提前准备一下。”
王兴安正坐在柜台旁的长凳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看到林兴中进来,他笑着站起身。
“哈哈,你小子什么时候也学会这一套了?”他拍了拍林兴中的肩膀,语气随意得像是在跟自家晚辈说话,“我是听保卫科那边说,你刚去厂里送货了。本来打算找你来我办公室谈谈的,可你小子好像有事挺急的,我就直接来你店里吧。”
林兴中笑了笑,也没过多解释自己放心不下店里的事情。
他转头吩咐潘兴:“潘兴,去给王厂长和甄阿姨倒杯茶,用那个新买的白瓷杯。”
潘兴应了一声,麻利地去后头忙活了。
林兴中这才回过头,看向王兴安:“王叔,找我啥事啊?昨天你帮我牵线,搞了个这么大的单子,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呢。”
“顺手的事,你小子跟我还客气?”王兴安摆摆手,语气里带着几分认真,“如果你真想感谢我,那你就也给钢铁厂供点卤煮。我不要多了,两百斤就行,以免影响你店里的生意。”
林兴中眼睛一亮,当即点头:“没问题!”
他顿了顿,忽然想起什么,笑着说,“除了这个,我还给甄阿姨准备了一件礼物。稍等啊,在我车里,我去拿!”
说完,他转身就往外跑。
甄秀芝在后面喊“不用不用”,他头也不回地摆摆手。
很快,林兴中折返回来,手里多了一个包。
那是一只手提包,深褐色的麂皮与米白色的帆布拼接,线条简洁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只在包口处镶了一圈深红色的丝绸,低调中透着一抹亮色。
包身上的金属扣件是镀铜的,在日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拉链头上刻着小小的“LY”字母。
甄秀芝的目光,一下子落在了那只包上。
她本来正坐在椅子上,手里端着茶杯,姿态端庄得体。
可那只包一出现,她的眼神就变了——不是那种刻意的热切,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欣赏。
她在县城的太太圈里待了这么多年,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可这种款式,她还是头一回见。
简约,却显得十分大气;素净,却越看越有味道。
“兴中,这是……”
她的目光在那只包上停留了一瞬,就连忙移开了,像是怕被人看出心里的喜欢。
她的语气依然温和,但林兴中看得出来,她心里惦记着呢。
林兴中笑了笑,把包递了过去,语气真诚:“甄阿姨,这就是我之前跟您提到过的‘LY’系列第二款限量品包,昨天刚做出来,编号‘001’。正打算给您送去呢,没想到您来了。”
甄秀芝接过包,手指轻轻摩挲着包面上的花纹。
麂皮的触感柔软细腻,帆布的纹理质朴扎实,每一处针脚都匀称整齐。
她的眼里的笑意藏都藏不住,却连忙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太贵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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