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没问题!裴野,你能再慢唱一遍吗?我把歌词和曲谱记下来。”

裴野应下,放慢节奏,一字一句仔细唱着,连调子起伏都特意加重语气。

上海,陈玥家里。

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女人坐在书桌前。

上身穿米白色针织衫,下身配藏青色直筒裤。

头发挽成利落的发髻,露出光洁的额头,眉眼精致,唇上抹了淡淡的口红。

她就是吴清韵。

是上海市级文工团的女歌手。

与陈玥妈妈梁映秋师从一个歌唱老师,属于师姐师妹关系。

她手里握着钢笔,面前摊着个笔记本,正低头飞快地写写画画。

一边听着电话里裴野的歌声,一边记下歌词,

又在一旁标注简谱,神情专注又认真。

待裴野唱完,她又对着话筒确认两处调子,才彻底把词曲都记全。

吴清韵放下笔,把电话递给一旁眼巴巴等着的陈玥。

陈玥接过话筒,偷偷抬眼瞅了瞅吴清韵,见她没注意自己,才压低声音小声问:

“裴野,你这些天,想没想我?”

裴野听到这话,微微一愣,随即沉声答道:“想,天天都想。”

陈玥瞬间笑出声,甜丝丝地说:“我也想你,等我过完年就回去见你!”

说着就要挂电话。

吴清韵早听见了两人的悄悄话,没戳破,只是笑着开口:

“玥玥,告诉你男人,先别离开派出所。

我熟悉下词曲,一会儿再给他打电话,

唱一遍让他听听,帮我提提意见。”

陈玥被“你男人”三个字说得脸颊瞬间通红,

嗔怪地看了吴清韵一眼,对着话筒把话传给裴野。

裴野笑着应道:“好,我在这儿等着清韵姐。”

这一等,就是五个小时。

下午三点。

裴野终于走出公社派出所,浑身放松下来。

吴清韵对词曲较真得厉害,非要做到完美才行。

整整五个小时,每隔一小时就打个电话过来唱一遍。

调子不对就改,字句不顺就调,反复打磨,直到彻底满意才罢休。

裴野长舒一口气,心里嘀咕:

这年代也就沾了公家电话的光,不然这么打下去,家底都得被话费掏空。

不过转念一想,吴清韵的声音是真好听,清亮婉转,

唱《好日子》格外有味道,这歌肯定能让她在联欢会上大放异彩。

裴野刚走出公社大院,还没等迈步,就被田振邦急匆匆叫住。

田振邦脸上带着急色,快步走到他跟前:“裴野,等会儿走,有刘疤脸的消息了!”

裴野心里一凛,立马停下脚步:“田哥,咋回事?”

“县里刚传来的调查消息。”田振邦压低声音,

“那刘疤脸大概三十岁左右,关键是,他脸上的疤应该是伪装的!

之前咱们一直按有疤的模样排查,难怪啥线索都没有。”

他顿了顿,又说:“县里已经重新下发通缉令,去掉了疤痕特征,发往各公社派出所,相信很快就能有消息。”

裴野点点头,心里暗道难怪之前找不到,原来是做了伪装。

田振邦搓了搓手:“天快黑了,我开车送你回红旗屯吧。”

裴野看他手里还攥着一摞文件,眉头紧锁,知道他肯定很忙,连忙摆手:

“不用田哥,我从前山抄近道走回去,快得很。”

田振邦点点头

“走了,田哥。”

裴野摆摆手,转身就往前山方向走去。

前山的雪没过脚踝,踩上去咯吱作响。

裴野刚走进山道没多久,就瞥见雪地上印着一串新鲜脚印。

看来也有人从前山抄近道回红旗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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