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吧达 > 八零换亲后,我和婆婆亲如母女 > 第282章 扯皮结果

第282章 扯皮结果


妈妈。

她看着钱桃花,在心里对自己说:于秀芸,从今往后,你有妈妈了。

“好了好了,月子里可不能哭!仔细伤了眼睛!!”钱桃花忙道。

况美凤也道:“是啊,三妹,你婆婆和学民这么好,你应该感到高兴的。别哭!”

于秀芸笑了笑,眼泪又流了下来:“我是高兴。”

钱桃花看向况美凤,脸上堆满了笑:

“亲家母,你看我这儿子,别的本事没有,疼老婆倒是头一份。你放心,秀芸在我们陈家,亏不了。”

况美凤笑得合不拢嘴,连连点头:

“放心放心,学民这孩子我信得过。”

心里在想,老三可真有福气!

感谢于秀美,将这么好的婚事换给了老三!!!

楚丽萍把钱桃花那番话一字不漏地听进去了,又把陈学民那句“股份全转到你名下”在脑子里反复嚼了好几遍,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羡慕,又从羡慕变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酸。

这陈家人可真是好人!!

懂感恩!

老二两口子命可真好!

找到了这么好的亲家!!!

而被挤到角落的于秀英满脑子都是“股份”“工厂”“发工资”这几个词,翻来覆去地想,越想越觉得惊心。

这老三上辈子是做了多少好事啊!

竟遇到了这么好的婆家!!

她好羡慕啊!

她想起自己当年生小军的时候,婆婆蒋翠花第一句话问的是“是男是女”,即便知道她生的是个男孩后,蒋翠花也没有像钱桃花这般,又是给钱又是心疼的。

别说是她,就是所有的女人遇到的婆婆,都没有像钱桃花这样的。

在天底下的婆婆们看来,儿媳妇给自家传宗接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她们不会感激,只会觉得理所当然,甚至还会欺负!!

可钱桃花……

秀美啊秀美,你究竟是放弃了多好的婆婆啊!

这么好的婆婆你不要,你选了潘桂花那个老绿茶,你肯定很后悔吧?

想到这世上还有人比自己更惨,更心塞,更难过,于秀英的心情又不由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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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于秀英念叨着的于秀美,现在确实后悔了。

不是一般的后悔,是后悔到了极点。

当初她铁了心要让潘桂花赔六万块,一分都不能少。

可于家和王家两家人,你来我往,扯了整整两个月,最后达成的协议,却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来,把她浇了个透心凉——

钱,不赔了。双方谁也不找谁算账了。

于秀美带着于宁回王家——不,从今往后,孩子必须改名叫王宁,归王家人管。不需要于秀美出钱了,也不需要她操心了。

于秀美和王永刚复婚。

王家人表示,以后坚决认于秀美做家长,财政大权全部交由于秀美管理,家庭大事由于秀美做主,王家所有人——包括潘桂花——都必须无条件地相信她、支持她。

潘桂花不能在她跟前摆婆婆的谱。

听起来很好,对不对?

可于秀美心里清楚,这哪是什么胜利?

这分明是另一张网,比从前那张更密、更紧,这是要将她和王家一家死死绑在一起!!!

复婚,回家,在王家当家做主……

呸!

王家就是个泥潭,她几乎费了半条命才从那泥潭爬出来,她要是再回去,她就是脑子被门夹坏了的蠢货!!!

不过,像现在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宁宁的病,确实是潘桂花害的,潘桂花休想逃脱责任!

所以,宁宁的生活费、治疗费、吃喝拉撒……等等所有的费用,都得让王家出!!!

复婚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过,她可以假意答应王家人的要求,暂时回王家去捞钱,但……绝不领证!

农村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只会觉得只要是办了酒席,住到一块儿了便是合法夫妻,但其实只有领了证的才是法律认可的!

她正好可以钻这个空子。

所以,她会“回去”,花王家的钱,做王家的主,让王家人养活她的女儿宁宁。

等到将来钱捞得够多了,或者说宁宁的病彻底治愈了,宁宁长大了可以养活自己了,她再拍拍屁股,拿着钱离开。

反正,她又没和王永刚领证!

至于宁宁改不改姓……

反正宁宁前世就叫王宁,这一世改回去就改回去吧!

说不得改了名的宁宁就能像前世一样,健康、聪明、能干,将来考上京市的大学,在京市工作和买房呢!

到那时,便是于秀芸羡慕她、嫉妒她的时候了!

想到这些,于秀美便带着宁宁,回了王家。

而王家,同样充满了算计。

两家人互相算计着对方,互相提防着对方,日子过得说不出的……荒诞。

他们双方都认为,达成如今这样的结果,都是对王宁最好的安排,是最好的结果。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的是,王宁恨死了他们。

王宁最恨的人是于秀美。

于秀美明明知道自己的女儿被潘桂花暗害,她竟还敢将她放在潘桂花的眼皮子底下,与潘桂花同一个屋檐下!

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自私!

只顾自己省事、舒服,完全不管女儿的死活!

这样的女人,不配为人母亲!

跟前世的于秀芸比起来,差得太远太远了!!!!

现在,王宁无比怀念上一世。

上一世的王家人虽说也是重男轻女,但有母亲护着,她还是能平平安安长大,健健康康学习,还读了高中,考上了大学。

日子虽说苦一点,穷一点,但她实实在在是长大了成人了,且,还没有病!

可这一世呢?

她原本美好的人生,全被于秀美那自以为是、自私自利的女人给毁了!!!

她后悔了。

无比后悔。

后悔自己上辈子会觉着于秀美好,觉着能做于秀美的女儿,她就是死了也甘心。

现在想来,真是可笑!

她现在才六岁,潘桂花这老杂种怕是还会用见不得光的手段害她,她要怎么办才能活下去?

啊啊啊啊啊啊,她恨!

恨于秀美!

恨潘桂花!

恨王永刚!!

恨王家和于家所有所有的人!!!

他们不让她好过,那她也不让他们好过好了!!!

大不了,大家一起下地狱就是了。

反正,她这一辈子已经毁了。

她不介意多拉些人当垫背。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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