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金大队长
西屋里,陆承锋还坐在炕沿上。
他看着自己那条腿,看着苏慕晴刚才按过的那些地方,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不是疼,也不是酸,是一种说不清的……热。
他想起她指尖的温度,想起她低头检查时垂下来的碎发,想起她看自己躺下时那个忍俊不禁的笑容。
他低头,又开始按照苏慕晴教的,做那些康复动作,一直做到筋疲力尽。
他躺下来,望着漆黑的天花板。
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自从退伍回来,自从那条腿废了,他就把自己关在这间屋子里,每天巡逻,训练民兵,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像一台运转的机器。
他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
直到火车上遇见她。
陆承锋闭上眼睛,嘴角微微弯了弯。
接下来几天,日子过得规律而平静。
每天清晨五点起床,吃完早饭去上工,中午在地头啃窝头,下午继续干活,傍晚收工回陆家,帮着陆映红处理一些药材,晚饭后给陆承锋做康复训练。
靠近陆承锋的时候系统积分涨得飞快,短短几天,就已经突破了500。
独木河村又来了一批新的知青,新的马架子房也搭好了,这批知青都安排在那里。
苏慕晴还是秉持着自己不惹事的低调原则,不怎么参与知青们的社交,只是在孙晓梅的周旋之下,和两三个女知青算是熟悉。
说是熟悉,其实只是说得上几句话罢了。
有一件事情一直悬在苏慕晴心里,那就是金来顺。
到底他是不是之前差点祸害了原身的人?
苏慕晴心底一直有警惕,她托宋苒苒找的迷你电击枪,最近几天一直揣在裤兜里。
她总觉得,金来顺迟早会盯到自己身上。
麦茬地已经清理完了,接下来的时间就是抢收大豆。
新来的三个女知青刚安顿下来,就遇上了一年中最劳累的几天。
附近的兵团有叫“康拜因”的联合收割机,机械化程度高,有农机手就省力很多。
但独木河村没有这种待遇,这里的大豆都是大队上的人手工收割的,顶多能用个拖拉机。
大豆开镰那天,清晨四点,天还没亮,哨声就划破了独木河村的寂静。
苏慕晴几乎是瞬间就醒过来,摸黑穿好衣服,推门出去的时候,堂屋已经亮起了煤油灯。
陆映红早起了一会,已经做好了早饭,正在打包几个窝头:“今天开始抢收大豆,活儿重,多带点干粮。”
今天路映红也得出去参加劳动,不过分给她的都是给社员送水之类的轻省活。
趁着路映红回到卫生室整理今天可能用到的药品的时候,苏慕晴轻手轻脚到厨房,把糖盐罐子都添上一些。
昨晚上她还摸好了灶房有哪些粮食,特意从小公寓带了一些出来,混在灶房的粮食里。
她几次提了给钱,路映红不要,她也不好意思白吃人家这么久。
就算是领回来的粮食给了陆家,但那些肉菜什么的,都是陆家出的东西。
不过现代买来的粗粮比起这个年代种出来的,每一粒都个大饱满,苏慕晴用手给它掺和了一下,避免一下子看出来。
等过几天收完了大豆,找时间看看能不能去一趟镇上,带点物资回来就有遮掩的东西了。
外面还是黑的,冷风灌进领口,冻得人一激灵,她紧了紧围巾,快步往打谷场走。
打谷场上已经站满了人,煤油灯和手电筒的光晃来晃去,把一张张脸照得忽明忽暗。
王振山依旧站在倒扣的木箱上,手里拿着铁皮喇叭,正在分配任务。
“今天全部下豆地!男的割豆,女的捆豆!一人二十垄,干完收工!”
人群里响起嗡嗡的议论声。
苏慕晴找到孙晓梅,两人站在一起。
孙晓梅脸色不太好,小声说:“去年一人十五垄,我累得三天起不来炕。今年二十垄,这是要命啊。”
苏慕晴没说话,悄悄从挎包里抓了一把糖,借着袖子遮掩塞进孙晓梅的手里。
她想了想自己刚兑换出来的一把省力镰刀,悄悄找了老杨头协商。
“杨大爷,能把我和孙知青划一片地吗,我割她捆就行。”
老杨头正蹲在田埂上抽烟,听见这话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苏慕晴一眼。
“你割她捆?”他吸了口烟,烟雾在晨风里散开,“丫头,壮劳力割二十垄也够呛,你能行?”
苏慕晴点点头:“能行。”
老杨头又看了她一眼,目光里带着点审视。
这几天苏慕晴干活他一直看在眼里,这姑娘话不多,但手脚麻利,从不偷奸耍滑,昨天他还跟王振山说,这批知青里总算来了个能干的。
“行。”他把烟袋在鞋底磕了磕,“那就你俩挨着,从东头那片开始,要镰刀,去找仓库保管员。”
苏慕晴道了谢,转身往回走。
孙晓梅正蹲在地上整理绳子,见她回来,小声问:“老杨头同意了?”
“同意了。”苏慕晴跟她说了一声,转身去领镰刀,金老四知道她改了割豆子,一脸皮笑肉不笑的找了一把镰刀给她。
苏慕晴检查了一下,他也没使什么坏,镰刀是好的。
回地头的时候,找了个没人的拐角,五秒之内就迅速完成了和小公寓内的镰刀对换。
找到孙晓梅的时候,看着她冲着另一头努努嘴,这才第一次见到了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金大队长。
他和所有人打扮都不一样,穿的衣服是去毛的兽皮衣,像是老一辈人传下来的,戴着一顶像斗笠一样的帽子。
他背着手站在地头,身后是一群人,看起来和他关系不浅。
“那就是金大队长?”苏慕晴问。
孙晓梅点点头:“他是赫哲人。”
赫哲族,她听说过,是这乌苏里江边古老的渔猎民族。
孙晓梅又压低了声音,“自从生产大队成立开始,就是他当队长,我听说解放之前,甚至满清的时候,他家祖辈就是这里说一不二的人了。”
“这村子以前叫赫哲屯,就是他们金家的地盘,后来汉族人多了,才改叫独木河村。”
晨光渐渐漫过来,照在那件兽皮衣上,照在那顶桦树皮帽上。那人忽然动了动,转过身来。
一张国字脸,浓眉,深目,颧骨略高。
他看起来五十岁上下,但腰板挺直,目光沉稳,站在那儿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金来顺就蹲在他身后几步的田坎上抽烟,看见他过来,连忙站起来,脸上堆起笑。
金大队长在他面前停下,说了句什么,金来顺的笑容僵了僵,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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