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那小洲怎么办?”赵衍文突然问。

“她不是要带走吗?正好,孩子跟她走了,你妈心疼归心疼,过两年也就淡了。”

她连我儿子的去留都算好了。

我站在黑暗中,手指一根一根地收紧。

不是愤怒。

是一种被彻底看透之后的冰冷。

从头到尾,他们要的就是这套房子。

钱美琳看上的不是赵衍文,是赵衍文能给她弄到的房子。

赵衍文看上的也不是嫂子的“不懂事”,是哥哥留下的八十三平。

而我,从第一天就被标好了价格:四十万。

用四十万买走我三年的家,和我丈夫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

我把窗户关上了。

坐在书桌前,打开抽屉最深处。

一个牛皮纸信封。

信封里装着三样东西。

第一样:房产证原件。权利人——林知夏。

衍舟买房的时候,直接写的我的名字。他说,“这是给你的,不是给赵家的。”

第二样:一份公证过的遗嘱。

衍舟出差前一个月立的,把所有个人财产留给我和小洲。

第三样:衍舟写给我的一封信。

很短,只有几行字。我读了上百遍,每一个字都能背下来。

其中有一句:

“我最不放心的就是衍文。如果有一天他打这套房子的主意,你就拿出房产证,别心软。”

衍舟。

你什么都想到了。

我把牛皮纸信封放进包里,拉好拉链。

然后拿起手机,给律师朋友何瑾发了条消息。

“阿瑾,明天方便吗?有个事想咨询你。”

回复很快:“年初三我在家,随时来。”

我把手机放下。

明天。

就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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