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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偶遇


沈千灯没想到自己随手丢的一块玉佩竟然对陆家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她在家耐心地等待温想尸体被发现,等待听雨查清容舒的罪行,以及等待母亲的决定。

沈千灯在家等了六天,等得有些不耐烦了,还是没有等到她期待的任何一个消息。

沈玉书看姐姐从寒山寺回来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闷得头顶都快长蘑菇了,他有些心疼姐姐,便琢磨着再带姐姐出门透透气。

“姐,你就陪我去嘛,我听说珍宝阁昨日出了新品,咱们去看一看,我都好久没有买首饰了。”

沈千灯对自己的弟弟大多数时候都是有求必应,沈玉书想让自己陪他逛街,左右自己在家也无聊,于是爽快地答应了。

出门前,沈玉书特地在脸上扑了粉,穿了他最喜欢的云纹圆领白衫,白衫外罩着一件衣袂上绣着仙鹤的雪白大氅,腰间系着一条浅色丝绦,整个人打扮得花枝招展。

沈千灯本想随便穿一件衣服出门,没想到她穿的衣服沈玉书不满意,想让她把衣服换下来。

男人出门一向都这么麻烦,折腾自己还不行,还要来折腾她。

沈千灯认命地随他摆布,毕竟是自己的弟弟,无论他再麻烦,她都会全盘由他折腾。

沈玉书帮她挑了件天青色对襟儒服和一件蓝色外袍,她换上衣服后,沈玉书甚至还想帮她扑粉描眉,结果被她以女人扑粉描眉会显得男男腔为由拒绝了,沈玉书无奈,只好放弃装扮她的打算。

于是沈千灯穿着沈玉书精心挑选的衣裳,把头发束成马尾,顶着一张素面朝天的脸出了门。

出了门的沈家姐弟照例先去买一份糖炒栗子,然后一边吃一边在街上闲逛,等他们把糖炒栗子吃完,东西也买得差不多。

沈千灯和眠风手里提着大包小包,被沈玉书当成了免费劳力。

沈家军姐弟长相非常惹眼,每次他们两一块出门,总是能吸引起行人的目光。

尤其是沈千灯,一双桃花眼要命的勾人,她性格温柔又儒雅,加上她尊重男人的名声在金陵城一直被百姓们津津乐道,很多男人都想嫁给她。

每次她一出门,男人们的目光总会追随而来。

想要在人群中找到沈千灯很简单,只需要往男人最多的地方凑,舆论的中心就是她。

用目光追随沈千灯的男人中,包括陆湛。

六天前,沈千灯送陆湛回家后,他虽然喝了姜汤,还泡了热水澡,但还是不出意外地感染了风寒,他这两天他喝完药之后脑子昏昏沉沉,总梦到一些前尘往事,今早身子才好一点。

今日陆湛出门是想来找一个人叫金缘的人,他想让金缘帮他把一封信送到蜀中。

金缘是一个走南闯北的商人,只要客人给的钱到位,他什么都能干。

陆湛把金缘约在八珍楼的天字号包厢。

八珍楼是金陵城中最好的酒楼,靠一道色香味俱全,让人垂涎三尺的八珍鸭出名,陆湛在八珍楼订的包厢是最好的,从包厢的窗口往外看,可以把大半个金陵城的景观都收入眼底。

陆湛没有带侍从,他来到天字号包厢时,金缘还没到。

他便叫了几道菜,一边等着小二上菜,一边看窗外等着金缘前来赴约。

他一眼就看到了带着弟弟出门逛街的沈千灯。

沈千灯在人群中是那么的惹眼,周围全是暗地打量她的男子,而她明知道那么多男子关注自己,还是一点都不知道收敛,对谁都笑得春风和睦,把那些男人迷得五迷三道。

陆湛一直都知道沈千灯对男人来说魅力非凡,走到哪都是招桃花的体质,他最烦的也是她四处招桃花。

陆湛心里对沈千灯生出些莫名的恼怒,但视线却无法从沈千灯身上挪移,连自己今天约的客人到了都不曾发现。

推门而入的金缘身形颀长,面容和善,衣着清新素雅,身上有种春风化雨的气质。

不认识金缘的人会觉得他看上去人畜无害,只有跟金缘打过交道的人才知道纯良无害不过是用来迷惑众人的外表,只要涉及到钱财,他能瞬间从人变成吞金兽,多少钱都不够他塞牙缝,他的口头禅是谈感情多伤钱啊。

金缘一到包厢就看到有个人站在窗口,他做作地咳嗽一声,想引起这个把自己约来的男人的注意,结果他连续咳了几声,一声比一声大,痴痴站在窗口的男人愣是没听到。

金缘心里大窘。

好小子,你把我约来后竟然敢当着我的面无视我,你这是在玩我吗?!

金缘放轻脚步走到陆湛身边,他顺着陆湛的视线看去,发现陆湛目光专注地盯着一个女人出神,那个女人正是金陵城大名鼎鼎的沈千灯。

金缘看一眼被莺莺燕燕环绕的沈千灯,再看一眼脸上五味杂陈的陆湛,眼珠子一转,语气肯定道:“你对沈千灯有意思。”

耳边猝不及防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陆湛骇了一跳,回过头发现自己今天约的人已经到了。

陆湛迅速整理好自己的心情:“在下陆湛。”

金缘当然知道眼前之人就是陆湛,昨天他收到陆湛派人送来的拜帖,拜帖上写着陆湛想让他送一封信,至于送信的酬劳他可以随便开。

他当时就很纳闷这个陆湛到底是何方神圣,口气这么大,由于好奇,他很快就把陆湛的生平打听清楚了。

陆湛,年芳十六,模样清俊,金陵城陆家不受宠的嫡子,因为父亲早逝,所以在家中受尽了继父的欺负,无权无势且身无分文。

打听到陆湛的消息的金缘觉得有些好笑,无权无势且身无分文的少年居然敢让他随意开价,这少年不知道他金缘是个雁过拔毛,兽走留皮的人吗?

他金缘眼里只有钱,跟他做生意的人身上至少会被他扒掉一层皮。

少年想让金缘帮忙送信,他要的酬劳这少年能付得起吗?

所以这少年是在消遣他呢,还是在消遣他呢?

秉着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消遣一下少年找找乐子的原则,金缘如约来到八珍楼。

没想到一来就看到陆湛盯着沈千灯猛看的场面。

金缘乐了,原来这个陆湛还是个思春的少年。

金缘走到桌子旁坐下,随手给自己倒了杯茶,接着从头到脚打量陆湛,饶有趣味询问道:“你可知我金缘是什么人?为何选我帮你送信?”

陆湛直视金缘探究的目光,一字一顿,口齿清晰道:“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人,我之所以选择你帮我送信,是因为我信得过你。”

陆湛顿了顿,接着道:“货物一旦售出,钱货两讫,概不退换,这是你金缘的规矩。”

陆湛的这句话只有内行人才能听得懂。

做生意这一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要保证货物的质量,当货物卖出去后,一旦客人收到的货物有问题,可以随时退还,以此来保证货物的质量和生意人的信誉。

除了个别黑心商家,天底下几乎所有的商家都很珍惜自己的信誉,而金缘就是那个黑心商家。

跟金缘做生意的人要时刻打起十二万分精神,不然随时都可能被他坑骗。

陆湛知道金缘是个黑心商人,还是要坚持跟金缘做生意,金缘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动还是该同情他。

不过既然有人甘愿被宰,金缘不宰他一回还真对不起自己。

金缘眼珠子滴溜一转,眼里冒出生意人独有的精光,抿了一口茶咽下去,然后问道:“送这封信的报酬,你打算给多少?”

陆湛想也不想:“十万两。”

如果此刻金缘如果嘴里的茶还没有咽下去,那他嘴里的茶一定会呈天女散花状喷出来。

“多……多少?”金缘瞪大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十万两,我没听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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