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宝根获奖
回到竖店的第二天,包有为睡了个昏天黑地。直到日上三竿,才悠悠醒转过来。
看着天花板,他恍惚了一瞬。这半年在小理,睁眼就是苍山洱海,猛地回到这出租屋,还真有点不适应。
缓了一会儿,他摸出手机。
王宝根的电话没人接,包有为转手拨通了方东的号码。
“喂?”听筒里传来方东含糊不清的声音,估计还在补觉。
“东哥,是我,小包。我回来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紧接着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小包?你小子可算露头了!我还以为你在小理被哪个富婆拐跑了呢。在哪?出来聚聚!”
半小时后,老街口的一家重庆火锅店。
这会儿不是饭点,店里冷清,就角落里那一桌冒着热气。
方东穿了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头发乱糟糟的,显然是刚爬起来。他上下打量着坐在对面的包有为,筷子在半空停了半天。
“半年不见,你这变化……有点大啊。”方东把筷子放下,伸手比划了一下,“走的时候,你好像还没我肩膀宽吧?”
包有为把一盘毛肚倒进锅里,笑了笑:“剧组伙食好,加上天天练功,可能是把骨架撑开了。”
“这哪是撑开,简直是换了个人。”方东咂咂嘴,眼神里带着几分惊奇,“以前你看着单薄,现在这身板,隔着衣服都能看出肉来。而且……”
他指了指包有为的脸:“你这脸怎么也长开了?以前看着就是个小孩,现在有点那种……怎么说呢,有点角儿的味道了。”
“男大十八变嘛,我还在发育期。”包有为开了瓶啤酒,给两人满上,“来,东哥,走一个。”
方东端起杯子碰了一下,一口闷干,抹了把嘴:“说说吧,这半年怎么回事?一去就是小半年?连个信儿都没有。”
“忙。”包有为夹了块毛肚,在油碟里滚了一圈,“不光是演卓不凡,还得帮着设计动作,有时候主演替身不够,我也得顶上。”
“武术指导?”方东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信,“你来真的?之前你不是还得跟着宝根屁股后面学吗?这才多久,就能在《天龙》那种大组当武指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包有为也没多解释,只是把袖子撸起来,露出小臂上结实的肌肉线条,“我这人学东西快,而且那是武侠剧,套路多。我脑子活,赵导愿意带我。”
方东盯着他那条胳膊看了半天,最后叹了口气:“行吧,你小子向来邪性。既然能留在那边半年,肯定是有两把刷子。”
说到这,方东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一拍大腿:“对了,宝根的事你知道吗?”
“刚才给他打电话没接。”
“他肯定接不到,人在国外呢!”方东压低了声音,脸上全是羡慕,“这傻人有傻福,真让他给撞上了。之前他去拍的那部小成本文艺片,叫什么井的,导演带着去国外领奖了!”
包有为夹菜的手顿了一下。
虽然早知道王宝根会红,但这速度还是比预想的快。
“那是好事。”包有为点点头,“宝根哥那种形象,圈里独一份。只要演技磨出来了,以后不愁没饭吃。”
“是啊,独一份。”方东给自己倒了杯酒,语气有点酸,“你看,你现在混成了武指,宝根拿了奖。就剩我还在原地踏步。”
方东今年快三十了,混迹竖店多年,看着身边的小兄弟一个个飞升,心里那滋味确实不好受。
“东哥,别这么想。”包有为拿起酒瓶给他续上,“机会这东西,说来就来。以后我要是真混成了大明星,专门聘你当经纪人,咱们兄弟还是一起干。”
“哈哈,那我可当真了啊!”方东笑了起来,郁闷气散了不少,“我就等着抱你这根大腿了。”
酒过三巡,话题又绕回了包有为身上。
“接下来什么打算?趁着在《天龙》镀了金,是不是得多跑几个组?”方东问。
“不急。”包有为放下筷子,“我想歇两个月。这半年太累,脑子一直绷着,得缓一缓。”
“歇歇也好,磨刀不误砍柴工。”方东点头,“不过要是遇到合适的本子,也别错过。你现在这条件,找活容易。”
包有为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其实,袁冰导演给我写了封推荐信。”
“袁冰?那个港城的武指大腕?”方东眼睛一亮,“推荐你去哪?”
“《隋唐群英传》。”
“我曹!”方东差点把嘴里的啤酒喷出来,“这戏我知道!明年最大的古装项目之一,听说投资不比《天龙》少多少。推荐你演谁?”
包有为看着方东,吐出两个字:“罗成。”
火锅店里嘈杂的背景音仿佛瞬间消失了。
方东张着嘴,盯着包有为,像是在看一个疯子。
“罗成?”方东咽了口唾沫,声音拔高了八度,“你没发烧吧?那是冷面寒枪俏罗成!那是主角!这戏除了秦叔宝和程咬金,就属罗成戏份重。那可是要跟聂源那种级别的角儿去争的!”
在这个年代,聂源是当红小生,古装扮相一绝。一个刚出道的特约,想去抢他的饭碗,无异于虎口夺食。
“我知道难。”包有为神色平静,“但袁导说,这角色得枪法好,身段正。现在的年轻演员,能把花枪耍明白的没几个。我有这个底子,想去碰碰运气。”
“你……”方东想说什么,但看着包有为那双沉静的眼睛,到了嘴边的打击话又咽了回去。
现在的包有为,坐在那儿腰背挺直,眼神里透着股子以前没有的笃定。那种气场,确实不像是个跑龙套的。
“行吧。”方东苦笑着摇摇头,“你小子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过有袁导的推荐信,至少能混个试镜的机会。万一呢?万一导演眼瞎……呸,万一导演慧眼识珠呢?”
这顿饭吃到晚上八点。
告别了微醺的方东,包有为独自回到出租屋。
争罗成,那是几个月后的事。眼下,他有更重要的战场。
他打开那台有些发烫的笔记本电脑,新建了一个文档。文档名只有两个字:《吹灯》。
早在小理的时候,他就已经在脑子里把这本书拆解了无数遍。
前世的《吹灯》虽然是神作,但因为是连载,难免有些结构上的松散,尤其是结局,总让人觉得意犹未尽,甚至有些仓促。
既然要抄……借鉴,那就得把它变成更完美的版本。
包有为闭上眼,唤出系统面板。
目光锁定在【网文作者:Lv.3(89/100)】这一栏。
“充值。”
【叮!网文作者职业进阶成功。】
【网文作者:Lv.4(0/100)】
那一瞬间,包有为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如果说Lv.3是让他掌握了娴熟的写作技巧,那么Lv.4,就是赋予了他构筑世界的上帝视角。
这种感觉,太爽了。
包有为并不打算完全照搬。他把原著中稍微有些拖沓的前奏进行了精简,让节奏更快,悬念更强。同时,他融合了另一部盗墓神作《盗墓记》里的一些精彩设定。
他要把这本原本两百万字的书,扩充到一个宏大的宇宙。
十二卷,四百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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