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忍耐就是想得开,挺得住。
现在的忍耐,不是认输,是哥谭教给他的生存法则。
在实力不够的时候,藏起獠牙,磨利爪牙,等下次再遇上,要么收了对方的尸,要么就让对方收自己的。
收尸车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颠簸前行,越往城郊走,哥谭的霓虹就越淡,到最后,只剩下零星几盏忽明忽暗的路灯,在夜雾里像鬼火般闪烁。
这里是哥谭的边缘地带,是被市中心的繁华彻底抛弃的角落,也是林舒在这座城市的“家”。
刚拐进那条窄巷,一股混杂的恶臭就扑面而来,透过收尸车没关严的车窗钻进来,比车厢里残留的血腥味还要刺鼻。
林舒皱了皱眉,却已习惯——这里的味道,就是底层人的生活味道。
街道两旁的矮楼歪歪扭扭,墙面上满是涂鸦和污渍,墙角堆着小山似的垃圾,塑料袋被风吹得四处飘,挂在枯掉的树枝上,像一面面破败的旗子。
随处可见的废弃针头散落在路边的泥水里,针尖上的锈迹在微弱的灯光下闪着冷光,那是瘾君子们留下的痕迹,上面沾着的病毒,能让一个健康的人瞬间坠入地狱。
飞叶子的刺鼻气味,腐烂垃圾的酸臭味,还有不远处小化工厂飘来的化工品毒味,三者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令人窒息的浊气,吸一口都觉得嗓子里发苦。
林舒放慢车速,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坑和杂物,收尸车的轮胎碾过碎石,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在这死寂的巷子里,显得格外突兀。
每隔几个路口,就能看到一两个弯腰驼背的流浪汉,靠在墙上,或者坐在垃圾堆旁,久久不动。
他们的目光呆滞,脸色是一种病态的蜡黄,颧骨高高凸起,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沾满了污垢和不明液体。
有的嘴里还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着什么胡话,有的只是睁着眼睛,看着前方的虚空,像一尊尊没有灵魂的雕塑。
林舒扫过他们,眼神没有丝毫波动。
他太清楚了,这些人,或许明天,或许下一个小时,就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躺在某个角落,等着他或者其他收尸人来收走。
他们是哥谭最底层的蝼蚁,被黑暗吞噬,被命运抛弃,连死亡都显得悄无声息,甚至不会有人为他们多停留一秒。
就像他三天前穿越过来时,差点成为的样子——没有身份,没有钱,没有依靠,稍有不慎,就会成为收尸袋里的一员。
收尸车最终停在一栋四层的老旧公寓楼下,这栋楼的外墙早已斑驳脱落,墙皮掉了一地,楼梯间的窗户破了大半,用木板钉着,里面黑漆漆的,像一张张开的嘴。
林舒熄了火,推开车门,脚刚落地,就踩进了一个积水的坑洼里,冰冷的污水渗进橡胶靴,带着刺骨的凉。
他皱了皱眉,弯腰擦掉鞋上的泥点,然后绕到收尸车后斗,打开车门。
吉姆的尸体躺在里面,早已没了呼吸,胸口的尖刀还插着,暗红色的鲜血浸透了身下的帆布,在车厢里积了一滩冰冷的血渍。
血腥味混着车厢里原本的尸臭味,扑面而来。
林舒脑海里响起了系统冰冷的电子音,打破了巷子里的死寂:
【检测到目标(恶念孩童・吉姆)已完全死亡,收录完成度 100%】
【已发放奖励:敏捷强化(初级)】
【额外奖励:黑暗适应(初级)】
【当前身体综合强化度:18%,已掌握技能:基础格斗术(入门)、各类枪械掌握(入门)、敏捷强化(初级)、黑暗适应(初级)】
冰冷的电子音落下,一股微弱却清晰的暖流瞬间涌遍全身,顺着血管流到四肢百骸,原本因为厮杀和紧绷而酸痛的肌肉,瞬间得到了舒缓,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是被唤醒了一般,透着一股轻盈的力量。
林舒伸出手,随意挥了挥,能清晰地感受到敏捷强化带来的改变。
动作比之前更轻盈,更迅捷,哪怕只是简单的抬手,都能感觉到肌肉发力的轨迹更加清晰,速度快了不止一个档。
黑暗适应的效果更是直观,此刻巷子里几乎没有灯光,可他看周围的一切,像白天一样清晰,连墙上的一道细纹,地上的一颗碎石,都能看得明明白白。
这些,都是他用命换来的资本,是他在哥谭活下去的底气。
林舒眼中闪过厉色,今天失去的,他迟早会一点一点拿回来。
他跳上车,将吉姆的尸体拖出来,用早就准备好的厚塑料布紧紧裹了两层,又用粗麻绳一圈圈捆牢,扛在肩上。
尸体不算重,可麻绳还是勒得肩膀生疼,林舒咬着牙,没有丝毫停顿,一步步朝着公寓楼的楼梯间走去。
楼梯间里一片漆黑,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霉味、尿骚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腐臭味。
林舒凭借着黑暗适应的能力,稳稳地走着,每一步都踩得很实,刻意放轻了脚步,避免发出太大的声响。
这栋楼里住的,都是和他一样的哥谭底层——失业的工人,站街的妓女,躲债的赌徒,还有一些靠偷抢为生的混混。
每个人都活得小心翼翼,也每个人都带着一身的戾气,一点小小的动静,都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
在这里,少惹麻烦,是比呼吸还要重要的生存法则。
走到三楼最里面的房间,林舒停下脚步,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插进锁孔,轻轻转了两圈“咔哒”一声,老旧的木门应声而开。
这是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单间,是他在哥谭的容身之所。
里面没有任何像样的家具,只有一张破旧的木板床,一张掉了漆的木桌,还有一个缺了门的衣柜,墙角堆着几件洗得发白的换洗衣物,地上还算干净,看得出来林舒穿越过来后,刻意收拾过。
墙面斑驳,墙皮时不时会掉下来几块,窗户上钉着厚厚的木板,只留了一道小小的缝隙,用来透气。
简陋,破败,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可这里,却是林舒在哥谭唯一能放下戒备的地方,是他在这片无边黑暗里,唯一的栖身隅角。
林舒将吉姆的尸体放在墙角,没有立刻处理,而是走到桌边,拿起桌上的矿泉水瓶,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冰冷的矿泉水入口,压下了嗓子里的干涩和血腥味,也让他紧绷了许久的神经,稍稍放松。
一瓶水下肚,林舒靠在桌沿,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胸口的沉闷感消散了不少。
他抬起头,目光落在墙角的尸体上,脑海里闪过刚才的一幕幕。
吉姆那看似清澈实则冰冷的眼神,那诡异的笑容,还有那快准狠、直奔他腰子的一刀。
蒙娜那从娇媚柔弱到疯狂绝望的转变,那勒住他脖颈的粗糙麻绳,还有那泣血般的嘶吼。
还有那个黑风衣男人,那道冰冷的目光,那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一切都像一场光怪陆离的噩梦,却又无比真实。
三天前,他还在出租屋里赶项目报告,为了那点微薄的薪水,熬着无尽的夜,想着什么时候能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过平平淡淡的日子。
可一觉醒来,却穿越到了美利坚,穿越到了这座地狱般的哥谭市,成了一个拿着联邦最低时薪,生死自负的收尸人。
短短三天,他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社畜,变成了一个杀了人,收了尸的法外狂徒。
他见过了黑帮的狠辣,见过了披着无辜外衣的恶魔,见过了哥谭底层的绝望,也亲手握住了活下去的力量。
这三天,比他上辈子二十多年的经历还要残酷。
林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这双手,曾经只会敲键盘,写报告,现在沾满了鲜血。
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有迷茫,有后怕,还有一丝难以掩饰的冰冷。
但他没有丝毫的愧疚,哪怕他杀的是一个看似只有七八岁的孩子。
在哥谭,年龄从来都不是判断善恶的标准,天真的外表下,可能藏着最恶毒的心。
吉姆的刀,是朝着他的腰子捅来的,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手软,那一下,就是想要他的命。
若是他反应慢了一秒,现在被钉在座位上,变成冰冷尸体的,就是他自己。
你死我活,这就是美利坚的规则,也是这片黑暗里,最直白的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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