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偷出深闺行夜路
偷出深闺行夜路,痴看玉灯起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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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波只能自己脑补答案。
或许,这附近也有一座金华城,与记忆中的金华城名字一样,纯属巧合。
后世,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谁也没有规定不能重名。
张三李四还满大街都是呢,凭什么金华城就不能有两个?
直到此时,隋波还是对婵儿无条件信任。
没办法,颜值即正义。
长得好看的人说什么都对,这是穿越者的基本准则,刻在DNA里的那种。
不过,隋波也有自己的底线,“婵儿小姐稍候,我去把我的另外两个徒弟叫来!”
这个要求,再合理不过。
隋波扮演的是隋三藏,不是孙悟空。
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做到徒弟不离身,方能安全。
没徒弟保护的隋三藏,那就是行走的隋僧肉,妖怪见了都得笑出声,排队来吃。
可是,婵儿闻听此言,马上阻止,“不必!”
“隋长老,这点小事,何须劳烦您的徒弟。”
“更何况,都这么晚了,惊扰他们休息,也不合适。”
“这点小事,你我二人就够了!”
闻听此言,隋波也有些犹豫。
这可是一步一个坎的西游世界,没有徒弟保护,隋三藏简直寸步难行。
隋波虽然已经预料到,这一世也会以失败收场,毕竟已经连续失败十八次了,不差这一次,虱子多了不痒。
但是,不代表他真的想死。
死一次也挺疼的,而且回档还得重新来,麻烦得很,谁没事喜欢死着玩?
隋波心里,还是想带上徒弟,最起码有个保障,心里踏实。
可是,下一秒,隋波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只有我和她两个人?二人世界?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
从一开始,隋波就知道,双叉岭最大的奖励,不是杨戬母子,而是眼前这位婵儿。
只要拿下婵儿,便等于一步登天,事业爱情双丰收,直接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不是梦,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有人报销。
想要俘获婵儿的芳心,二人独处,便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没有独处,哪来的暧昧?
没有暧昧,哪来的感情升温?
虽然,二人世界存在很大的风险,搞不好半路就被妖怪叼走了,连骨头都剩不下。
但是,有个名人说过,风浪越大鱼越贵。
跟最终奖励相比,这点风险,又算得了什么?
富贵险中求,泡妞也一样,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大不了就是一死,我又不是没有死过!”
这一世,摸清楚婵儿所有的底细,下一世便能轻松拿捏,手到擒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美滋滋。
想到这里,隋波当即不再犹豫,直接答应下来,脸上挤出一个自认为最迷人的笑容,“一切都听婵儿小姐的!”
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句话。
哪曾想,婵儿闻听此言,却是满脸感动,眼眶都红了,跟受了多大恩惠似的,“隋长老,你真好!”
隋波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的女孩子,真的好忽悠。
自己好像什么都没有做,婵儿已经感动得一塌糊涂了。
倘若自己再做点什么,婵儿又该如何?
隋波已经不敢想象,怕自己想多了把持不住,出家人的形象就全毁了。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当务之急,还是赶紧上路。
隋波当即说道,“既然要赶路,总需要一个脚力。我有一匹金龙马,正好充当脚力!”
这便是隋波的另一个小心机。
刚才之所以答应不带徒弟,便是因为金龙马敖灵汐。
敖灵汐的战力,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徒弟。
她要是真的发起疯来,猪八戒黑熊精联手,都不是她的对手。
带着她,可保万无一失,比买保险还靠谱。
退一万步说,即便真的遇到强敌,实在是打不过,还可以骑着敖灵汐逃跑。
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敖灵汐那速度,一般妖怪追都追不上。
婵儿闻听此言,再次拒绝,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必了,长老。金华城离此不远,走几步就到了,不必骑马!”
这句话,隋波一个字都不信。
隋波已经在双叉岭转悠了一个月了,压根没有看到什么金华城,连个影子都没有,鬼影子都没见着。
当然,隋波仅仅是肉体凡胎,走不了多远,他的眼界有限,看不到也正常,毕竟凡人的活动范围就那么大。
可是,三个徒弟都会腾云驾雾,虽然比不上孙悟空的筋斗云,但是也十分厉害,视野比隋波开阔多了。
他们三人,也在双叉岭转悠了一个多月了,把周围摸了个底朝天,连有几棵树都数清楚了。
尤其是黄风大圣,狩猎范围更是覆盖了黑风山。
他都没有见到金华城。
可想而知,金华城距离此地,一定不会太近。
最起码,也要比黑风山还要远,搞不好得上千里,跟婵儿说的“走几步就到了”完全对不上。
这么远的路,骑着金龙马都十分艰难,更何况用两条腿走过去?
那不得走到天荒地老,走到猴年马月?
隋波心里,一万个不愿意。
但是,最终还是小脑支配了大脑。
为了拿下婵儿,他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下来,“一切都听婵儿小姐的!”
婵儿大喜,眼睛都亮了,跟发现了宝藏似的,“事不宜迟,咱们即刻出发!”
说着话,婵儿一只手拿起玉灯,另一只手,抓着隋波的手腕,往门外走去。
动作那叫一个自然,仿佛拉的不是一个男人的手。
隋波也算是久经短视频考验,自认为对美女的免疫力极高,什么网红明星没见过?
早就百毒不侵了,免疫拉满。
可是,这一瞬间,也是全身酥麻,如同触电,差点没站稳,魂都飞了一半。
小鹿乱撞,迷失自我,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婵儿身上,别的什么都顾不上了,天塌下来都不管了。
在灯光的映衬下,婵儿越发显得美丽动人,肌肤胜雪,眉目如画,跟画里走出来的仙女似的。
原来世界的那些网红明星,在婵儿面前,都相形见绌,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连提鞋都不配,差距比人和狗都大。
更加要命的是,婵儿身上还有一股未经凡尘俗世污染的清纯,给人一种很好骗的感觉,浑身上下都写着“单纯”两个大字,就差贴个标签了。
这样的女孩,谁能不爱?除非是个傻子。
短短几分钟,隋波甚至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为了隋沉香,此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婵儿却浑然不觉,全部精力都放在赶路上,跟个特工似的,警惕性拉满。
此番是偷跑出门,既要避开母亲和哥哥的六只眼睛,又要避开六位家童,最要命的还是那条细犬,那狗鼻子灵得很,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察觉到,跟个移动监控器似的,比安保系统都管用。
总之,一路之上,婵儿的精神都十分紧张,跟做贼似的,走两步就回头看看,生怕被人发现,那模样既紧张又可爱。
直到走出刘家大院,婵儿紧绷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长出一口气,后背都出汗了。
“走到这里,就没事了!”
直到此时,婵儿才发现,自己还拉着隋波的手腕。
虽然隔着衣服,但是毕竟男女有别。
有生以来,除了哥哥,婵儿还是第一次跟男人如此亲近,手拉手那种。
顿时羞愧难当,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子,跟煮熟的虾子似的,红得透亮。
连忙松开隋波的手腕,退后两步,手足无措,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下一秒,婵儿又发现,这和尚竟然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眼神直勾勾的,跟丢了魂似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不由得更加脸红,连忙出声提醒,声音都在发抖,“隋长老……隋长老,你在看什么?”
隋波下意识答道,脱口而出,完全没过脑子,“我在看你!”
话一出口,隋波就后悔了,心说这也太直白了,会不会吓到人家?会不会被当成登徒子?
婵儿连忙转过头去,声音细若蚊蚋,几乎听不见,“我有什么好看的……”
隋波这才回过神来,不禁吐槽道,“今晚怎么走得这么快!”
隋波虽然没有去过故宫,但是白天的时候进过刘家大院。
刘家大院简直不要太大,白天拜见刘母的时候,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腿都快走断了,差点没累死在半路上。
婵儿的住所,距离大门更远,理应走更长的时间才对,搞不好得一个小时。
没想到,一眨眼就走出来了,跟坐了电梯似的,嗖的一下就到了。
隋波只能归结为自己走神了,看婵儿看得入迷了,因此忘记了时间,感觉不到路程的远近,所谓欢娱嫌夜短嘛。
连忙狡辩,试图挽回形象,清了清嗓子,“我在看你手里的灯!”
婵儿果然上当,没有多想,转回身来,举了举手里的灯,一脸天真,“不过是一盏普通的灯,有什么好看的!”
隋波尴尬一笑,心说普通?你管这叫普通?
他真的很想告诉婵儿,不会装穷人,就不要硬装,容易露馅,装得越认真,破绽越多。
且不说这宝莲灯有诸多神奇功能,单单是这么大的一块美玉,就价值连城,搁现代那也是博物馆级别的文物,绝非凡人能够拥有。
你家穷人用玉石做灯?
这话说出去谁信啊。
只是,这些话,隋波也只能在心中想想,不敢说出来。看破不说破,才是成年人的生存智慧,尤其是在神仙面前,装傻才是最高境界。
隋波随口胡诌道,试图转移话题,“这盏灯,有没有名字?”
婵儿如实答道,眼中闪过一丝得意,跟献宝似的,“母亲倒是起了一个,长老可以猜猜!”
在穿越者面前,这道题简直不要太简单,答案都刻在DNA里了,闭着眼都能答上来。
但是,隋波不准备直接说出答案,那样太没意思了,显得自己无所不知,容易引起怀疑,搞不好还会被当成妖怪。
先说几个错误答案,铺垫一下,显得自己也是个普通人,“我看,这盏灯形似荷花,是不是叫荷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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