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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给民团干活,一天三顿玉蜀黍窝头管饱


“这是什么火铳?”

  “真是见了鬼了!”

  “走!”

  “快走!”

  五个老伙计,眨眼功夫被干掉三个,李残星又是心疼,又是震惊。

  他哪里还敢犹豫?

  打马就跑。

  “还想跑?”

  赵成乐了,拿起对讲机,招呼一声:

  “王全,追上去,一人一个。”

  对讲机里,传来王全的声音:“好!我要左边这个。”

  赵成:“让给你。比比谁先拿下对手,输的那个请客,李记茶馆包间,看一个星期玄天鉴。”

  王全:“一言为定。”

  两辆皮卡,踩足油门朝着李残星二人追了过去。

  李残星两人听着身后什么东西嗡隆隆声响,回头一看,看到那两辆大铁车已经追了上来,速度比他们快了一大截,顿时大吃一惊。

  “跑不了了!”

  “逃也是死,战也是死,不如一战!”

  “聋子兄弟,可愿随我一战?”

  李残星也是杀伐果断之人,知道逃不掉,当机立断,抽刀回身拼杀,既是搏一线生机,也不想死得太窝囊。

  “好!愿随李哥一战!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

  聋子,绰号地聋子,本名吴听地。不但不聋,而且,最擅长耳朵贴地,听地辨音。

  两人一拉马缰,战马绕过一道弧线,调转马头,朝着两辆皮卡反冲了过去。

  两骑并行,气势如虹。

  靠近之后,同时微微一拉马缰,绕过正面冲撞。

  马是活物,知道躲避,自然不肯朝着大铁车撞上去。

  双方错开的瞬间,李残星一刀劈出,斩在大铁车上,发出叮地一声脆响,火星直冒。

  赵清玄投送的这批皮卡,是供给防卫团使用的,改装标准很高,车身四周焊接了铁网,刀砍不坏。

  李残星的胳膊,反而被震得一阵发麻,手中长刀差点脱手而出。

  然后,李残星就看到大铁车的窗户落下,露出一张笑脸来。

  这大铁车里,竟然坐着人?

  李残星心里,刚有这个念头闪过,就见车里那人抬手,举起一支火铳,对准了他。

  这火铳,也太短了吧?

  长仅一尺有余的样子,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

  这能做什么?

  下一刻,轰地一声。

  李残星顿时感觉,肩窝部位如遭锤击一般,身体一晃,仰头栽落马下。

  李残星摔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天旋地转中,看到战马奔出一段距离之后,感觉到失去主人,自己驻足停下。

  那辆大铁车,也已经停了下来,嘎吱一声响。

  车门打开,有穿着灰衣的壮汉从车上下来。

  有人跑着,过去牵了他的战马。

  为首一人一脸郁闷,跟不远处另一人打招呼:“你个兔崽子!竟然让你快了一步!”

  对面有人哈哈大笑着回应:“统领承让了!李记茶馆一个星期的包间……我要三楼天字号包间。”

  被称作统领的男人吓骂:“你特娘的还真敢狮子大开口。你干脆把老子全身上下的骨肉拆开卖一卖,看能不能卖出那么多钱来?你还要三楼天字号包间……我看你不如去吃屎!”

  “哈哈哈!”

  众人说笑着。

  他们同袍之间,关系真好……

  李残星心中闪过这个念头。

  他竟有些羡慕。

  可惜,地聋子似乎也没能幸免。

  李残星昏迷了过去。

  ……

  等李残星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辆架子车上。

  有两个破衣烂衫的饥民,正一前一后,一拉一推,伺候着车辆。

  肩部一阵剧痛传来,李残星龇牙咧嘴,低头看到肩膀上一层层包裹着厚厚的白布。

  那白布,非常洁净,呈细密的网状,有一部分被鲜血渗透。

  能闻到浓郁的药香味,从肩膀部位传来。

  “醒了。”

  “他醒了。”

  “快去报告军爷。”

  “你看着他,我去。”

  那两个饥民一脸惊喜,推车的那个跑着,去找人去了。

  李残星这才注意到,在手推车的周围,有一队队身穿灰衣的士兵,正排着队向前走。

  这些士兵每人扛着一支火铳,火铳的铳管上,竟然带着一把闪亮的短刀,寒光森森。

  他们昂首挺胸,精神抖擞,排着整齐的队伍,举着一面面赤黄两色的旗子。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风展红旗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mi  sou  la  mi  sou,la  sou  mi  dou  ruai。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战士们一边走,一边齐声高歌着。

  歌声曲调古怪,跟李残星向来听到过的,都不一样,但是,却独有一番韵味,很是好听。

  李残星能够看得出来,这些战士们中间,洋溢着欢乐的氛围。

  这是榆树湾民团的民壮。

  李残星认得那两色旗。

  看人人都面色红润,脸上有发自内心的笑容,就知道他们定然是能吃饱饭,能拿到满饷的……

  李残星挣扎了一下,想要坐起来。

  刚一动,拉车那饥民已经开口:“你别动。你别动。军爷说了,你是俘虏,你不能动。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待着吧。你要是敢跑,我就大喊,军爷过来,可没你好果子吃。”

  李残星:“你……你是什么人?为何要从贼?”

  他一开口,嗓音嘶哑,好在,能听得清。

  拉车那饥民:“从贼?嘿!以前,我的确是从贼了。不过,我可没干什么坏事,就跟着李老柴他们跑了上百里,就遇到榆树湾民团了。”

  “我现在是给榆树湾民团做事,拉手推车,运送你们这些伤员。一天管三顿饭,顿顿玉蜀黍窝窝头管饱。所以,你别想着跑。要是害我吃不上三顿玉蜀黍,我可对你不客气。”

  李残星肺子差点气炸了。

  他竟然被一个饥民给威胁了?

  而且,他竟然成了这个饥民的一天三顿玉蜀黍……

  要是换做平时,李残星早就起来,一刀把这个饥民的脑袋斩落,拿去充军功去了。

  但现在,他只是稍微动一下,就眼前发黑,浑身没有力气。

  刚才那个饥民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战士。

  那个战士身穿灰衣,背着药箱,戴着红十字袖章,身姿绰约。

  “你醒啦?”

  一张笑脸如花,声音清甜。

  李残星一愣。

  这战士,竟然是个年轻姑娘?

  女战士把药箱放在架子车上,俯身查看李残星的伤口。

  李残星挣扎了一下,想要拒绝。

  “别动。”

  那个女战士皱了皱眉头。

  李残星抗拒的心思,顿时淡了。

  女战士看了看他的伤口,又伸手在他额头上摸了一下。

  饶是李残星大老爷们,也被这个略显亲昵的动作,搞了个大红脸。

  “伤口缝合得很好,烧也退了。你这条命啊,保住了。老老实实养伤,等到了榆树湾,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女战士叮嘱一声,背起药箱,转身离开。

  李残星的目光,盯着女战士的背影。

  女战士跟其他战士一样,穿的都是一身灰色棉衣。

  这松松垮垮的棉衣,穿在这个女战士身上,竟然有种别样的美感。

  “别看了。这个女军医,好像是什么医院院长,榆树湾民团的军爷们,见到人家都客客气气的。你一个俘虏,如何能配得上人家?”

  李残星回头,就见那拉车的饥民正戏谑地看着他。

  李残星心中恼火。

  这世道,最难缠的就是小鬼。

  人家女军医,跟他说话反倒是笑呵呵的,温柔得紧。

  什么医院院长……

  他李残星跟着杜爷做事,能吃得了夜不收这碗饭,也是有本事的。

  李残星真想回怼那拉车的一句。

  不过,他看到那个女军医正站在一辆大铁车前,跟人说了几句什么,然后,钻进那辆大铁车里去了。

  那辆大铁车,跟之前俘虏他的那辆,模样有些不一样,上面画着一个大大的红十字,跟那女军医胳膊上袖章的标识一样。

  这大铁车,莫不是这女军医的?

  李残星一阵自惭,低下了头。

  咻。

  就在这时,前方天空中响起哨声响。

  李残星跟着哨声抬起头。

  只见,一道流光,犹如烟花一般,直达天空。

  这流光,飞得极高,仿佛不低于百丈。

  下一刻,嘭地一声响,那信号弹爆炸开来,炸成满天花,在空中漂浮燃烧,久久不息。

  李残星被震撼到嘴巴张开,闭不拢了。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

  “这莫不就是那些流贼所说的,天空中突然出现的两个月亮?”

  这道烟花,如此绚烂,而且,竟然能悬浮在空中,炽亮的光芒久久不散。

  如果是在晚上打出,岂不就是一轮月亮?

  李残星“发现真相”,心中反倒更加震惊。

  这“烟花”,是如何做出来的?

  太过璀璨惊艳。

  “信号弹!”

  “找到官兵主力了!”

  “敌军是骑兵,速度快!重点是不能让他们跑了。别忘了军事理论课上讲过的,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要少打击溃战,要多打歼灭战。击溃他们,一点意义都没有,要全歼他们才行。”

  “第一营正面进攻,不要急着打,尽量拖延时间,吊住他们。第二营急行军,包抄到后面,把他们包了饺子。这三百骑兵,一个都不能放跑。”

  “侦察排都放出去。给他们多调拨一批遂发手枪,每个战士,至少带三把遂发手枪。明军家丁的夜不收,是很厉害的,不能轻敌。”

  “……”

  李残星又看到“老对头”了,正是坐在铁甲车里,俘虏他的那两个人,恰好快步从他的架子车边走过,一边走,一边急匆匆地商量着。

  三百骑兵,一个都不能跑?

  李残星急了。

  三百骑兵,除了杜爷,还能是谁?

  杜爷有危险了?

  以前,在陕西这片大地上,李残星从来没想过,杜爷会有危险。

  他们这支骑兵,人数虽然不多,但是,个个精锐,全都是杜爷用重金喂出来的强兵。

  他们虽然只有三百人,但是,面对数万流贼,也没有丝毫犹豫,敢如同一柄尖刀一般插进去。

  凭借着马速快,和娴熟的骑射之术,他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即便是强如三十六营老营骑兵,那种流贼中的精锐,在他们面前,也同样是不堪一击。

  但这次,李残星很急。

  他刚刚见识过榆树湾民团的强大。

  他们的火铳,太犀利了。

  他们的大铁车,简直就是打不动的乌龟壳……

  杜爷的家丁骑兵在榆树湾民团面前,丝毫优势都没有。

  偏偏杜爷根本就不知道这一点。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要少打击溃战,要多打歼灭战。击溃他们,一点意义都没有,要全歼他们才行……”

  李残星也懂得行军打仗之道,属于内行听门道。

  一听,他就知道这理念是多么地妙。

  榆树湾不光是火铳犀利,多奇物,而且,还有将才啊。

  杜爷,危矣。

  ……

  杜文焕的眉头,皱了起来。

  两里之外,犹如一道流星,从地面腾空而起,在百余丈高空中炸响,化作炽亮的光,久久不散。

  一众家丁都抬头看着,为之哗然。

  远处,尘土蒸腾。

  有军队正在接近,而且,数量不少。

  不难推测,天空中那道璀璨的亮光,是类似狼烟一样报信的作用。

  这东西用于行军打仗,倒是不错。

  不过,杜文焕现在没有心情多想这些。

  他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

  他派出去几队夜不收,竟然没有一队回来报信……不要说一队了,一个都没有。

  “难道,是我想多了?”

  “我派出去的夜不收,可都是一人双马,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且他们战斗经验丰富,最懂见势不妙,立刻遁走。”

  “他们要走,谁能拦得住?”

  杜文焕自我安慰着。

  但他心中依旧很慌。

  无论如何,也该有人回来汇报情况才对啊。

  没人回来,这就是最大的反常。

  杜文焕回头,看到手下三百家丁,都脱了棉甲,在地上坐着,一边吃点东西,喝点水,一边说说笑笑。

  这些老兵,丝毫不慌。

  他们在做着战前准备。

  他们不骑马,以免过早浪费马力。

  脱了棉甲,是节省自己的力量。

  吃喝几分饱,把状态调整到最佳,只待一会儿冲杀。

  这些百战老卒,是杜文焕耗尽家资豢养的,是杜文焕的底气。

  往日,有这些手下在身边,天下之大,他哪里都敢去。

  今天……

  “无论如何,也该回来报信才对啊。”

  杜文焕有些焦躁。

  那些夜不收,个个精锐,纪律严明,不可能同时犯这种错误。

  杜文焕真想转头就走了。

  但几支夜不收放出去了,附近遍地都是流贼,还有榆树湾民团……他要是走了,万一那些夜不收出了事,损失就太大了。

  “再等一等吧。反正这里地势平坦,我这三百骑兵,要走要留,谁也拦不得。”

  杜文焕选的这个歇脚营地,视野十分开阔,周围地势平坦,没有河流。

  很适合骑兵冲锋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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