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萧珩番外(1)
九月的广城还是热,林溪额头一层细汗,她立在两家双铺中间的夹道尽头,贪一缕穿堂而过的凉风。
凉得有限。
她今日到处求职,到处受挫。
“会打字的文员我们不缺,但我们缺歌星,你要试试吗?”
“你只有报社文员经验,没有主笔经验,我们不能招你。”
林溪的母亲在她十四岁时候去世,留下他们兄弟姊妹五人,她是长姐。
父亲乃银行副行长,薪水可观,但这样的男人也不缺女人缘,他很快再婚。
继母只比林溪大七岁,娇生惯养。她不是来做继母的,而是来做主子的。
林姿姊妹五个都搬到了三楼,也就是阁楼,把小洋楼的一楼、二楼都腾出来。
父亲觉得理所当然。
他说:“你们有地方住的,不必太娇气。”
广城一年四季热,酷夏更是威力十足,阁楼比蒸笼还恐怖,闷热潮湿。
林溪中学毕业后,父亲不再资助她念书。读大学的费用太贵了,父亲和继母过奢侈生活,无暇养孩子。
她想赚钱,想从家里搬出去。
毕业后,她的老师介绍她到一家报社工作。林姿做了一年多,从打字的文员开始,准备转主笔。
她写了好几篇文章,社长和主笔都赞不错。
可惜好景不长,社长因愤世嫉俗、辱骂军阀被暗杀、主笔逃之夭夭,报社就这样散了。
林溪拿着中学的文凭、一年半的工作经验,在广城只能寻到纺织厂女工、歌女舞女这种差事。
她试探着问父亲:“爹爹,您能否托朋友,安排我去银行做工?”
父亲说:“你阿妈的侄女上个月留洋回来,我已经托人安排她进了银行。不好再托。你不是在报社工作?”
又说,“上次你阿妈介绍的人……”
阿妈,说的是她继母。
想让她及早结婚,嫁给她继母介绍的纨绔子。
林溪堕入冰窖。
母亲在世时,母亲一个人照料着儿女,父亲照例过逍遥自在的日子,他从未照顾过孩子。
故而他跟孩子们没感情,他甚至觉得孩子们是他的“竞争者”,争夺妻子的关心、钱财。
而母亲深爱他,把嫁妆稀里糊涂卷入了家庭开支。她去世后,她的陪嫁是父亲一个人的,孩子们全部落在父亲一个人手掌心,靠着他的“救济”过活。
父亲却不认为自己有养育孩子的责任。
他倒是不发脾气,温文尔雅、体面斯文,说他年幼的儿女是“累赘”。
他说去世的原配:“不负责任,生这么多、死那么早,一个也不带去,全部交给我。我是拉磨的驴子?”
林溪觉得好笑:孩子是阿妈一个人生的?
可她寄人篱下,不敢顶嘴。
林溪寻不到新的工作,搬出去遥遥无期,她又叹口气。
倏然她听到一阵脚步声。
有人从夹道尽头跑出来。
迎面遇到,林溪瞧见了一位高大英俊的男子。
太俊朗,眉目比画报上的人还漂亮,以至于让人忽略他浑身粗布衣裳。
他身材高,比林溪见过绝大多数的男性都要高,似北边人;袖子半卷,手臂肌肉线条优越,手指却修长干净。
他似乔装打扮体验人间疾苦的矜贵公子,怎么也遮掩不了浑身贵气;可衣袖有深褐色痕迹,是血。
血的腥味不重,落在他身上,又毫不突兀。
林溪看他,他一把抢过了她的手提袋。
她没有去追。
手提袋里的钱,不够买两个包子;只有一些手写的求职信,再无其他。
男人却没有抢走,他快速从腰间掏出什么东西,放在林溪的手提袋里,又塞回给她。
然后他就跑了。
他双腿修长有力,一阵风似的消失在街尾;夹道里有呵斥声、脚步声。
几个帮派打扮的人,追了过来,瞧见呆呆站在那里的林溪,问她:“瞧见人过去没有?”
林溪指了指街尾。
街尾还有男人刚消失的背影,几个人顾不上其他,匆匆忙忙追过去。
林溪在原地定了片刻,感受到了手掌心的重量,男人是塞了个重物在她手提袋里。
她见帮派几个人没有折返,又在原地等了等,确定无人跟踪她,这才快速回了家。
她跑上了阁楼。
她和三妹、五妹住一间大房,两张床、一副衣柜,共用同一张有些破旧的书桌。
三妹今年十二岁,小妹八岁,这个钟她们都在学校念书。林溪反锁了房门,又拉上窗帘。
室内顿时无比闷热。
她开了小电灯,橘黄色光芒照亮方寸天地,林溪拿出手提袋里的东西。
黑黢黢的枪身、冰凉的枪管,竟是一把沉手的匣子枪。
从前在报社工作时,社长配了一把,提防地痞无赖的。林溪有次在他办公室见过,他还向林溪炫耀。
故而林溪知道,这样一把匣子枪,价值至少一千大洋;而租赁一套还不错的房子,一个月月租十二大洋。
若这是她的,她拿去卖掉,可以租六七年房子,足够她慢慢谋生。
林溪回神,自己竟走火入魔,她被目前的窘境难住了,什么主意都敢打。
她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男人是什么人,她也不知道。但这支枪是祸根,她不能卖,必须藏起来。
林溪的房间没有一处是安全的,反而是书桌上有个饼干盒,平时放些针头线脑,没人会打开。
她把匣子枪放了进去。
翌日下雨,阁楼稍微凉快几分,弟弟妹妹们去上学、父亲去上班后,继母难得和颜悦色问林溪:“可要出去吃咖啡?”
林溪忙说还要找差事,慌忙逃了。
她知道,继母把她当人情,非要将她介绍给她娘家姑姑的纨绔儿子——她娘家姑姑看上了林溪,而那纨绔子吃喝嫖赌样样沾,很败家。
林溪见过那人一次:因抽大烟,他脸色发灰、头发稀疏,一口发黄的烂牙。
她头皮发紧。
外出求职,和往常一样处处碰壁。
报纸上招聘文员,她赶过去时,让她试了打字,她本因为此事稍有眉目,但招工的人把她领给经理。
经理上下打量她,笑道:“你会唱歌吗?”
林溪便知道,她又寻到了歌舞厅的场子。
她摇摇头。
对方倒也不会强迫人,只是给林溪一张名帖,同她说:“如果你想试试,可以来。你很漂亮。”
一般中年男人夸年轻女孩漂亮,会令人觉得油腻、恶心,但这人单纯是挑货物的口吻,除了有些不把她当个人,倒没什么猥琐气息。
林溪抬眸,记住了他的面容:“我会的。”
她回到家,正好到了放工、放学的时辰。
她父亲买了小蛋糕回来。
最小的妹妹才八岁,她说:“我想吃。”
“馋猫。”父亲语气斯文,不高声、不吵嚷,同时也没什么温情,“这是我和你阿妈做宵夜的,小孩子吃什么蛋糕?去玩吧。”
小妹妹今日可能馋得很了,不肯罢休:“爹爹,我尝一小口。”
父亲没了耐心,叹气笑道:“早知道把他们都送育婴堂好了。”
又问小妹妹,“你想不想去育婴堂啊?”
小妹妹吓得瑟缩了肩膀,继而大哭起来。
父亲无奈推了推眼镜:“我真受不得吵闹。”
他回书房去了。
留下继母开始呵斥小妹妹。
林溪把小妹妹护在身后,连带着她也被继母大骂一顿;而这一切矛盾的起因,是她的父亲。
那个叫父亲的男人,人到中年还是有几分书卷气;中等个子,白皮肤,戴着眼镜,又有体面的工作,惹得女人们对他无比怜爱。
林溪的母亲出身富户;她继母娘家更豪阔。
他在她们的宠爱之下,比小孩子还要骄纵。他更需要钱财与爱的滋养。
作为一个父亲,他是自私寡情的;作为一个丈夫,他更是冷血无情的,只是把女人做滋养自己的土壤。
他没有承担半分责任。
偏偏无人识破他,只当他是个温和的父亲、体贴的丈夫。
林溪想到此处,便同自己说:“我一定要离开这里。”
弟弟妹妹们还要念书。父亲手里还有他们生母的陪嫁,他理应供应他们念书。
等将来他们毕业,林溪如果有能力,她会把他们都接过来。
她带着抽抽噎噎的小妹上了楼。
一进门,房间乱七八糟,似被人从头到尾翻了一遍,什么东西都在地上。
小妹惊呆了。
林溪急忙去看桌上的饼干盒。
它还在那个位置,重量没有变化;林溪快速打开看一眼,匣子枪还在。
“家姐,我们遭了抢劫吗?”小妹问。
林溪冲她嘘了声。
她拿出自己手提袋里一包饼干,叫她去阳台上吃,她来收拾房间。
前前后后检查了一遍,林溪都不知道“歹人”是从哪里上来的;她在笔筒之下,发现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初十晚八点,带东西来鸿昌戏院,倒数第二排三座。”
笔锋苍劲有力。
林溪连看了两遍,把纸条撕了。
今日是九月初九,明日初十。
萧珩坐在赌场角落里抽烟。
广城很热,九月的热浪扑人,下过雨更闷,空气里混合着女人的脂粉香、男人的汗味、烟味和其他不知名的气味。
他坐庄,衣衫袖子卷到了胳膊肘,小臂并不太粗壮,但青筋盘结之下,可见它的力量。
他慢慢打了牌。
他的随从阿周过来,低声同他说:“珩哥,纸条已经送到了。我还顺便翻了翻她房间——”
话音未落,萧珩抬眸看向他,“找到了?”
阿周遗憾摇摇头:“没有。”
萧珩有双深褐色眸子,在赌场灯光暗的地方,更显得疏离冷漠。
“不用急。”他说。
初十的夜里,依旧热。
萧珩不由想起了他的家乡南城。到了九月,天高气爽,夜晚会有丝丝缕缕的凉,混合淡淡桂花香。
不知怎的,他想起了家乡。
可能是今晚的月很明亮。
他想到了他四叔萧令烜,也想起他的前未婚妻徐白。如今他们结婚了。
四叔一枪没有打中他要害——十几岁就百发百中的四叔,居然会打偏,想想就可笑。
他是故意放水的,饶萧珩一命。
萧珩不太懂。
四叔一向心狠手辣、斩草除根的,他那时候心软放过他做什么?难道他还顾念血肉亲情?
不可思议。
他们萧家哪有什么骨肉情?
萧珩不太在意世人性命,包括他自己的,故而他不懂萧令烜那个瞬间的恻隐之心。
只是他也没想过复仇。
他和萧令烜没有仇。成王败寇,他得到的一切都输给了萧令烜,他赢了他的。
他们之间只有输赢、没有宿怨。
萧珩被心腹带着来了广城。
南国空气热,与家乡完全不同,以至于萧珩像是重活了一次,忘记了前尘旧事。
他身边跟着的随从叫阿周,不是他原先的人,而是他在本地收服的。
不到半年,他拿下了广城的帮派、赌场。那支匣子枪,是枪杀成鸿堂堂主的证据。
成鸿堂是广城洪门最大的仇敌,谁杀了成鸿堂的堂主,谁就可以成为洪门下一任龙头。
广城的洪门也有码头和赌场,一个是管着输运,有金山银山;一个管着消息网,四面八方的事都知道。
当年萧令烜杀回南城,就是从洪门的码头着手的。
萧珩那时候年轻,江湖经验不足,如今才领悟了萧令烜的能力。
“珩哥,没有那把枪,你照样是杀了孙晟的人。”阿周又道。
萧珩没说话,迈步走向戏院。
鸿昌戏院门口,有各色小贩,也有花枝招展的女人想要揽生意。萧珩依旧着粗布衣裳,但他走进来,所有人目光都在他身上。
阿周便觉得,珩哥气场强大。
他生得俊朗至极,身段也好。有军官的挺拔,胸膛开阔结实;肤色偏白,眼眸冷,又有世家子的倜傥。
知道他不好惹,却又忍不住被他吸引。
阿周随着他进了戏院,选了大堂最后一排位置。
坐定后,阿周就出去望风了。
男男女女进出,很快戏院就坐满了人。
阿周没瞧见林溪,萧珩先看到了。
南国的阳光毒辣,极少见她这样雪一样白的女郎。她个子高挑,穿着一件蓝布旗袍,直筒筒的衣裳没有任何腰身,但随着她举手抬足,可见她的纤腰。
一段腰,太细,哪怕直筒的衣裳都遮不住;露在外头的皓腕似凝雪。
她也热,一层薄汗,几缕头发贴着面颊,越发彰显她唇红齿白。
萧珩瞧见了她雪颈。
太白、修长的颈,隐约可以瞧见跳跃的血管。
萧珩倏然口渴。
他很想咬一口。
他坐正,收回视线。
前面有人落座,墨发低垂着,散发一阵淡淡香气:不是香水味,更像是皂角与阳光的气味。
很清爽、好闻。
萧珩端坐。
戏台上开锣。
林溪坐在倒数第二排,一动不敢动,紧紧攥着手提袋。
直到青衣上场,戏唱了足有二十分钟,最后两排的椅子上没有新的客人;而前头坐满了。
她僵硬着的脖子,忍无可忍动了动,看向四周与后面。
后排有个男人。
光线暗淡,只能瞧见模糊的轮廓,是个年轻男人。
林溪又坐正。
半晌,有人身子微微前倾,有手搭在她椅背;衣衫单薄,他掌心的温度可以透过来。
林溪呼吸发紧。
“我的东西呢?”身后的人凑在她耳边问。
呼吸也灼烫。
林溪声音很轻:“在我这里。” 她不待对方说什么,继续道,“我的手提袋掉地上了,先生能否帮我捡一下?”
她的手提袋放在脚边,她从椅子底下踢过来,力道不轻不重,正好踢在萧珩脚边。
她虽然有些紧张,可态度从容沉稳。
萧珩捡起手提袋。
匣子枪还在。
他放了一把大洋进去,直接把手提袋递给她,胳膊压在她肩膀上。
她微微侧头,想要避开他。那段雪颈在暗处似乎能发光。
萧珩的呼吸骤然转紧。
她伸手想要接手提袋,他的手扼住了她肩膀。
她没有动、没有叫。
不管身后刺过来的是刀还是枪,她都接受。
萧珩咬住了她。
另一只手掰过她的脸,手指缠住了她一根头发。
松了口、手指用力一勾,林溪头皮微微一疼,他卷走了她一根头发、留下一个差点见了血痕的牙印。
“你叫什么名字?”他附耳问。
“林溪。”
“我叫萧珩。”他道,“如果遇到了困难,去荣生赌场找周老板。我欠你一个人情。”
林溪没敢动。
好半晌,身后没了动静,她脖子上的咬痕也不再疼,她微微转过脸,余光里已经没了人。
林溪转头。
身后空无一物。
她愣是坐着挨时光,哪怕内心无比煎熬,她把两个钟的戏听完,这才随着众人一起离开戏院。
乘坐黄包车回到了家。
手提袋有些重量。
回去关上门细细数了数,那个叫萧珩的男人,给了她三十大洋的酬劳。
她不仅捡回来一条命,还拿到了酬金。
林溪后背湿透,又阴干,她很不舒服,便打了水拎上楼,简单洗了个澡。
接下来她仍找工作 。
她还去了趟荣生赌场,只是没进去。
荣生赌场的老板的确姓周,但周老板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很难寻到;洪门吞并了成鸿堂,成为广州最大的帮派;新的洪门上任了一位龙头。
萧珩立在窗边抽烟。
这边靠阴,日光不晒,他与阿周聊些事。
街头,有个蓝布衣裳站了片刻,又悄悄走开了。
“珩哥,是那个女人,送枪的那位。”阿周说。
阿周认出了林溪。
林溪打扮得很质朴,一副女学生模样,但她实在漂亮。一双好看的眸、肤色白,瞧着我见犹怜。
阿周见过她之后,就一直记得她。
萧珩微微颔首。
“她颇有胆色,珩哥你不收在身边?”阿周问他。
萧珩轻吐烟雾:“我对此无兴趣。”
“接下来呢?洪门如今有个傀儡龙头,您是打算把它发展壮大?”阿周转移了话题。
萧珩:“做帮派没有大前景。要地盘和军队。”
“去跟柳家打?”
现如今广城的督军姓柳。
“不,用巧劲。收拾收拾,我们要换个身份了。”萧珩道。
楼下,林溪慢慢走远。
萧珩目送她。她消失在视野里,萧珩还是没收回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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