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5章 这就叫术业有专攻
在这个时代,外国人更是罕见的比什么都罕见。
她一进医院的大门口,就有人注意到她了。
先是一个坐在门口台阶上候诊的老太太,正眯着眼睛往里张望,忽然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走进来,嘴巴一下子张大了。
“哎哟,这姑娘……这姑娘眼睛怎么是蓝的?”
这一声喊,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
“你看你看,那头发是黄色的,跟金子似的!”
“皮肤好白啊,跟雪一样白,咱们大恒的女子哪有这么白的。”
“那是西域人吧?我在街上见过西域商人,长得就这个样子。”
“不对不对,西域商人我见过,没这么好看的。这姑娘长得可真俊。”
“那眼睛才好看呢,蓝汪汪的,像宝石一样,我活了五十年,头一回见着蓝眼睛的人。”
阿伊莎的脸烧得厉害,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在神王山的时候,那些教徒看她,是跪着的,头都不敢抬。
可这些人是站着的,目光里没有敬畏,只有好奇,这好奇比敬畏更让她不自在。
如同马戏团看猴一样。
阿伊莎被带进医馆的时候,正是上午最忙的时辰。
医馆很大,足足有三层楼,数十个房间。
这和阿伊莎对医馆的概念有了一个新的概念。
原来医馆都能建这么大,这么奢华。
刚让阿伊莎觉得奇怪的是门口白底黑字的招牌上面居然写着。
汉中第一医院。
带着一头雾水的阿伊莎被亲兵带进了医院。
刚走进大厅,她就再次被震撼到了。
厅里摆着一条条长板凳。
这些长凳上坐满了候诊的人,手里捏着写着号码的纸条。
而那柜台后面则坐着一排穿着白大褂的漂亮女孩。
不停的交换着。
“27号病人,前往皮肤科就诊!”
“31号病人,前往骨伤科就诊!”
“66号病人,前往耳鼻喉科就诊!”
什么,这看病还要区分开来?
还没见到人,阿伊莎的好奇心就被吊起来了。
大恒的新医院,新模式不要说,阿伊莎懵逼,就连很多大恒的百姓都一脸的懵逼。
这看病不都是一个人全能的么,这怎么还分开来了。
不得不说顾飞创作的新医院问诊模式在这个古代,完全超越了无数人的想象力。
他们从未想过,这看病还能分门别类。
但是他们经过解释后纷纷恍然大悟,是啊,每个人都各自有专长。
有的人擅长看皮肤,有的人擅长看脑疾,还有的人擅长接骨,这样一来病人遇到的都是各门类的医道高手。
“姑娘,你是来看病的吗?”柜台后面一个穿白褂子的女孩探出头来问她。
阿伊莎摇摇头:“不是,我是来学医的。”
“学医?”那女孩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又道:
“你一个西域人,来我们大恒学医?”
阿伊莎不知道该说什么。
“人家是张将军请来的。”带路的亲兵开口说道。
“王御医在吗?”
“在,在三楼呢。”那女孩指了指楼梯,“王御医这会儿应该不忙。”
亲兵点点头,回头看了阿伊莎一眼。“姑娘,跟我来。”
阿伊莎跟着他往楼梯走去。
一路上,那些目光像长了眼睛一样,纷纷落在她身上。
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伸长脖子张望,还有人站起来想看个仔细。阿伊莎加快脚步,几乎是小跑着上了楼梯。
二楼比一楼安静些,走廊两边是一间一间的诊室,每间门口都挂着一个小牌子——内科、外科、骨伤科、妇儿科、皮肤科、耳鼻喉科……阿伊莎一边走一边看,心里越来越惊讶。
什么,这看病还要分开来?
内科,外科又是什么东西?
在神王山的时候,一个大夫什么都看。
头疼脑热也看,跌打损伤也看,妇人小儿也看。
她以为天底下的大夫都是这样的。
可现在大恒人告诉她,看病要分门别类,看皮肤的去一个地方,看骨伤的去另一个地方,看耳朵鼻子的又去另一个地方。
她还没来得及细想,亲兵已经带着她上了三楼。
三楼比二楼更安静,走廊尽头有一间诊室,门口挂着院长室牌子。亲兵敲了敲门。
“王御医,人来了。”
“进来。”
阿伊莎推门进去。
诊室不大,一张诊桌,一排药柜,窗台上摆着几盆草药。
一个穿着素色长裙的中年女人坐在诊桌后面,正低头写着什么。
她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看起来干净利落。
“王御医,这是阿伊莎姑娘。”亲兵说了一句,转身走了。
王御医抬起头,看了阿伊莎一眼。
她的目光很温和,像看一个普通的学生,在她脸上停了一瞬,然后点点头。
“坐吧。”
阿伊莎在诊桌旁边的凳子上坐下。
“张将军跟我说了你的情况。”
王御医放下手里的笔,“听说你在圣火山救了不少人,医术不错。
不过我们大恒的医术和西域的不太一样,你可以学一学,中西结合一下也许有奇效。”
“是。”阿伊莎点点头。
“刚才上来的时候,看到楼下的分科了?”
“看到了。”阿伊莎犹豫了一下,“王御医,为什么要分开呢?一个大夫什么都看,不是更方便吗?”
王御医看了她一眼,笑了。
“姑娘,你见过铁匠铺吗?”
阿伊莎愣了一下。“见过。”
“铁匠打一把刀,是不是要专门有人烧火、有人掌锤、有人淬火?”
“是。”
“那为什么不一个人干完呢?”
阿伊莎想了想。“因为……一个人忙不过来?”
“不止是忙不过来。”
王御医靠在椅背上,看着她继续说道:,“烧火的有烧火的学问,掌锤的有掌锤的学问,淬火的有淬火的学问。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把三样都做到最好。
看病也是一样。有人擅长看皮肤,有人擅长看骨伤,有人擅长看妇儿。
让他们各专一门,病人遇到的就是这一门里最厉害的大夫。
帝君说过一句话,叫术业有专攻。”
阿伊莎愣住了。
她从来没想过这些。
在神王山的时候,她什么都看。
头疼脑热也看,跌打损伤也看,妇人小儿也看。
她以为自己什么都会,可王御医这么一说,她才意识到,她其实什么都不精。
她治外伤比治内科强,治内科比治妇儿强。如果让她专门治外伤,她一定能比现在更好。
“明白了?”王御医看着她。
“明白了。”阿伊莎点点头,“多谢王御医指点。”
“不用谢我,要谢就谢帝君。”王御医从桌上拿起一本书,递给她。
“这是《伤寒杂病论》,大恒医家的经典。
你先看看,看不懂的问我。
我们大恒的医术,讲究的是整体调理,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你底子好,但要学的东西还很多。”
阿伊莎接过书,翻开第一页。
密密麻麻的字,她认得大半,但连在一起就有些吃力了。
“王御医,”她抬起头,“有些字我不认识。”
“不认识就问我。”王御医的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阿伊莎低下头,认真地看了起来。
看了大约半个时辰,外面传来敲门声。
“王御医,骨伤科有个病人,请您去看看。”
王御医站起身,看了阿伊莎一眼。“你跟我来。”
阿伊莎跟着她走出诊室,来到二楼的一间诊室。门口挂着骨伤科的牌子,里面已经有人在等了。
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坐在凳子上,左腿肿得老粗,皮肤发红发亮,摸着烫手。
旁边站着一个妇人,急得直搓手。
“怎么弄的?”王御医走过去,检查伤者的腿。
“砍柴的时候被斧子砍了一下,”妇人抢着说,“伤口不大,就没当回事。过了几天开始肿,肿得越来越厉害,人就烧起来了。”
王御医看了看伤口。
伤口在脚踝上方,已经化脓了,周围的皮肤发黑,有一股腐烂的臭味。
王御医皱了皱眉,蹲下身,仔细看了看那条腿。
她的手轻轻按在肿胀的皮肤上,从脚踝一直按到膝盖,每按一处,就问一句:“这里疼不疼?”
病人疼得直吸冷气,断断续续地回答着。旁边的妇人急得直搓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伤了多久了?”王御医问。
“七八天了,开始就是个口子,他也没当回事,随便找了块布缠上。过了两天开始肿,越来越厉害,昨天人就烧起来了,说胡话。”
王御医点点头,没有再问。她站起身,走到洗手盆前,把手洗干净,然后对身后的几个年轻的男助手说:“准备手术,清创、去腐、引流。”
助手应了一声,转身去准备器械。
“王御医,您是想要锯腿么……”
“啊,锯腿!王御医,不能锯腿啊,否则我家这口子指定活不了了!”
病人的老婆吓得叫了起来。
王御医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我没说要锯腿。”
阿伊莎愣了一下。
“清创、去腐、引流,”王御医一边穿围裙一边说,
“把烂肉清理干净,把脓水排出来,再用上药,七到十天就能消肿,这腿保得住。”
阿伊莎张了张嘴。
她以为大恒的医生只会锯腿。
在圣火山的时候,那个军医也是这样,一看到严重的伤就说要锯。
可现在王御医告诉她,不用锯,能保。
她哪里会知道,那边的军医对于西域的人,怎么可能会去给他们用好药,浪费时间。
而且即便腿锯掉人也不一定救得活。
而且救活了这个人也是个废物,还浪费大恒的粮食。
圣火山的军医恨不得,那些异教徒都死了才好。
就在阿伊莎惶惑的时候。
王御医开始对病人开始说道。
“一会要把你腿上这些已经烂掉的肉要割掉,会有些疼,你一定要忍着点,千万不能乱动。”
病人烧得迷迷糊糊,但还是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助手便推来一辆小车,上面摆着几把大小不一的刀、剪刀、镊子,还有几瓶药水和干净的纱布。
阿伊莎看着那些器械,和圣火山那些军医手中用的差不多。
而此时王御医拿起一把小刀,在冒着蓝色的火上烤了烤,然后蹲下来,开始清理伤口。
“去腐不能急,”
王御医一边割一边说,“烂肉要一层一层地清,清得太深伤了好肉,清得太浅去不干净,这个度,要慢慢找。”
旁边的学徒助手,认真的点了点头。
阿伊莎也跟着点点头,同时把这句话记在心里。
在如此高大上的医院里面,即便是自认为医术高明的阿伊莎,也不敢否认王御医说的话。
这就是这座医院给她的视觉冲击,以及亲自操刀的还是这个医院的最大官员。
至少在阿伊莎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腐肉清理完,王御医用镊子夹起一块纱布,蘸了药水,把伤口里里外外擦了一遍。
那药水有一股刺鼻的味道,阿伊莎闻出来了这是酒精,在圣火山大恒的军医也都是用这个消毒。”
阿伊莎就再次问道:“王御医,这究竟说消毒,到底是消的什么毒啊!”
王御医闻言微微一笑。
呃......消毒,其实就是杀菌,伤口上布满了细菌,才会肿大化脓。”
阿伊莎愣了一下。“杀菌?”
“就是杀死那些看不见的小虫子。伤口化脓,就是那些小虫子在作怪。”
看不见的小虫子?
可这伤口上,并没有看到小虫子啊。
阿伊莎眨了眨眼睛,不太明白。
清理完伤口,王御医从药柜里拿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一些白色的粉末,撒在伤口上。
“这又是什么?”阿伊莎忍不住问。
“磺胺,也是帝君让人做的,能消炎。配合酒精用,效果更好。”
阿伊莎看着那些白色的粉末,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感觉。
在神王山的时候,她以为自己用的药是最好的。
明尊教的秘方,传了几百年,治好了无数人。
可现在她才知道,大恒人的药,比她的更好。
酒精、磺胺,这些名字她从来没听过,可它们的效果,比她那些秘方强了不止一倍。
伤口包扎好,王御医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
“好了。”她对妇人说,“三天后来换药。这几天别让他下地,饮食清淡些,多喝水。”
妇人千恩万谢,扶着病人走了。
王御医洗了手,脱下围裙,回头看了阿伊莎一眼。
“看明白了?”
阿伊莎点点头,又摇摇头。
“哪里不明白?”
“那个……酒精和磺胺,”阿伊莎犹豫了一下才问道:“是帝君发明的?”
“是帝君指点太医院的人做的,他说,这世上有一种看不见的小虫子,叫细菌,伤口化脓就是它们在作怪,酒精和磺胺,就是专门对付它们的。”
“对了,阿伊莎姑娘,听张彪大将军说你会配制止痛药,等下给我们医院配一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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