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为赚银子去青楼
将一些散发特殊香味的药材,加进花汁里,再次点燃柴火,大火熬煮。
水开,加冷水,再次撇出出精油。
几次之后,再没油脂,将锅盖盖上三分之二,在一旁用小碗接滴下的水珠。
这是饱含花粉的冷凝水,要用来调配香水。
萧剑心穿着一条红色长裙,齐腰长发用一条红色丝带,看似随意的束在身后,绝美的小脸画着精致妆容,更加蛾眉如戴,唇红如焰,美的那么不真实。
她平常都是身穿战甲,以冷峻刚毅的女武神形象出现在凌云面前,今天这身打扮,将她妩媚妖娆的一面,彻底展现,瞬间便看呆了凌云。
她看着凌云的眼神,心中极为满意,带着丝丝傲娇走到凌云面前,流转美眸,给了他一个娇媚的白眼,娇声说道:“又不是没见过,怎么还这么看?”
“越看越想看。”凌云随口说着直接抱住萧剑心,朝那么烈焰红唇上吻去。
萧剑心竟然扭头躲了一下。
但却没躲过去,被狠狠的稳住了。
突然一股又苦又涩的味道,弥漫在凌云口前,折磨着他的每一个味蕾。
“苦!怎么这么苦?”
凌云皱着眉头,苦着脸喊道。
女官赶紧拿过来一个茶壶,带着调皮的微笑,轻声说道:“天王也太着急了,不等武神擦调唇红就亲,这下吃苦头了吧?快点涮涮。”
说着直接把茶壶嘴送到凌云嘴边。
凌云顾不得其他直接含住茶壶,狠狠的吸了一口,快速漱了口,吐了出来,不解的问道:“什么唇红?怎么这么苦?”
萧剑心撇了撇已经变色的双唇,不满的说道:“还能有什么唇红?还不就是普通的?人家好容易弄好,这下全白费了。”
彩霞也走了出来,双唇也涂着那种唇红,满是宠溺的看着凌云,微笑着说道:“你也是,想干什么给个暗示也好,这么急匆匆就来,那能不吃苦头?”
凌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立刻命令道:“快,拿几个唇红来。”
几个美女立刻争先恐后的跑进屋里,拿出几个小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满满的都是黑红色粉末。
他用食指沾了一点,用舌尖舐了一下。
顿时,一样又苦又涩的味道,瞬间布满他的口腔,不由立刻吐了出来,不由奇怪的问道:“你们一直用这东西,我怎么一次都没尝出来?”
彩霞接过茶壶,把水举到凌云唇边,伺候他漱口,宠溺的埋怨道:“这东西又苦又涩,我们只在需要展现自己的时刻用一下,哪能每天涂在嘴上?”
“再说,我们每次见你都有准备,谁肯用这东西苦你,让你讨厌我们?”
“就是已经涂了,也会在你亲之前偷偷擦掉,再偷偷抹点蜂蜜。 ”
怪不得有时候亲她们,会有甜丝丝的味道,原来是偷着抹蜂蜜。
凌云却更加不解的问道:“我怎么不知道?”
萧剑心又给了凌云一个娇嗔的白眼,娇声说道:“这是我们女孩子之间的秘密,哪能都让你知道?”
凌云立刻看向两个女官。
一个女官看着凌云微微一笑,用纤纤玉指沾了一点唇红,在双唇上轻轻一抹。
粉唇立刻变红。
她拿变戏法似的从袖口拿出一方丝巾,在唇上轻轻一拭,红色消失,又把丝巾另一头放进嘴里,轻轻一咬,探出粉舌,在唇上轻轻一舐。
彩霞仔细解释着:“这方丝巾的这一头,都沾染着蜂蜜,用口水化开之后,再用舌尖抿到唇上,双唇便有了甜味。”
怪不得她们在那什么之前,总会舐一下双唇。
原来还以为是挑逗,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原因。
凌云立刻问道:”这东西还有什么坏处?”
萧剑心也拿出丝巾,给凌云擦拭着唇角的茶渍,柔声说道:“我们涂了唇脂之后,就不能吃饭喝水,要不就会跟你一样,被苦到心底。”
彩霞撇着红唇说道:“苦涩就不说了,还毁人的嘴。你看看我的唇。”
说着拭干净了一双唇。
凌云仔细一看,那粉嫩的嘴唇,竟然有了些发白。
果然,这种东西太刺激皮肤。
他立刻决定,制作唇膏!
唇膏的市场需要,比香水更加急切。
而花汁熬干后的残渣,就是制作唇膏的主材。
他马上大声命令道:“御厨,立刻杀十只羊,把羊油熬好过滤干净,速速给本王送进来。”
“喏!”
御厨赶紧答应一声。
一个时辰后,一大锅洁白如雪的羊油送了过来。
花汁已经熬成了黑色的粘稠物。
倒入羊油,倒入蜂蜜,小火熬制。
冷却后,成了一锅锅花香四溢,红如鲜血的果冻状物体。
凌云迫不及待的挑起一点,尝了一下。
幽香微甜,味道好极了。
他直接给萧剑心的唇上轻轻一抹。
萧剑心聪慧至极,岂能看不出凌云想干什么,立刻抿了抿红唇。
“好艳丽!”
“好漂亮的光泽!”
“果然是娇艳欲滴!”
所有女孩子都惊呼起来。
凌云立刻命令道:“大家都试试!”
所有宫女和美女立刻迫不及待的试了起来。
“好甜!好香!好美的味道!”
一声声惊呼,接连不断。
看着兴奋不已的女人们,凌云也激动起来。
这可是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可食用唇膏啊!
这要投入市场,会形成多大的轰动啊!
不过,这种香水和口红,是超越时代的产品,没有强有力的广告做推广,没有明星代言的轰动效应,只让铁算盘拿出去在码头那些男人堆里卖,价钱不一定能上去。
而这些美女,他还有更大的用途,不能让她们去码头上,任那些船夫力工品头论足。
突然,他脑子里灵光一闪!
青楼!
突然冒出的这个词,让他顿时兴奋了起来。
那里有最需要这种东西的人!
也有最能炒热香水口红的人!
工作在青楼一线的女星们,就是走在潮流最前沿的人,也是引领时尚最前端的人!
一两个当红花魁的带头使用,就是这个时代最好的明星代言。
经过那些客人的宣传,绝对会让女人们争相模仿,把香水口红炒作成天价奢饰品。
而他就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齐国飘香楼花魁苏媚儿!
他立刻安排,萧剑心镇守,主管全盘,指挥傀儡每天坐堂,自己呆着杨成武和一百天龙卫,悄悄上船,赶往齐国……
……………………………
红砖碧瓦,雕梁画栋,飞檐斗角的六层高楼。
齐国京都最大,也是最著名的青楼,飘香楼。
青楼,又被称为销金窟。
而飘香楼,又是齐国销金窟中最顶级的。
此楼以姑娘众多,头牌艳丽而闻名,每夜引无数风流公子挥金如土,流连忘返。
只进门,每人便要预付三两银子的茶水费!
三两银子,一般农户三年或许能赚这么多,但一辈子也别想攒下这么多。
凌云和杨成武来时,正是夜幕时分,也是这里开始热闹的时候。
他上次来,有齐妙儿安排,这次可是自费。
江南郡已经没有银子,杨成武走的时候,只带了一百多两银子了,一百多人一路花销,到了这里,只有五两银子了。
“天王只管进去,末将自有办法。”
杨成武付了银子,让凌云跟着一个小厮进了门。
四面高楼画廊,围出的阔达天井,被装饰成了金碧辉煌的通天大厅。
无数大红灯笼,照的大厅亮如白昼,数十桌酒席错落有致,身穿锦袍的各色男子饮酒品菜,谈笑风生。
无数年轻娇美,衣着艳丽的女孩,花蝴蝶似的穿梭其间,与男子们或搂抱玩闹,或饮酒调笑,忙的不亦乐乎。
丝竹之声悠悠不绝,脂粉香味如风如潮,好一派莺歌燕舞,酒池肉林的人间胜景。
上次有事,时间也不对,没有注意这些,这次看来,这里比大燕皇宫还要气派奢华,怪不得要三两银子。
小厮例行公事般说着:“一两银子一席菜,五钱银子一壶酒,姑娘陪坐三两一位,头牌陪酒五两......”
凌云不耐烦的说道:“带我去见花魁苏媚儿。”
小厮立刻站住脚步,皱眉看着凌云,冷冷的说道:“我家花魁姐姐连丞相家公子、上届大齐第一才子的赎身都不答应,身份高贵至极,一直不在闺房待生客,公子难道不知道?”
凌云知道,若他说出自己就是那个打了丞相公子,斗败三大文豪的本届第一才子,独战百万秦楚联军的大燕镇国天王程风,立刻就会引起这里的轰动。
那样,肯定会麻烦无穷。
别的不说,齐妙儿得知之后,肯定会立刻找来。
他现在还没做好准备,而那丫头早已等的着急,要知道他来了齐国,绝对会用一百种办法强行留下自己。
程风现在名声如此之大,齐国朝廷绝对会无条件支持,强行招赘了他。
他反抗,对不起齐妙儿,不反抗,慕容离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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