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一路货色
高考能考七百分的学霸,不一定就不会谈恋爱。有的不但谈,还一谈就是七八个,而且是七八个一起谈但其中肯定不包括林思成,倒不是说他不敢谈,而是受声名所累:十四五岁的年纪,敢和校外的混混放对,还打赢了,那肯定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学习好,体育好,个子也高,身材更好,而且长的贼好看。按道理,应该烂桃花不断。
但坏就坏在,他在好多同学面前,给了贾纯两巴掌。
自那以后,也不知是谁传的,说他打小就有暴力倾向。关键的是,林思成平时脸太冷,很少看到他笑,什么时候都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久而久之,就被传成了有生理缺陷,用现在的话说:超雄综合症。
所以,无数的女生看著他那张能上电视的脸流口水,却不敢越雷池一步。
其中就包括被顾明拿来打趣的这位:从高二第二学期文理分班开始,林思成和何韵之坐了一年半的同桌。
俊男靓女,家境相当,学习也一样的好,还天天坐一块。暧昧当然有,但始终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直到填完志愿,在纪念册上签名,何韵之在林思成的纪念册上写了两句诗: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照两乡。
当时好多同学起哄,说这句诗不是表白,却胜似表白。当时何韵之即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只有林思成知道,何韵之想表达的意思: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因为林思成报的是西大,何韵之报的是中科大。当时,她有两个梦想:留在BJ,当科学家。以后的人生,注定不会和林思成有任何的交际。出于这种考虑,这两句诗,写的没毛病。
而一晃四年,早已物是人非。
「我听林平娃提过,大学前两年,他组织过两次高中同学聚会,这丫头还专门问过你!」顾明一脸八卦,「你们没联系?」
林思成摇摇头:怎么联系?
那时候,他戾气重的恨不得把天捅个窟窿,甚至和老爹老娘、和爷爷断绝关系的心都有,遑论同学?林思成虽然没有参加过同学会,但他在大学里彻底摆烂,年年挂科并不是什么秘密。在这些同学看来,他这个人已经废了。
而且平时的关系本就一般,还有什么联系的必要?
「你少在这儿编排?」林思成瞪了他一眼,「要有这种事情,林思平能不告诉我?」
那段时间,林思成既不回家,也不接电话,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江燕飞让顾明或林思平转交。这两个不但是亲戚,也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真有这样的事,林思平肯定不会瞒著他。
「喊,爱信不信?看,过来了!」顾明撇著嘴,又「啧」的一声,「多水灵的姑娘,你说你亏不亏?」林思成顺手就是一肘子,然后站起身。
三个人两前一后,走了过来。还离著好几步,何韵之招了招手。
格子的针织外套,里面穿著高领毛衣,衬的脖子愈发修长。皮肤白里透粉,乌亮的头发稍显松散,扎成一束。
普通的牛仔裤和平底皮鞋,虽然很宽松,但依旧能看出腿很长。
五官精致,脸颊饱满,稍带著点婴儿肥,面相属于那种典型的娃娃脸。眼神清澈,睫毛微卷,身上透著几丝干净、温柔,却又慵懒的气质。
再配合高挑玲珑的身材,给人一种纯真却又妩媚的感觉。
借用一句十年后才会出现的网络流行语:纯欲。
对于二十出头,精力旺盛的恨不得把天都能捅个窟窿的男生而言,确实挺有杀伤力,不怪顾明替他可惜。
但一年多同桌,林思成知道,何韵之和「纯真」两个字不沾半毛钱的边。腹黑谈不上,但绝对很聪明。如果非要比较一下的话,差不多顶二分之一个叶安宁……
转念间,人已经到了桌前,林思成打了声招呼:「何韵之,宁荟!」
「林思成,你怎么不见老?」何韵之的笑声很脆,长长的睫毛忽扇忽扇,「还和高中的时候一样?」林思成笑了笑:「不爱笑,皱纹就少!」
「呀,会开玩笑了?」回了一句,何韵之眼神一滞,盯著他的手,「考古很辛苦吧?」
「还行!」
直到这个时候,贾纯才发现,林思成的手竟然跟种了好多年地的老农的手似的?
不,比老农的还不如:她现在都还是农村户口,初中的时候家里才不种地,爷爷种了大半辈子的地,手都没有林思成的这么黑,这么粗糙。
但刚才怎么没发现?
哦对……刚才光顾著秀优越感,光顾著讥讽林思成了……
宁荟一脸惊恐的模样:「韵之,干考古的何止是辛苦?我们学校就有考古系,大四那年实习,全部被发配到科尔沁(吉林)的沙漠里。没电,甚至连手机信号都没有……」
「那可是大冬天,住的是帐篷,啃的是冷馒头,风沙刮在脸上跟刀子似的……每天不是在挖坑,就是在刨沙,比农民还不如:农民至少有热炕睡,至少有热饭吃……」
「一点儿都不夸张:回来后,就跟从山上下来的野人一样……之后毕业,考古系就十六个人,十四个都转了行……」
说著,她突地一顿,盯著林思成的脸:「咦,不对……林思成,你手这么黑,都开裂了,但你的脸怎么这么白?」
林思成随口敷衍:「我遮的严实!」
顾明站在旁边,差点笑出声。
宁荟信以为真,故作深沉:「林思成,你说你考什么研?要换成我,早找个其它班上……」何韵之深以为然,不停的点头,眼神中透出几丝佩服:像是没想到,林思成竟然能吃得了这样的苦?顾明看热闹不嫌事大,火上浇油:「你们不知道吧:林思成的研究生可不是考的,而是保研。有我干爷在,不可能让他去挖坟。他也就去去实验室,清理一下文物,配点试剂,不要太轻……」
三个女孩愣了愣,看了看林思成的手,又看了看他的脸:怪不得手这么粗糙,脸却这么白?原来是经常接触化学试剂,泡成这样的?
再一想到他爷爷,她们恍然大悟:就说林思成年年挂科,连毕业都够呛,怎么可能考上研究生?她们都知道,林思成的爷爷是西大考古学院的副院长。即便退休了,但学校有那么多的学生在,给林思成保个研并不困难。
暗暗转念,三个女生的表情各不相同:贾纯撇著嘴,似是有些不屑,宁荟则是一脸羡慕。
唯有何韵之,透著「还好,不算太坏」的那种表情:「林思成,那你毕业后要留校吧?」
林思成模棱两可:「还早,再说吧!」
「林思成,你爷爷刚退休,肯定能给你帮忙。你抓紧点,省得人走茶凉……」话还说完,何韵之顿了一下,捂住了嘴,「林思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林思成摇摇头:「没事!」
其实这女人就是故意的,但无所谓,因为这是事实:上一世,他差点就没毕业。反正到最后,他一门都没少考……
「我给你留个电话吧,你要觉得我能帮得上忙,随时打给我!我现在在市文化局……」
何韵之拿出手机,又叹了口气,「我本来想留在京城,但家里不让……」
林思成不置可否:「回来也好!」
「林思成,我的你也留一下吧!」宁荟也拿出了手机,「我在电力局!」
林思成面无表情:「单位不错!」
「比不上韵之!」宁荟矜持了一下,又指了指贾纯,「贾纯也能帮你,她们在诺基亚……你学的是考古,肯定进不了研发部门,但后勤单位应该没问题……待遇不要太好,工作还不累……」
贾纯勉为其难的拿出手机。
但林思成却没动:「手机没电了!」
三个女生齐齐的愣了一下:手机没电,怎么可能?
下意识的,她们脑海中浮现出了久远的画面:高中时候的林思成,就像是个剑客,独来独往,清冷孤傲。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转念间,三人又对视了一眼:贾纯依旧在撇嘴,宁荟依旧在装深沉,似是恨铁不成钢。
唯有何韵之,眼底深处透著一丝暗喜。
顾明觉得莫名其妙:不是……林思成只是没让你帮忙,你高兴什么,如果帮不了,不帮不就行了?还是说:这女人心底里,还是希望林思成多撞几回南墙?
琢磨了好一会,顾明后知后觉:这三个婆姨,全是一路货色,包括那个姓何的。
乍一看,像是挺同情林思成,更像是在处处为他著想,实则依旧在秀优越感。话里话外,都是一副「我现在比你强,自然要高高在上,所以,你快来求我」的模样。
不过姓贾的没啥脑子,比较直接,剩下的那两个比较隐晦,也比较会演。
所以,她们会帮个几吧?
顾明嗬的一声:怪不得林思成的神情那么淡,语气那么敷衍,不是「还行」,就是「再说」。最长的一句话,都没超过十个字……
顾明瞪著眼睛,仔细的瞅著何韵之:这娘们,没看出来啊?
不怪林思成对她不感冒……
何韵之被盯的有些不自在,正想问问顾明,为什么这么看她。但嘴还没张开,贾纯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一丝兴奋:「贺宗华来了,还有罗盛元……」
其它两个也跟著站了起来,何韵之不动声色的整理一下毛衣,三个人往前迎了几步。
顾明一脸八卦,想著这几个应该也有点来路,不然假纯的不会这么激动,「真」纯的不会这么在意。但随即,他下意识的一顿,转过头看了看林思成。
感觉……很正常啊?
依旧是不卑不亢,不咸不淡的模样。但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那一瞬间,林思成浑身的肌肉都像是绷了一下,身上像是有杀气透出来了一样,激的顾明汗毛一竖。
这绝对不是错觉:老顾干了半辈子警察,顾明耳濡目染,直觉特强。况且,他还在警校培训了好几个月……
顾明半会玩笑:「什么情况,情敌?」
林思成瞪了他一眼:「情你个头!」
按原本的轨迹,罗盛元应该已经进了文物局。而且他现在应该已经知道:爷爷手里有许多价值连城的古玩,以后肯定会留给自己。
人不为财,天诛地灭,所以,估计这王八蛋已经开始算计了。等爷爷过世后,就会给自己设局。也怪自己大意,幸好林思平帮忙,最后有惊无险。
所以,他和这王八蛋不是情敌,而是死敌……
转念间,两伙人迎到了一起,大厅里响起一连串的笑声。
顾明仰著脖子:「那小白脸,就和何韵之站一块的那个,是什么来路?」
「应该在市政府办!」
「咦,领导秘书?」
林思成摇头:他才几岁?
顶多也就整理整理文件,跑跑腿,查查资料,写材料都轮不到。
但市政府办,名头确实响。
「稍高点的那个呢?」
顾明说的是罗盛元,林思成不动声色:「他在文物局,另外一位和你算是前同行,学的医。有没有工作,进的哪个医院,暂时还不知道……」
「咦,你这些同学都挺厉害啊?」
「废话,上的本就是特尖班,能和林思平玩一块的,学习能差到哪?这几位,最差的也是双一流。」顾明斜著眼睛:「搞的谁没上过特尖班似的?」
林思成怔了一下,无言以对:这狗东西也不差,c9,西交大。
当然,不是所有的特尖班的学生都能考上好大学,也不是所有好大学出来的,都能找到好工作。比如顾明。
这几位今天能聚到一块,只是幸存者偏差。说直白一点:这几个,算是同班同学当中混的最好的那一拨。
一是林思平性子活络,高中时是文艺委员,上大学时也没闲著,十次同学聚会,八次都是他组织的,这些人经常和他一块玩。
二则是,因为他老丈人,丈母娘的工作够好。
林思成也是前两天才知道:十一前,胡所长高升一步,现在已经是分局副局长。爱人在市儿童医院,已经当了好几年的科室主任。
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爱屋及乌,林思平现在虽然是无业游民,但以后肯定差不到哪里。
所以,只要林思平请,他们肯定来。
林思平之所以请他们,不外乎是想给老丈人表表决心:爸,你看,我交的都是正经朋友,工作也好,我以后肯定不会比他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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