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出使
大历十五年,正月二十七,寅时一刻。
大龙池戍堡,北堡营房。
距离发遣使者入朝,还有一个时辰。
营房外,天山狂风裹挟着鹅毛大雪,席卷着这座夯土戍堡。
风声凄厉,如同千万把钝刀在粗糙的墙壁上反复刮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异响。
营房内,土坑里的牛粪火忽明忽暗,将九名大唐老兵的影子拉扯得修长而扭曲,映在斑驳的墙面上,有些莫名诡异。
这是一场没有退路的绝地远行。
在这片被大唐遗忘了近二十一年的西域土地上,每一个人都清楚,在天山的极寒与沙陀碛的干涸中,想要活下来,甚至爬到长安,靠的绝不只是运气。
他们对每一件装备的取舍,都直接关乎生死。
此时此刻,他们每一句未曾说出口的话,都可能成为这辈子的绝唱。
陈默正盘腿坐在自己的床铺上。
借着微弱的火光,他的目光落在了身旁整齐摆放的一双崭新粗毡靴和一双干净的白革履上。
这是他娘子托人及时送来的两双新鞋,也不知耗费了她多少心血。
他那双长满紫黑色冻疮、指节粗大变形的手,此刻却稳如磐石,细致地拆解着手中的擘张弩。
朝廷早已断绝了安西军的补给,这把强弩将是陈默的保命底牌。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油亮的牛角小罐,里面装着从战死的吐蕃战马身上熬出来的珍贵油脂。
这些油脂,陈默甚至不舍得用来涂抹自己那早已冻得开裂、渗着血水的脚后跟,此刻却被他毫无保留地用于保养弩机。
他用一块破麻布蘸着马油,一丝不苟地涂抹在青铜打造的悬刀(扳机护圈)、刀(扳机)、牙(弩机挂弦处)和望山(瞄准器)上。
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被他擦拭得精光瓦亮,在昏暗的火光下闪烁着幽冷的光芒。
“老伙伴(同属一火,为伙伴),你可别在关键的时候,给大唐丢脸啊。”陈默低声呢喃,声音沙哑而轻柔,像是在哄自家的孙子。
擦完弩机,他用鱼鳔胶将青铜弩郭严密地固定于柘木弩臂上。
弩臂内侧贴着坚韧的昆仑野牛角,外侧则紧紧缠绕着在这西域更为易得的鹿筋丝——每一根鹿筋都经过反复的锤炼与阴干,坚韧无比。
弓弦是好几个月前就开始制作的,牛筋丝与蚕丝混合编织,涂了整整七遍生漆,在高原惨烈的阳光下反复晾干。
这种弦怕干怕湿,很难伺候。
不用时需以羊皮包裹,涂以羊油保养。
但在这北堡里,羊油是比金子还难得的吃食,陈默是从未用过的。
这把弩射程可达二百三十步,陈默为其配了三根备用弦。
每月涂马油一次,不可曝晒。弦断即换,勿用劣质弦替代,恐机括受损……这些写在大唐兵部操典里的规矩,早已经刻进了他的骨血里。
仔细保养完弩,陈默将其庄重地放入弩郭之中。
在他不远处的床铺上,副使孙大壮正光着膀子,露出一身交错着新旧刀疤的精悍肌肉。
他正小心翼翼,却又无可奈何地修补着自己的铁甲。
作为堡里的一火之长,孙大壮手里的这套简陋铠甲,早已在无数次保卫战中变得坑坑洼洼。
在最近的一次战斗中,他的宝贝铁甲被吐蕃的斧钺当胸劈裂了三片甲叶,连接的皮绳也断了两根。
他将自己的军械包摊在羊皮上,取出锉刀,借着火光细细打磨着甲片的裂口;从将军械坊多年前预发备用的甲片里,精挑细选出三片合用的;再找出两根鞣制过、专门穿甲用的坚韧牛皮条;四枚铜铆钉,以及铆合用的小锤和冲子,一一摆好。
孙大壮先用醋布擦拭旧甲片上的铁锈,再用锉刀磨平裂口上的毛刺。
新甲片比对好位置,用冲子在衬里的皮子上打好孔,穿入牛皮条,与相邻的旧甲片编织连接。
最后,他用小锤将铜铆钉铆合,固定住甲片的四角。
陈默见状,默默凑了过来,伸手帮忙拽紧皮绳。
孙大壮每敲一下铆钉,陈默就在一旁低声念叨:“紧了,再紧。甲不严,命不保。”
修补完毕,孙大壮用珍贵的骆驼油在全甲上薄薄涂抹了一层,再用羊皮反复擦拭至光亮。
那三片新甲在晨光透过墙缝射进来的微光下,与历经百战的旧甲银芒参差。
旧甲斑驳,见证了二十一年的铁血;新甲初上战场,承载着万里的生死。
“就算死,也得死在大唐的铁甲里,绝不光着身子见阎王。”孙大壮一边嘟囔地收拾好军械包,一边将一块散发着羊骚味的、补丁摞补丁的白毡布紧紧裹在铠甲外——这是防风雪的保命符,也是躲避吐蕃暗哨的“隐身衣”。
除了远射的强弩,近战的横刀也不可或缺。
年轻的李长安,正将自己的大唐横刀从破旧的木鞘中一寸寸拔出。
刀身虽然被他保养得极好,但刃口上依然布满了细小的崩口——那都是砍在吐蕃人锁子甲上留下的痕迹。
李长安从靴筒里摸出一块随身携带的磨刀石,蘸着自己刚化开的一口唾沫,在刀刃上专注地打磨着。
“嚓、嚓、嚓……”
每一次摩擦,都仿佛在积攒一分杀气。
磨完刀,他并没有将刀直接插回鞘中,而是撕下内衣的一条麻布,将刀柄和自己的右手死死缠绕、死结固定。
在高速骑马的突围肉搏中,这能防止横刀脱手。
装备整理完毕,营房内陷入了长久的死寂。
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一去,九死一生。
那些平时被深埋在心底的牵挂,此刻如同春草般在微热的胸腔里滋长。
孙大壮一把扯下脖子上挂着的、一串由狼牙和几枚残破绿松石串成的项链。那是他在龟兹娶到的贤惠妻子,将他从死人堆里捡来的“战利品”进行精心打磨,为他制作而成的“护身符”。
他走到营房角落,将项链塞进了一个十四岁半大半小子的手里。
这是龟兹送来的新兵,名叫王忆安。他是跟着昨天龟兹城那火护送遣使物资的安西兵一起来的,他的任务不仅是来填补北堡的空缺人数,更是为了向郭队正汇报:他的父亲、北堡副队正王望安,已在几日前过世了。他是主动申请来替父亲戍边的。
“忆安啊,你阿耶当年替我挡过一刀。”孙大壮咧开大嘴,露出满口黄牙,笑得很粗鲁,眼里却满是怜爱,“这串玩意儿不值啥钱,就是图个好兆头,保平安。我要去长安了,若是回不来,你就戴着它,给我们守着北堡!记住了,别给安西军丢人!”
王忆安礼貌的双手接过项链,紧紧攥着那串项链,骨节泛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咬着嘴唇不让它掉下来,只是狠狠地点了点头。
使团里最年轻的李长安,坐在自己的床榻上,从褡裢里摸出一块打磨圆滑的于阗石平安锁挂坠。
这是他出生时,他那位有着龟兹血统的母亲,从她父母那里求来的玉石,上面用汉字和龟兹文刻着“长安”两个字。
那是父亲对故乡的执念,也是母亲对他名字的寄托。
他将于阗石挂坠戴在身上,贴着胸口。
然后,他用小刀刻在一块削平的小木板上,写着:“大历十五年,正月二十七,儿去长安。若儿不归,望母勿念,儿已魂归故里。”
刻完,他将小木板放在自己的床铺上,用破羊皮盖好。
他要去看看那座只存在于母亲故事里、他却从未涉足过的大唐国都——父亲的故乡。
就在此时,营房的破毡门帘被小心地掀开,一阵夹杂着冰雪的狂风趁机灌入,吹得火光一阵摇曳。
郭怀安大步踏入,那双因为熬夜而通红的眼睛,一一扫过这九名整装待发的精锐骑兵。
“将行囊准备好!”郭怀安的命令在寂静中炸响。
老兵们没有一丝迟疑,默默地将留后郭昕拼死送来的“硬通货”,全部打包好搬了出来。
十个纸囊包着珍贵的茶叶,外面再罩上一层细密麻布制作的胚布袋,扎得死紧,统共才三十多斤,这是可以随时交易的贵重物品。
二十匹有些褪色、却依然能看出大唐官造印记的丝绸,被他们精心地卷成结实的绢帛卷,用涂过桐油的麻布严密包裹,再套上熟羊皮缝制的驮囊,防潮防损。它们是预备给回纥王公贵族的重礼。
一只沉甸甸的羊皮袋,装着整个安西四镇、最后一批贡品家底——于阗宝玉。
十只熟羊皮缝制的革囊,装满了用麦饭或者炒面做成的干粮,那是他们万里归途上的口粮。
十罐草绳缠绕包裹的陶罂,装着在这冰原荒漠中,比金子还珍贵的盐巴。
十个粗麻布制成的口袋,装着若干烤得发硬的胡饼;而另外十只细葛布缝制的口袋,用来装风干的羊肉干。
每人一套装满生活必需品的驮囊,诸如备用马掌钉、绳索、火石和火折、毛毡、食具和药丸等一应俱全。
至于武器,每人一把擘张弩配三十支弩矢、一张弓配三十支弓箭、一只胡禄、一把横刀。
“弓随身,箭不离手。弩……不到拼命的时候,别露。”孙大壮一边发放物资,一边叮嘱伙伴。
郭怀安贴身藏了二十枚西域通用的银币,作为救命钱。至于最重要的通关表文,被他做了严格的防水措施,缝在了衣服最里面。
“再带上两柄长矛,万一遇到狼群,马上一搏。”郭怀安站在一旁,看着这些简陋却已经是他们全部身家的物资,出言查漏补缺道,“茶叶和绢丝还需要再用旧羊皮包裹一层,让它们从外面看起来,就像普通行李一般。”
他指了指那些茶叶和绢丝,又拍了拍旧羊皮袄子下的明光铠,声音冰冷:“这些,就是咱们的买命钱和过路费!更是咱们过回纥大漠的‘通关文牒’!”郭怀安的明光铠下,还挂着那串缴获的绿松石配饰。
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生生挤出来似的,“记住,若遇回纥骑兵,无论他们怎么羞辱勒索,他们要茶叶和丝绸,就给!只要能保住命和留后的表文,把我这身明光铠扒给他们都行!”
营房内的呼吸瞬间变得粗重,大唐军人的骄傲在这一刻被生生按在地上摩擦,但没有一个人反驳。
他们懂得其中的重量——安西军能联系到朝廷,比他们个人的荣辱生死重万倍。
“火长李蛋,即刻升为副队正,带领其余人归戍,镇守北堡!”郭怀安转身,对着那些未被选中的留守士兵,发出了这道命令
。他的眼神有些复杂,因为他不知道,这是否会成为他最后的遗命。
“喏!”李蛋等人眼神复杂,他们知道这一去意味着什么,但在军令面前,只有绝对的服从。
人群迅速退回暗处,将被选中的九人,齐刷刷地向郭怀安上前一步,甲片碰撞发出一片肃杀之气。
郭怀安大步走向营房最深处的残破夯土床,他半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用手刨出一个被粗布裹得严严实实的黑陶酒坛子。
那是大历五年时,上一任北堡校尉在战死前,留下的半坛浊酒。
整整十年了,这坛酒被埋在夯土之下,成了这座北堡的精神念想。
不到这种生死两茫茫的绝境壮行,连闻一下那酒塞缝隙里的味道,都是一种奢侈的罪过。
郭怀安用粗糙的大拇指抠去封泥,猛地拔开木塞。
“啵”的一声闷响。
一股发酸、甚至带着点霉味的陈旧酒气,瞬间在寒冷逼仄的营房中弥散开来。
郭怀安端起酒坛,走到那排早已摆好的粗劣陶碗前。
他用冻得发僵的手指,吝啬、却又庄重地给十个碗里,倾倒着这种浑浊泛黄的酒水。
酒水实在是太少了。这半坛子浊酒分到十个碗里,将将淹没碗底。
郭怀安没有说话,他快步走到门外,徒手抓起一把干净的白雪,急步走回,将那一捧晶莹的冰雪,尽量平均地塞进每一个碗里。
在微弱的火光下,冰雪在这发酸的浊酒中慢慢融化,浑浊的液体泛起细碎刺骨的冰渣。
“端碗!”郭怀安大喝一声,率先端起一碗冰渣酒。
九名使团成员齐刷刷地端起酒碗,动作整齐划一,没有一滴酒水洒出。
郭怀安高高举起酒碗,双眼因为熬夜而变得赤红。他的声音不再低沉,而是宛如在深夜中泣血的金雕:“敬天山!敬战死在此的弟兄!敬大唐!”
“敬大唐!”九个沙哑的喉咙,同时爆发出雷霆般的怒吼,仿佛要冲破这夯土营房的屋顶,直达九霄。
众人举起木碗,仰起头,将那碗和着冰渣子、酸涩刺鼻到了极点的浑浊酒水,一饮而尽!
冰冷的酒水混合着尖锐的冰渣,如同燃烧的刀片一般,粗暴地顺着干涸的喉咙一路割裂而下,直刺胃袋。
在那饥寒交迫、伤痕累累的躯壳里,这口酸酒瞬间点燃了一团无法熄灭的悲壮野火。
若是按大唐军中的常理,喝完这九死一生的壮行酒,当狠狠摔碎酒碗,以示“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绝。
但当第一只手举起到半空时,却硬生生地停住了。他们没有摔。
孙大壮用磨出毛边的袖口,狠狠擦了一把嘴角残留的酒渍和冰水,动作轻柔地将那个布满豁口的陶碗,稳稳当当地放在了夯土台上。
“碗留着。”孙大壮咧开嘴,满是横肉的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嘿嘿干笑了两声,眼底却闪烁着令人心碎的执拗,“等老子去长安,把朝廷的救兵领回来……咱们还得用它,喝庆功酒!”
其余九人闻言,眼眶瞬间红透,纷纷将手中的陶碗规矩地摆回原处。
那十个残破的空碗,静静地立在火光下,仿佛十条立下的生死契约。
就在此时,未被选中的人群中突然起了一阵骚动。
借给张狗娃布匹的士兵李蛋,刚被升为副队长,此刻猛地从队列里冲了出来。
他一把揪住年轻士兵李长安的褡裢,从自己怀里粗暴地摸出两块还稍显温软的蒸饼——这是他省了两天的口粮,虽然十分心疼,但他依然毫不犹豫地塞进李长安的行囊里。
“长安,你可给我记清楚了!”李蛋的嗓门有些大,那张布满风霜的脸上,眼泪却混着睫毛上的雪水,肆无忌惮地往下掉,砸在皮甲上,“我借给狗娃的那六十尺褐布,可是有字据的!你要是命大,活着到了长安城,就去找朝廷,替咱们安西军讨回来!你跟圣人说……你跟满朝文武说,咱们安西军的汉子,穷得……穷得连块给刚出生的娃娃裹身子的布,都没有啊!”
说到最后,李蛋这个在尸山血海里滚了二十年的关中汉子,竟嚎啕大哭起来。
李长安的眼泪随即夺眶而出,在寒风中迅速结成冰珠。
他紧紧地抓着褡裢,指节泛青,冲着李蛋狠狠地点了点头:“叔,你放心!哪怕是爬,我也爬去大明宫,把这笔账要回来!”
“上马,遣使出发!”郭怀安没有再给众人儿女情长的时间。
他猛地转身,大步跨出营门。
大历十五年,正月二十七,卯时一刻。
二十匹驿马,在营外寂静的雪地中打着响鼻。十名大唐精骑,一人双马,将沉重的物资紧紧绑在马背上。
随着郭怀安一声低沉地“驾”,队伍悄无声息地滑入了风雪交加的夜色之中。
前方的天山隘口,宛如一只张开深渊巨口的猛兽。
冷风如刀,钝钝地割裂着他们被冰雪覆盖的破旧白毡和羊皮袄子。
战马深一脚浅一脚地在积雪中跋涉,空气稀薄得仿佛要将人的心肺硬生生抽离。
但没有一个人回头,这十个披着白毡的大唐安西军游魂,顶着严寒酷雪,毅然决然地向着那道九死一生的天山隘口,向着他们心中那座阔别了二十一年的长安城,出使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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