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原始询问笔录副本
日期是案发当晚。
“原审认定的‘同案犯’王老三,在原始供述中声称案发当晚,与刘建军共同实施了盗窃。他在后来被采信的供述中说——他和刘建军一起翻过矿区围墙,撬开仓库门,把液压阀杆装进蛇皮袋,从围墙缺口扛出去。他还描述了刘建军那天穿了什么衣服——一件深蓝色工装,左胸口印着‘安全生产’。”
邓律师把值班记录放大,手指沿着表格上的时间线划过,从晚上九点到次日早上七点,每一行都有签字,每一小时有一次状态记录。
“但这份金州市公安局下辖派出所的值班记录显示,案发当晚王老三因酗酒闹事——他在县城大排档喝了七瓶啤酒,砸了三个啤酒瓶,跟邻桌打了一架——被巡逻民警带回派出所醒酒。从晚上九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他在派出所醒酒室里待了一整夜,全程有完整记录。每一个整点,值班民警都会在记录上签字确认被留置人员的状态。凌晨一点,他在睡觉。凌晨两点,他在睡觉。凌晨四点,他醒了,吐了,值班民警给他换了杯温水。凌晨五点,他又睡着了。”
他把红点移到表格底部,那里有值班民警的签名和派出所公章。
“他在派出所醒酒室里。他根本不可能出现在盗窃现场。这份值班记录在原审中没有被作为证据提交。公诉方没有提交。侦查机关没有提交。辩护律师——当时的法援律师——没有申请调取。不是这份记录不存在。它一直都在派出所的档案柜里。是没有人去找。”
他放下遥控器,从讲台上拿起一个泛黄的档案袋。
牛皮纸已经发脆,边缘用透明胶带粘了好几处,档案袋的封面有一行手写的字——“刘建军盗窃案·原始询问笔录·副本”。
字迹很用力,笔锋压得很深,像是写的人怕自己以后会忘记这是什么东西。
“这里面,是当年办案民警私下保留的、未入卷的原始询问笔录副本。”
他把档案袋打开,从里面抽出一页纸。
纸张很薄,几乎是透明的,上面的蓝色圆珠笔字迹有些晕染了,边缘有一小片水渍——不知道是当年不小心洒上去的茶水,还是藏在衣柜底层十几年渗进去的潮气。
他把这页纸投射到大屏幕上。
“王老三的第一次询问笔录。”
他的红点移到笔录右上角,“时间——案发后第三天,下午二时十五分。地点——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第二询问室。询问人——李卫国,记录人——张某某。”
红点往下移,停在笔录中间一段被画了红线的文字上,“问:是你偷的液压阀杆吗?答:我没偷,也不知道谁偷了。问:那你那天晚上在干什么?答:喝酒。喝多了,跟人打了一架。问:在什么地方喝酒?答:县城夜市大排档。问:喝完酒之后去了哪里?答:不知道。醒过来就在你们这儿了。”
邓律师把红点移开,翻到第二页。
“第二次询问。时间——案发后第五天,上午九时。这一次,王老三的供述变了。他说是刘建军偷的,他在门口望风。”
他把两页笔录并排打在大屏幕上。
第一次询问和第二次询问之间隔了不到四十八小时,笔录的内容从“没偷,不知道谁偷了”变成了“刘建军偷的,我在门口望风”。
“在这四十八小时里,王老三被连续审讯。不允许休息。不允许见家属。不允许联系律师。当时的办案人员多次向他暗示——指认刘建军就让你走。”
邓律师的声音一直很稳,但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语速慢了半拍,像是在给这个句子一个单独的空间,不让它被别的话挤着。
“这个案子里,刘建军从始至终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份客观证据中。没有指纹——那枚指纹是伪造的。没有目击——唯一的目击者在案发时正关在派出所醒酒。没有监控——2002年的矿区没有摄像头。没有任何能把刘建军和那根丢失的液压阀杆联系起来的物理痕迹。他在这个案子里唯一的存在感,就是王老三那几句被逼出来的供词。”
公诉方代表猛地站起来。
他的椅子腿在木地板上刮出一声很尖的响声,像指甲划过黑板。
他大概四十六七岁,国字脸,两鬓有些花白,制服领口扣得一丝不苟,袖口的扣子也是扣着的。
但额头上的青筋正在太阳穴旁边一跳一跳,隔着法庭的灯光也能看清。
“反对!”他的声音比之前任何一次发言都大,“辩方证据来源不明,合法性存疑!这份所谓原始笔录副本,既非原件,也未经法庭认可的取证程序调取,其真实性无从核验!辩方律师在最后陈述阶段抛出这样一份来路不明的材料,程序上严重——”
审判长敲槌。
槌声很脆,在法庭里回荡了两秒才散。
“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说明该证据的合法来源。证物的来源合法性是采信的前提,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
法庭里所有的呼吸都停了一拍。
刘记面馆老板娘的手从椅背上松开了,攥住了自己碎花衬衫的下摆,攥得那几朵蓝色小花都变了形。
刘建军在被告席上抬起头,看着邓律师的背影,嘴唇动了一下,又紧紧抿住了。
邓律师转过身,看向旁听席后排。
所有人的目光跟着他转过去。
后排角落里,一个穿着旧警服、神色紧张的中年男人慢慢站了起来。
他大概五十六七岁,头发刚理过,鬓角推得很短,露出耳后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老年斑。
他的警服熨得很平整——不是新警服那种笔挺的硬朗,是穿了很多年、叠了很多年、从衣柜最底层翻出来之后仔细熨过的那种平整。
领口的徽章已经摘了,留下两个针眼大小的洞,线头还在,很细,灰白色。
他站起来的时候膝盖磕到了前排椅背,身体晃了一下,然后稳住了。
从后排角落到证人席,这段路不长,大概十五六步。
但他走得很慢。
他每走一步,旧皮鞋的鞋底就在木地板上发出很轻的、带着一点涩感的吱嘎声。
他走过旁听席的时候,坐在靠走道位置的一个中年女人抬头看了他一眼——她大概认出了他,嘴巴微微张开,但没有出声。
他走过媒体席的时候,那个戴眼镜的女记者把录音笔往他的方向转了一下,又收了回去,大概意识到法庭还没允许录音。
他站定在证人席上。
右手在裤缝上蹭了一下,然后伸进外衣内袋,掏出一个塑料文件袋,从里面取出一份公证书和一本褪色的警官证。
他把警官证翻开,双手举在胸前。
证件上的照片比他年轻很多,那时候他的头发还是全黑的,眉毛很浓,眼神里有种刚穿上警服不久的人特有的正经劲儿。
“审判长,各位。我叫李卫国。当年是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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