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此沈菀非彼沈菀
“赖姑娘?”
沈菀试探地喊了一句,没想到那人还真就抬头看了过来。
那人露出一张白皙的鹅蛋小脸,五官算不上多精致,却别有一番清淡文静的气质,一看也是个灵秀佳人。
这女子不是赖萍儿还是谁?
赖萍儿一见到沈菀,当即哭出声来。说实话,她和陆家人并不熟悉,在这里也就只认识沈菀,同为女子,她也能说些体己话、诉诉苦。
沈菀一见赖萍儿眼泪要掉不掉,在眼眶里打转,赶忙开始询问。
原来,匈奴人把赖家粮油铺子里的粮食都抢光了,还发现了赖萍儿,就要把她带走。而赖老头则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拖住了匈奴人,为此落得了一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而后,陆大哥赶到,三两下就把匈奴人处理干净了,救了赖萍儿,并把她一起带回了陆家村。
“萍儿姑娘,你要是难过就尽管哭出来吧。我们是朋友,你有什么困难尽可对我说,我能力范围之内的,都会帮你。”
沈菀轻轻拍了一下赖萍儿的肩膀,让她伏在自己肩头痛哭。
赖萍儿点点头,开始哭起来,哭着哭着,声音逐渐小了下去,不知是累的还是困的。
刚从马车里下来的张神医,一听赖老头死状惨烈,气得眉毛倒竖,“匈奴鞑子欺人太甚!老夫要随一包毒药,把他们一锅端了!”
黄芪也是一脸愤慨,说要和张神医一同去投毒。
他们的声音很快就引起了屋子里的陆家人的注意,陆景升第一个走出来查看情况。
他一推开门就见到了院子里的几人,顿时吓了好一大跳,尤其是看到沈菀的时候,险些惊掉了下巴。
沈菀还是他之前认识的那个沈菀,样貌没什么变化,就是这周身的气质大不一样了,和他在县城、府城里见到过的那些个大家闺秀有的一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一时之间有些忘了言语,讷讷出声道,“你是?”
沈菀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年约二十五六的年轻男子,此时正震惊地看着她。
这男人长得清秀,竟然和陆景轩有四五分相似,不用猜就知道是陆景轩的某位亲戚。
她迅速搜索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在一处极为模糊的角落里,找到了这男人的身影,陆景轩的堂兄——陆景升。
“堂兄你好,我是陆景轩的妻子沈菀。”沈菀不卑不亢地上前,大大方方朝陆景升行了一礼。
即便以前两家人再怎么有隔阂,如今这个世道也必须团结起来,她此时也愿意卖个好。
“沈菀?哪个菀?”
陆景升一怔,不是以前叫沈大丫么?怎么做了秀才娘子之后不但气质变了,连名字也换了?
陆景升问的突兀,沈菀也不恼,解释道,“是『菀菀黄柳丝,濛濛杂花垂』的『菀』。”
“『菀菀黄柳丝,濛濛杂花垂』,这句诗似是写春日之景色,无论是声韵,还是形貌,都对得上。尤其是『菀菀』二字,与『濛濛』相对,一静一动,甚妙!好诗、好句,弟妹大才!”
陆景升忽然眼睛一亮,盯着沈菀来回打量,似是要把沈菀看穿来。
以前整个陆家村,也就沈家这个大侄女长得最是标致,那时不知有多少人等着她成年后,求娶过来。
就连他也动过一丝心思。
然而,随着沈大丫逐渐长大,也越来越像沈家人,性子也就越发讨厌。甚至,让人觉得她那张脸的面相也变了,变得刻薄,让人生不起一丝好感。
没想到,如今......
“景升,是谁在外面?”屋子里头突然传出耿婆子的声音,把陆景升的思绪打断。
他急忙回应道,“奶,是沈大......是沈菀来了。”
陆景升讪讪摸了一下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沈菀。
现在的沈菀早已脱胎换骨,就算与大家闺秀相比也不遑多让。再叫人“大丫”,未免太俗了,他有些叫不出口。
“什么碗啊筷啊?咋地,你小子都是当爹的人了,还和毛头小伙子一样一到半夜就饿了?”
耿婆子的反应和当初马老太第一次听到陆景轩念她的名字时的反应,莫名相似。
沈菀听了只想扶额,“菀菀黄柳丝,濛濛杂花垂”出自唐代诗人常建的《春词二首》。
这个名字是她爷爷取的,当时爷爷就是看到了这句诗,才给她取名“菀”。“菀”是“茂盛”的意思,代表生机、顽强的生命力。爷爷希望她不论在哪里,都能顽强的生活。
大夏朝的世界不存在什么唐朝,更别提唐诗了,也是她一时疏忽,想着陆景升也是读书人,就打算用诗句解释自己的名字,没想到弄巧成拙了。
“沈大丫,你怎么来了?”
耿婆子一推开门,就看到了人群里最前面站着的沈菀,愣了一瞬。果真是女大十八变,这变得都快认不出了。
当年,偷鸡蛋的女娃,现在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自有一股成熟稳重的气质了。
方才马老太和她说沈大丫如何如何能干,又是会做饭、又是会种花、还会染布做绢花、做香膏、肥皂,还懂得如何开铺子......
她本来以为是马老太又在吹牛了,可这一瞧沈大丫通身的气度,估计多半说的都是真的。
沈大丫,她真的是变了。
“耿奶奶,我是沈家的大丫,我有名字,叫沈菀,以后你就叫我沈菀吧。这么晚了,你们还没吃饭吗?”
耿婆子,沈菀有印象,之前原主没少去她那里顺东西,所以现在乍一看到耿婆子,她下意识有些心虚。
耿婆子人老成精,一看到沈菀突然变得心虚,又问她吃没吃饭,当即就拉下脸来。
这小妮子八成又是惦记她的这点吃食,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看来,方才那些外表的气度都是装出来的。
她没好气地哼了哼,“没吃呢,咱们什么人家?哪里有银钱吃夜食?你要是有钱,不妨拿出来请我老婆子吃一顿。”
沈菀闻言一僵,没想到耿婆子对原主的怨念这么深。可她现在真没钱,当时走得急,银钱什么的都还在县城的宅子里,此时身上没剩多少。
她诚实地摇摇头,“耿奶奶,我身上没有钱,而且现在进不了县城,有钱也使不上。不过我这里有粮食,就在大哥的驴车上,您要是饿了,我亲自下厨给您做饭。”
“你说什么?”
耿婆子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向抠门、爱占小便宜的沈大丫居然要分她吃食,还说要亲自下厨,简直比太阳打西边出来还稀奇。
沈菀垂眸,以前的沈大丫得罪过耿婆子,如今她还要团结老陆家,说什么也不能让耿婆子继续怨着她了。不过是一顿饭的功夫,要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何乐而不为呢?
她不是一个喜欢制造矛盾的人,只有大家和和美美,团结一心才能共渡难关。
“耿二妞,你要吃让你孙媳妇卢氏给你做啊,指使别人孙媳妇算什么本事?想让我家大丫给你做饭吃,你做梦呢!”
马老太才在椅子上眯睡着一会儿,就闻着味冲了出来,一把把沈菀护在身后,活像是一只护崽的老母鸡。
耿婆子本也就是说说,没想沈菀会真的答应,刚想要拒绝,可一看到马老太跳了出来,也不淡定了,还真就较上劲了。
“怎么说,我也是沈大丫的长辈,让她孝敬一下我,给我做一顿饭,不过分吧?”
大夏朝奉行儒教那一套理论,“忠、孝”是最重要的道德衡量指标。
“忠”或许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太远了,但是“孝”绝对是每个人刻在骨子里的。谁要是不孝,准一出门就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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