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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回民街里藏娇客,鬼市摊前盘道行


第七十章  回民街里藏娇客,鬼市摊前盘道行

西安厚重的明城墙下,跑着黄色的面的出租车,钟楼的晨钟声里,混杂着小贩叫卖冰峰汽水的吆喝。

那辆挂着军牌的北京212吉普车,穿过热闹的鼓楼,拐进了回民街深处的一条巷子里。

这里全是青石板路,两边是百年的老槐树,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腊牛肉和孜然的香气。

“到了。”

苗三踩了一脚刹车,把车停在了一家名叫回春堂的中药铺门口。

“这是我早年间认识的一个老把兄开的,底子干净,那是回族的老中医,嘴严。”

几人下了车。

陈野依旧把外套裹在幺妹身上,还特意给她戴了顶鸭舌帽,压得低低的,遮住了那双过于惊世骇俗的眼睛。

虽然749局的定位手环已经戴在了幺妹的手腕上,但陈野不想引起骚乱。

“哎呦,这不是苗三眼吗?”

药铺里走出来一个戴着白帽、留着山羊胡的老头。

他精神矍铄,手里还拿着把紫砂壶。

“这是哪阵风把你吹到额们长安城咧?”

“马爷,借贵宝地躲躲清净。”

苗三上去行了个礼,指了指身后的陈野和幺妹。

“我有两个晚辈,身子骨有点虚,想在你这调理几天。另外有点那方面的货,想在鬼市上出手。”

马爷那双精明的老眼在陈野身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幺妹身上。

他眉头微微一皱,似乎闻到了什么特殊的味道,但他是个老江湖,知道规矩,什么都没问。

“行,后院有空房。只要不给额惹麻烦,住多久都成。”

……

安顿好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改造幺妹。

她身上那件几千年前的纱衣虽然是宝物,但这年头穿出去会被当成唱戏的疯子。

陈野让虎子和苗三守在店里,自己带着幺妹去了趟旁边的百货商场。

那个年代的西安,时尚潮流已经开始萌芽。

商场里挂着的确良的碎花裙子、喇叭裤,还有那种塑料凉鞋。

“选一件?”

陈野指着一排裙子。

幺妹茫然地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紧紧抓着陈野的袖子,摇了摇头。

她不懂什么是美,她只知道跟着陈野。

陈野叹了口气,只能自己拿主意。

他挑了一件白色的棉布连衣裙,又买了一件淡蓝色的针织开衫。

最麻烦的是鞋。

幺妹以前是龙尾,化成人腿后,脚掌极其敏感,根本穿不惯硬底鞋。

试了好几双皮鞋,她都疼得直皱眉,眼泪汪汪的。

最后,陈野给她买了一双软底的绣花布鞋。

“试试这个。”

陈野蹲下身,亲自握住她那双白皙如玉、没有一丝瑕疵的小脚,帮她穿进去。

有些凉,但很软。

幺妹低头看着蹲在地上的陈野,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

她试探着踩了踩地,没疼。

于是,她脸上绽放出了一个笑容。

那笑容太纯净了,旁边那个正在嗑瓜子的售货员大姐都看呆了:

“哎呀,大兄弟,你这媳妇长得真俊啊!跟画报上的明星似的!”

陈野笑了笑,没解释。

他付了钱,牵着幺妹的手走出了商场。

……

中午饭点。

对于刚刚苏醒、又透支了龙威的幺妹来说,吃是头等大事。

龙的消化能力是惊人的。

街边的一家老字号腊汁肉夹馍店。

陈野、虎子、苗三、幺妹,四个人围着一张小方桌。

桌子上堆成了小山。

三十个肉夹馍,十碗羊肉泡馍,五斤酱牛肉。

“三哥,幺妹这也太能吃了吧?”

虎子手里拿着个馍,吓得都不敢下嘴了。

只见幺妹根本不用筷子,直接上手抓。

她吃相并不粗鲁,反而很快。

那么大的肉夹馍,她两口就没了一个。

吃完一个,还要舔舔手指上的油,然后眼巴巴地看着陈野,意思很明显:还要。

“吃,管够。”

陈野把自己碗里的牛肉也夹给她。

他看着幺妹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心里有点发酸。

被封在琥珀里一千多年,没吃没喝,这是饿坏了。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陈野拿起餐巾纸,帮她擦了擦嘴角的油渍。

幺妹很配合地仰起头,眯着眼睛,喉咙里发出一种类似猫咪打呼噜的满足声:

“咕噜……咕噜……”

这哪是什么龙神啊。

这分明就是个等着投喂的小馋猫。

……

吃饱喝足,回到回春堂的后院。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幺妹吃饱了就困,已经在里屋的炕上睡着了。

外屋,陈野、苗三和马爷正在喝茶。

“马爷,向您打听个事。”

陈野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布包,轻轻放在桌上,掀开一角。

顿时,一股幽蓝色的光晕映亮了昏暗的屋子。

那是一颗足有鸽子蛋大小的黑珍珠。

这珍珠不圆,呈不规则的水滴状,表面隐隐约约有云纹流动。

这是陈野在龙宫打斗时,随手从地上捡的。

“嘶——”

马爷倒吸一口凉气,赶紧把红布盖上。

“好东西!这是海眼珠啊!这成色,起码得有几百年火候。”

“你小子,这是下了龙潭了?”

“这东西,在西安能出手吗?”

陈野问。

他现在缺钱。

虽然带着两千块钱出来,但这几天花了不少,而且后面要去秦岭,装备、向导、补给,那都是无底洞。这颗珠子,是他唯一的盘缠。

“能是能,但这东西太烫。”

马爷压低声音,“正规的文物商店肯定不敢收。只能去鬼市。”

“咱们西安的鬼市在小东门,凌晨三点开市,天亮就散。那里面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你们要是想卖个好价钱,得小心被人黑吃黑。”

“我不怕黑。”

陈野把珠子揣回怀里,眼神冷冽。

“我就怕他们不够黑。”

……

凌晨三点。

西安小东门下的鬼市,悄然开张。

这里没有路灯,所有人都提着马灯或者手电筒,光线昏暗,人影绰绰。

大家说话都压着嗓子,交易全靠打手势,透着一股子阴森的江湖气。

陈野让虎子留在外面看车接应,自己带着苗三走了进去。

他们在角落里找了个空地,铺上一块蓝布,把那颗黑珍珠往中间一放。

并没有吆喝。

但在这种地方,好东西自带光芒。

不到十分钟,摊位前就围了好几拨人。

有的拿手电筒照,有的拿放大镜看,一个个啧啧称奇,但没人敢出价。

就在这时。

人群突然分开了一条路。

一个穿着黑色唐装、手里盘着两颗核桃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这人长得慈眉善目,但那双眼睛却透着股子阴狠。

他身后跟着两个彪形大汉,腰里鼓鼓囊囊的,显然带着家伙。

“这位小兄弟,眼生啊。”

中年人蹲下身,拿起那颗黑珍珠,在手里掂了掂,然后凑到鼻尖闻了闻。

“嗯……味儿挺正。”

“一股子黄河底下的泥腥味。”

陈野坐在小马扎上,手里把玩着烟袋锅,头都没抬。

“老板要是喜欢,开个价。”

中年人笑了,露出一颗大金牙。

“东西是好东西。但这珠子上带着血气。”

“小兄弟,这珠子你是从哪捡的?还是从龙王爷的嘴里抠出来的?”

这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瞬间散开了一圈。

这是盘道了。

对方明显是个行家,而且似乎知道点什么。

陈野缓缓抬起头,直视着那双阴狠的眼睛。

他没有否认,而是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怎么?老板对龙王爷的牙口感兴趣?”

“你要是想要,我这儿还有更硬的货——比如,用来给龙王爷剔牙的斧子。”

说着,陈野的手看似随意地搭在了腰间的破煞斧上。

那中年人的瞳孔微微一缩。

他感受到了这年轻人身上的杀气。

那不是地痞流氓的狠劲,那是真正见过血、杀过生的人才有的煞气。

“哈哈哈哈!好!够狂!”

中年人突然大笑起来,把珍珠放回布上。

“鄙人姓金,单名一个海。这鬼市上的人给面子,叫一声金二爷。”

“这珠子,我要了。但我不用钱买。”

“那你用什么?”

金二爷从怀里掏出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压在珍珠下面。

“我用这个消息跟你换。”

陈野拿起照片一看,瞳孔猛地收缩。

照片是黑白的,有些模糊。

背景是一座云雾缭绕的大山,秦岭太白山。

而在山脚下的一块巨石旁,站着一队人。

其中领头的一个,背着一个标志性的大红木箱子,虽然只有一个背影,但陈野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是他的爷爷陈四海!

而照片的右下角,写着一行钢笔小字:

【1955年,秦岭绝户沟,749局科考队留念。】

“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陈野的声音冷了下来。

“想知道?”

金二爷站起身,拍了拍衣袖。

“明天中午,西安饭庄,我摆酒请客。咱们边吃边聊。”

“记得带上你那个从水里带回来的漂亮姑娘。”

说完,金二爷带着人转身就走,消失在鬼市的迷雾中。

陈野捏着那张照片,指节发白。

这金二爷不简单。

他不仅知道这珠子的来历,甚至知道幺妹的存在。

看来,这西安城,比黄河底下的龙宫还要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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