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选秀
《仙途》中进入仙门后的故事,没有让人失望。
第一个想到这些设定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而庭前玉树,无疑是天才中的天才。
如今在月朝的文艺界,写话本的可以分作两派,一派是庭前玉树,一派是其他。
随着锦月在昆仑仙府的修习日常徐徐展开,读者也随之大开眼界。
各种神奇的课程内容、云海坊市闻所未闻的法器神通,还有千奇百怪的灵草异兽……故事娓娓道来,让大家迅速迷上了《仙途》中塑造的世界。
尤其是书院的学子们,日日对着枯燥的经史子集,早已心生倦怠。反观书中仙府第子,学的可是“引气入体”、“画符炼丹”、“御剑飞行”,这份神仙般的日子,怎能不让人艳羡不已?
一时间,书院内外,学子们无不手捧《仙途》。那精装版的话本更是精美绝伦,附有栩栩如生的场景插画与人物图谱,旁边还配有气势磅礴的诗句。
剑修:三尺青锋断万古,一剑霜寒十四州!
丹修:丹炉焚尽三千界,一丹可活万古魂!
兽修:万兽听令归我管,一吼震碎九重天!
符修:袖里乾坤藏符箓,文笔通神定死生!
阵修:一步生花凝万阵,一界四仙锁八荒!
器修:千锤百炼铸神兵,一器横推万仙惊!
…
众人围坐共读,每每念及此处,皆忍不住拍案叫绝:“哇!好一个一剑霜寒十四州!看得我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去练剑!”
“你想当什么修?我想当符修,挥笔成符,多潇洒!”
“符修有什么好,一阵风吹来符纸就乱了!要我说,还得是剑修,一剑破万法!”
“器修也不错啊,自己打造神兵利器!”
“丹修才好呢,一颗丹药生死人肉白骨,走到哪儿都被人供着……”
“主角选什么,什么便是最好!”
讨论热烈,各执一词。但不可否认,人气最高的,无疑是剑修。
一提起剑修,众人脑海中便浮现出话本里那清冷孤高的身影。
剑眉寒目,身形如剑;高冠束发,腰悬长剑;拔剑惊鸿,人剑合一;收剑敛锋,剑气纵横三万里,傲然世间。
这般风姿,谁人不爱?
市场反应是最诚实的。一时间,各地铁匠铺的宝剑销量悄然上涨,虽非什么神兵利器,但佩剑成了一种新的风尚。
更有甚者,开始模仿书中剑修的打扮。高马尾,束发带,身着利落的窄袖劲装,腰间挂一把长剑。
更有中毒已深者,走火入魔。
“你们说……这世上,会不会真有修仙之人,只不过隐世不出,不为我等凡人所知?” 茶余饭后,有人望着远山,发出灵魂拷问。
“极有可能!我十四岁那年,在乡下老宅后山迷路,恍惚间见一白鹤掠过,现在想来,说不定就是接引仙师,被我错过了!”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我们也去深山里寻访仙缘吧!”
“好啊!”
热血少年一拍即合。
一群意气风发的学子,浩浩荡荡奔向深山,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个个蓬头垢面、萎靡而归。
回了书院,还被师傅一顿训斥。
“荒唐!寻仙?你们连个正经侠客都没见过,还寻仙?话本子看多了,魔怔了不成?都给老身把《第子规》抄十遍!”
只是塾师嘴上刻薄,心里却藏着秘密。
她从前痴迷《射雕英雌传》《神雕侠侣》的时候,也曾偷偷跑去与话本同名的桃花岛,寻觅过隐士高人呢。
一番闹剧过后,学子们彻底偃旗息鼓。可心里却一直惦记着,饭也不想吃了,觉也不想睡了,就等着庭前玉树的更新了。
……
皇宫
紫宸殿内
月朝三年一度的选秀大典,正按部就班地进行。来自各地适龄秀男,皆着簇新锦袍,垂首敛容,鱼贯而入,等待着那位高居龙椅之上的皇帝裁决。
皇帝萧华端坐御座,凤目微垂,神色淡得像一潭不起波澜的秋水。
她素性清冷,本就不耽于男色,更觉后宫男子多了易生是非,此番选秀,不过是循例行事罢了。
“赐金——”
内侍的唱喏声此起彼伏,绝大多数秀男连龙颜都未看清,便已被轻飘飘打发。
直到一名身着艳色纱衣的秀男上前,眼神多情像是含着一汪水,比别人自有一番风韵。
一低头行礼,那薄如蝉翼的衣领一垂,内里风光便若隐若现。
萧华眉头轻皱,冷声道:“狐魅惑主,非良家子所为。带下去,交由其家人好生管教。”
那秀男瞬间脸色惨白,被内侍架着退下时,双腿都在打颤。
殿内气氛为之一凛,后面的秀男更是噤若寒蝉。
陈引璋排在后面,将这一幕尽收眼底,手心渗出冷汗。
他已尽量打扮得素淡不起眼,可越是临近御前,心跳得越快。
他想到入宫前祖母的叮嘱,想到家族期望,更想到……那个人淡漠的眼神。心口闷痛,却又强迫自己镇定。
轮到他时,陈引璋深吸一口气,敛去所有心绪,垂眸稳步上前,屈膝、俯身、叩首,每一个动作都规规矩矩,分毫不差。
“民男陈氏引璋,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萧华目光落在他身上,淡淡颔首:“嗯,规矩倒还不错。气质也算端庄。果然是江南诗礼大族陈家的男儿。抬起头来。”
陈引璋依言缓缓抬头,目光仍恭敬地垂视地面,不敢直视天颜。
萧华打量了他片刻,目中掠过一丝极淡的回忆:“你祖母陈太君,近来身体可好?”
陈筠致仕多年,当年也是朝堂上德高望重的老臣。
陈引璋忙答道:“谢陛下关怀。祖母身体尚算康健,每日读书习字,颐养天年,也常感念陛下恩德。”
萧华点了点头。
就在陈引璋以为接下来会是例行公事的询问年岁、喜好、读过何书时,却听皇帝忽然话锋一转,问了个完全出乎意料的问题:“朕听闻,你与两江巡抚赵延玉旧识?”
陈引璋心头一震,谨慎答道:“回陛下,民男……确实有幸与赵大人见过几面,在苏州时,曾蒙赵大人关照。”
“哦?” 萧华似乎来了点兴趣,身子微微前倾,“那你便与朕说说,延玉在苏州,平日都做些什么?是何等模样……”
这一问,竟全然忘了选秀的初衷。
陈引璋小心翼翼措辞,将赵延玉在江南的诸多轶事缓缓道来。
说她设红楼雅宴,以大观园景致款待四方宾客,风雅绝伦;
说她宴上联诗,一句“天若有情天亦老”,满座文人皆难以为继,尽显风流才俊之姿……
“哈哈……她当真是这么说的?倒是也合她的性子……”
御座之上,传来萧华爽朗的笑声,眉眼间尽是愉悦。
侍立一旁的内侍原本见皇帝与这秀男多说了几句,还罕见地笑了,以为是这位陈氏格外会讨陛下欢心,正暗自琢磨,仔细一听两人对话内容,却不由得纳罕——这说的,怎么全都是那位远在江南的赵巡抚的事?真是奇哉怪哉。
正说着,殿外有内侍轻手轻脚进来,低声禀报:“陛下,兰雪堂新刊的《仙途》话本,最新一卷送到了。”
萧华闻言,眼睛明显亮了一下。她摆了摆手,当即道:“今日就到这里吧。后面的人都先回去。”
又看了一眼仍跪在下方的陈引璋,略一沉吟:“陈氏子……规矩尚可,性情也算沉静。便先留在宫里,去六尚局听候差遣吧。”
陈引璋闻言,心中五味杂陈,有逃过一劫的松快,也有前途未卜的茫然,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怅惘。
他恭敬叩首:“民男……谢陛下恩典。”
退出大殿时,他悄悄松了一口气。虽然知道这想法不切实际,甚至有些可笑,但在内心深处,他依然怀着一份执念。
即便赵延玉拒绝了他,即便此生再无可能,他仍想为她守住自己的清白之身。
这或许是他最后一点可怜的坚持。
……
待众人退去,萧华已迫不及待地展卷细读。
自《仙途》问世,她便成了忠实读者。朝政繁杂,能让她暂时忘却烦忧、全心投入的消遣不多,庭前玉树的话本是其中之一。
新卷承接上回,凰锦月进入昆仑山仙府,却因经脉滞涩无法引气入体而备受冷眼。在遭受欺凌之际,她得到天才第子薛梨的仗义相助,二人结为挚友。
一次坊市之行,锦月没买到心仪的剑谱,却凭眼缘购得一只神秘玉镯。而那只看似普通的玉镯,似乎正为她看似黯淡的前路,埋下了一线未知的转机。
萧华看得入神,最后心更是被那话本末尾的留白勾得发痒,恨不得立刻催更。
《仙途》比起赵延玉此前写的那些鸿篇巨著,文笔算不得顶尖,文学造诣也谈不上多高深,却胜在新奇,胜在有趣。
它不试图讲多么深刻的大道理,只是为读者打开一扇窗,让她们窥见一个瑰丽奇幻的修仙世界,跟着主角一同冒险、成长、感受喜怒哀乐。
修仙问道、仙府门派、灵根功法、奇遇机缘……被作者写得煞有介事,令人心驰神往。
这就好比在现代,大家都明白什么是有营养、有深度的电影,可很多人还是爱看爆米花片。
剧情简单、特效炫酷、笑点密集——看个热闹,图个开心。毕竟平时工作生活已经够累了,谁不想瘫在沙发上看点不用动脑子的,乐呵一下呢?
不过,这并不能说《仙途》就不好了。恰恰相反,这更彰显出庭前玉树的功力。既能写阳春白雪,亦能作下里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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