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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从何时堕落


这个消息,让她慌了神——她和马致远的关系见不得光,这个孩子根本没法对外解释。

她想打掉孩子,偷偷去了县医院,可医生说“打胎伤身体,以后可能怀不上了”,她又害怕了。

她跟马致远说想打掉孩子,马致远却坚决不同意,拍着胸脯说“这是儿子,必须留下,我会想办法解决”。

他还说,等孩子生下来,就给她安排个办公室的正式岗位,让她“风风光光地做人”。

很快,马致远就想出了一个主意。

他从工厂弄了一个“临时工招工指标”,说是给“农村优秀青年”的机会,待遇和正式工差不多,还能慢慢转成正式工。

然后,他让她回望山屯,找一个“老实人”结婚,把孩子生下来,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离婚。

这样一来,孩子就有了“合法”的身份,她也能继续跟着他,不用担惊受怕。

她当时已经被爱情和权力冲昏了头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她回到村里,在父亲的安排下,很快就和李建国“处对象”了。

李建国是村里的“文化人”,高中毕业,长得也精神,只是家里条件不好,父母早逝,跟着奶奶过活,一直没找到对象。

能娶到“城里姑娘”李红英,还能进工厂当临时工,他当时高兴坏了,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对她百依百顺,什么都听她的。

两人很快就结婚了。

李建国进了纺织厂,成了一名临时工,每天在车间里累死累活;

她则继续“养胎”,住在那个出租屋里,偶尔回村里看看,装作“贤惠媳妇”的样子。

那段时间,她一边享受着李建国的照顾——他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给她,还给她买好吃的;

一边继续和马致远偷偷来往,接受着对方的“好处”。

她心里还暗暗嘲笑李建国“老实”“好骗”,觉得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垫脚石”,等她站稳了脚跟,就一脚把他踹开。

她以为,这件事会一直瞒着,她会一直过着这样的“好日子”。

可她没想到,李建国并不是真的“老实”。

他进了工厂后,渐渐发现了不对劲——她花钱大手大脚,身上的衣服、鞋子都是他买不起的;

她很少回宿舍,总是说“住在亲戚家”,可他去问过,根本没有什么“亲戚”;

还有,马致远对他总是“格外关照”,经常让他加班,却从不给他评奖,眼神里还带着几分轻蔑。

李建国心里起了疑心。

他没有声张,只是默默地观察着。

他发现,马致远经常偷偷找她,两人说话的时候,眼神躲闪,举止亲密;

他还在她的包里,发现了一张男人的照片,虽然照片上的人戴着眼镜,看不清脸,却和马致远很像;

有一次,他提前下班,去那个“出租屋”找她,看到马致远从屋里出来,两人还说了几句话,马致远还拍了拍她的肩膀。

李建国什么都明白了。

他没有当场发作,只是默默地回了工厂宿舍。

那一夜,他抽了一晚上的烟,心里又气又恨——他觉得自己被耍了,被当成了傻子。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就这么算了。

那时候,正好赶上“整风运动”,严查干部作风问题,工厂里到处都贴着“揭发不良风气”“打倒腐败分子”的标语。

李建国觉得时机到了。

他没有直接去工厂举报,而是写了一封匿名信,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还有那张照片,一起寄给了县纪委。

他在信里说“马致远利用职权,玩弄女性,破坏他人家庭”,还说“李红英道德败坏,欺骗老实人”。

县纪委很快就介入调查。

马致远的事情被捅了出来,不仅是和她的不正当关系,还有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给亲戚安排工作、克扣工人福利等问题。

工厂里的工人早就对马致远不满了,见有人揭发,纷纷站出来作证,说自己被马致远“穿小鞋”“扣工资”。

证据确凿,马致远很快就被停职审查,最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被判了刑,送进了监狱。

她也受到了牵连。

虽然她没有参与马致远的贪污受贿,却因为“作风问题”“破坏他人家庭”,被工厂停了职,接受审查。

那时候,她刚生下小兵没多久,还在哺乳期,加上她“主动交代”了问题,哭着说自己“被马致远欺骗了”“是受害者”,才没有被关进监狱,只判了“一年监外执行”——不允许离开县城,每月必须到治安队报到,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还要参加街道组织的“劳动改造”,帮着扫大街、清理垃圾。

李建国在这时候,提出了离婚。

他拿着她和马致远的证据,在公社民政所哭着说自己“被骗了”“受了委屈”“娶了个不守本分的女人”。

所有人都同情他,觉得他是“受害者”,纷纷指责她“不检点”“不是东西”。

她没有反驳——她知道,自己理亏,也没脸反驳。

就这样,两人顺利离婚,李建国彻底摆脱了她和孩子,还因为“揭发不良风气”,在工厂里得了个“积极分子”的名声,后来又借着一个远房亲戚的关系,认识了县纺织厂政治处主任杨秀云,靠着杨秀云的帮忙,调回双桥公社当民政干事,成了“干部”,彻底风光起来。

而她,成了人人喊打的“破鞋”“坏女人”。

纺织厂把她开除了,她成了无业游民,连“正式工”的身份都没了;

父亲李玉良因为“管教不严”,加上之前的“侵占公家财产”问题被人举报——他当大队支书的时候,偷偷把村里的粮食、化肥往自己家搬,还克扣村民的救济粮,早就有人不满了,现在正好借着她的事情,把他告了上去,最后被关进了监狱;

母亲孙爱英跟着一起受牵连,被村里人指指点点,出门都得低着头,根本不敢管她,甚至跟人说“就当没生过这个女儿”。

她带着刚出生的小兵,成了孤家寡人,在县城里无依无靠。

刚开始,她还能靠着之前马致远给她的一点钱过日子,可很快就花光了。

她没干过活,没赚过钱,除了纺织厂的流水线,什么都不会做。

她去街边摆摊,卖自己做的针线活,可没人愿意买一个“坏女人”的东西;

她去饭馆找活,人家一听说她的名字,就摆手说“不要”;

她去给人当保姆,人家看到她带着孩子,又听说她的“名声”,也不愿意要。

走投无路之下,她只能带着孩子,在县城的街头乞讨。

每天早上,她抱着小兵,坐在供销社门口,面前放一个破碗,看着来往的行人,低声说“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有的人会同情她,给她一个馒头、一把红薯干;

有的人会厌恶地瞪她一眼,骂一句“破鞋还敢出来丢人现眼”;

还有的人会故意逗小兵,把吃的放在小兵面前,让孩子哭着去抢,然后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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