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乞丐教的
“簪花小楷如何能与狂草相比?”
“一首不知所谓,歌颂女人的词,如何能比出征赋相提而论?”
“不得不说,哪怕是写簪花小楷,子谦先生的字也是举世无双。不比小篆逊色。”
“就这一手字,单论字来说,已是无人能及了。可惜了,为什么要写这些东西?”
一个个才子摇头晃脑,语气中颇为感慨。
“可笑!”没想到说话的人竟然是沈青:“难道诸位没看懂子谦先生的意思吗?”
“为什么子谦先生一定要用簪花小楷写这首词?”
沈青微微仰着下巴,问一众人。
沈青说完,众人一时茫然,低声议论。
忽地,宋濂一拍大腿,恍然道:“原来如此!”
宋璲紧跟着也想明白了,看向马煜,脸上满是钦佩与羞愧:“马大人竟有这般深意与胸襟!是我等浅薄了!”
宋濂捻须,向众人解释:“簪花小楷,娟秀工丽,常书闺阁诗词。而马大私人却以之书写巾帼不让须眉、赞颂女子才德功绩之词!”
“这分明是借其形,扬其神!意在说明,女子才情品德,同样可书可赞,可入诗文,可载史册。”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匹妇何尝不是默默支撑半壁?此非仅书法之妙,更是人品高洁、见识超卓之体现!”
有人闻言,面露不以为然,低声道:“女子终究是附庸,岂能与男子并论?”
沈青不服,刚要拉过身旁的张红桥理论。
马煜却已轻笑出声,“附庸?若无马皇后娘娘当年随陛下征战,稳定后方,抚慰将士家眷,周转粮草,筹措军资,大明江山,何来今日?”
只此一句,举座皆静!谁敢非议马皇后?
马煜语气依旧平淡:“我笔下所赞女子,非独指一人。乃是天下所有,明事理、有担当、才德不输男儿的好女郎。”
沉默。
旋即,雷鸣般的掌声轰然爆发!
不少人激动得脸色发红。
“好!说得好!”
“马先生不仅字冠绝当世,这份胸襟见识,更是无人能及!”
“难怪能写出如此神妙的簪花小楷!字如其人,字如其人啊!”
赞誉之声,不绝于耳。
方才那点关于字体与内容的争议,早已被这格局更大的解释淹没。
“好!好!”
刘伯温满脸激动,频频叫好,一脸的佩服和唏嘘。
更不要说其他人,看向马煜的眼神,和看着神没多大的区别。
哪怕是刚才对马煜还有一点意见的礼部几人,此刻也佩服的五体投地。若不是太多人在场,真恨不得当场叫爹,只要能够传授他们如此习字了。
马煜眼角余光朝着刘伯温瞄了一眼。
好你个老刘啊,你用老朱打天下来压我,我就没法子了?
老朱在外面再豪横,回家还不是得听我姑姑的。我赢不了老朱,我姑姑可以。
前面的人看完,后面的人大多数只听得见前面的动静,却看不到实际发生的事情,一个个急的抓耳挠腮,恨不得立刻冲上前来。
不再男女之争后,仅看字,便是一个劲的叫好。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绝不敢想象,竟然有人能将簪花小楷写到如此出神入化的境界。”
“是啊,水人感性,如此高超的字体,会出自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呢?”
“哎,别说二十岁,哪怕再来两个二十岁,我也达不到人家一般的水准。”
“是谁说书法不需要天赋,勤学苦练就能成为一代大师的?把他拉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他!”
下面的声音,已经嚷嚷成一片。
镖局的人此刻也是紧张万分,目不转睛盯着马煜的字,生怕一个不注意会被人抢走。
沈万三激动地看着这一幕,一双眼睛透着精芒。
男子与女子的争论吗?
可真是一个好噱头。
他已经决定了,要在京都重新开建一家商行。左边售卖男子用品,右边售卖女子用品,而这两幅字,就怪在中间的位置。
他有预感,新成立的店铺,一定会成为生意最火爆的店。
几位贵宾都已相继题字,他们也可以自由安排时间。
宋璲抓紧时机,忙走到马煜跟前,尊敬的鞠躬。
拱手道:“马兄这一手字,着实令人佩服不已。”
“不知马兄何时有时间,在下想登门拜访,向马兄求教一二。”
宋璲刚开口,宋濂也急忙补上:“是啊,马大人若是不嫌弃,寒舍永远为您敞开大门。”
“是啊马兄,”宋璲急忙套关系:“我家如今能一日三餐还要感谢马兄。”
于情于理,他们也算是有交情在了。
一代文学大儒,一个新一代的书法大师,此刻竟然如此卑躬屈膝邀请马煜。
“哎哟,你都多大年纪了,一口一个马兄,好意思吗?”一旁大人也上前一步,打趣一笑:“宋先生,你的年纪都够当人家爹了吧,还兄弟相称?”
说着,这位大人也急忙看向马煜,“虽说宋璲无耻,可也说出我的心声。不知马大人何时有空,能够指点一二。”
都有人开口了,那还得了。
能来到现场的大人,无论职位高低,那都是钟爱书法的人。
纷纷围拢上来,嚷嚷着要去拜访马煜。
马煜苦笑连连:“诸位才是前辈,你们这般说真是折煞我了。”
“指点不敢当,但要是诸位不嫌弃,我们还是可以相约探讨一番,互相学习。”
马煜的书法虽然是宗师级别的,可也就是系统叮一下的事情。
之前马煜根本不在意这个技能,直到今日才知道,书法看似无用,却能够带来多大的影响力。
要是能够和这些名家探讨一番,也不至于自己对书法这一块的认知如何浅薄。
马煜和几位大人相谈甚欢。
刘伯温只是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时不时地抚一下胡须,眼睛微微眯着,也不知道在想什么,“马大人可真是深藏不漏啊!”
刘伯温忽然开口笑道:“和你共事这几天,我竟然不知道马大人还有如此才华。”
“看来我们这些老家伙耳聋眼昏了,一把年纪在这儿沽名钓誉,竟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论做人的境界比马大人差远了,怪不得马大人能写出这手好字来。”
马煜心中忽地一紧。
刘伯温这话,问的好毒啊!
人人都知道,马煜是马皇后从外面寻回来的血亲。
入朝时,更是因马煜身份有过争论。
稍微和皇上亲近一点的人便知道,马煜流落在外,吃尽苦头。别说读书写字,就连温饱都难,甚至还要依靠乞讨活下去。
马煜回答稍有不慎,是不是就能让人拿来大做文章,比如说他冒认血亲?
马煜背脊发凉。
却还是笑了起来,长叹一口:“刘大人说笑了,幼年疾苦,跟着一老乞丐谋口饭吃。”
“旁的不会,只会去写可怜之处。写得多了,也就会了。若不是你们,我倒是不知道,这手字还能换口饭吃。”
“要是早知道,我也不用吃那么多苦了。只要能填饱肚子,我就写字。那不是满大街都是我的字了?”
马煜说的憨厚,嘿嘿一笑,澄澈的双眼瞧不出半点异样。
这话说的众人大笑连连。
心中不禁赞叹马煜的豁达和洒脱,不做作,不虚为,更不避讳自己的经历,这才是真性情的人。
只有刘伯温,听得不是滋味。
乞丐教的字都比他写的好,那他这数十年的勤学苦练,又算什么呢?
刘伯温苦涩一笑,想来他在谋算一生,却没想到,竟然在一个小子身上翻了跟头。
再次看向马煜,声音低沉些许:“马大人年纪不大,经历却格外丰富,想必这才是马大人能如此独特行事的根源。”
“老朽明白了。”
他笑的意味深长,之留下一句朝堂再见,便离开会场。
刘伯温离开后,几位大人也相继离开。今日展览的事情也算是告一段落。
马煜正要离开时,两道身影由远而近,朝他走来。
正是沈青和张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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