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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刘伯温认输


簪花小楷?

几人纷纷对视一眼。

这个字体不是说不好看,只是大多都是闺阁女子爱用的字体,讲究的是工整秀气。大多数男儿更喜欢大气磅礴,这种娟秀字体,纷纷舍弃。

没想到在这样重要的场合,马煜竟然会选择这种字体。

宋璲也重新打起精神来。

忙问:“不知马大人的簪花小楷和小篆相较如何?”

马煜略微思索,其实他个人根本分不清楚什么字体和什么字体。只是系统给的记忆在脑海中,只要他想,就能写出最完美的字体。

按理说,都应该是书法宗师的境界。

“应该差不多吧!”马煜语气里有一丝不确定。

那心虚的眼神,这群人精还能看不出来?

看来,马煜最厉害的字体还是小篆。不得不说马煜是个会做人的,今日愿意舍长取短,这份心胸也令人敬佩。

论小篆,宋璲心知肚明,自己绝不可能和马煜一较高下。

但他要写簪花小楷,高下待定。

刘伯温也有了底气。

草书本就是他最擅长的,刘伯温走到桌前,铺上宣纸,提笔作词。

洋洋洒洒写了数百个大字。

一篇《征战歌》将  南征北战的艰辛,以及为了百姓不惧牺牲的精神,还有拨开云雾见黎明的喜悦表达的淋淋尽致。

字体更是豪放不羁,潇洒纵容,可每个笔锋又透着凌冽的杀气。

这种字,也只有真正历经风霜,经历过战场厮杀的真男人才能写出。

要不是有了系统的奖励,马煜甚至都认不出刘伯温写了什么。

可哪怕他不懂书法,也能看得出来,这和现代的大师鬼画符完全不同。

哪怕只是一个白丁,你只要站在这幅字的面前,也能够感受到其中的气势。

“好!”马煜高呼一声。

下面的人此刻才回过神来,瞬间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先不说刘伯温的身份地位,  就这一手字,已经将气氛烘托到极致。

在所有人眼中,这副字是风霜的沉淀,是血洗山河的悲壮,更是国泰民安的祈愿。

早已经不单单是用字体的好坏来妄断的。

此刻,就只剩下马煜了。

所有人的视线,都路哦在马煜了的身上。

毕竟刘伯温出手之后,任何字体都会黯然失色。

而此刻,刘伯温也微笑着看向马煜。

马煜笑了笑,挠挠头,可真是个老狐狸。

在朝堂上,刘伯温就是这种笑容。以至于马煜到此处都没想到弹劾他的理由,如今这幅字,八成是故意的。

而下方,也在悄声议论着:“要是那少年真是子谦先生,可就  麻烦了。”

“是啊,宋璲先生已用小篆。而其余几个人,都是用不同字体。若是他还用小篆,做人上难免就差了点意思。”

“可不用小篆,又如何胜的了刘大人?”

“胜?就算是字体胜了又如何?刘大人字里行间都是他们创立大明的不易。该如何去接?”

“是啊!若依旧写花花草草,难免小见。写国泰民安,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未免无病呻吟。”

“哪怕是歌颂大明,也有些谄媚之意。”

“难啊!这道题太难了,我不会啊!”

马煜还未开始,下面已是一片叫苦声了。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马煜出手,更是深深的为他捏了一把汗。

角落处,沈青的身边竟然沾着以为妙龄女子。

女子面容白净,五官精致。一袭红色长裙如同盛开的芍药,哪怕是人群中最不起眼的位置,也很难让人忽略她的存在。

“红桥,你似乎很为他紧张?”沈青忽地凑到张红桥跟前,“你认识子谦兄?”

沈青也是刚得知马煜的身份,可马煜都说了不用在意,也就如同以往那般。

张红桥面色一红,“有着两面之缘。”

说这话时,仅仅因为提到马煜而紧张。至于和沈青二人之间的亲密,倒是毫不在意。

“真的,  交集不深,甚至还是你刚才告知,才知道他就是子谦先生。”生怕沈青不信,张红桥赶紧强调。

说这话的时候,手悄悄地握紧了手中帕子。

张红桥只知道马煜的字写的极好,却也不敢将他和名动京城的子谦先生相比较。

早知如此,他就不会让马煜将字写在手帕上,还日日贴身带着。

更应该用装裱起来,小心收藏才是。

毕竟马煜不过二十出头,纵容今日被刘伯温压一头,那也是未来无限的天才。

刘伯温已垂垂老矣,马煜还有几十年的时光,勤加练习,谁也不知道会到如何出神入化的地步。

这样的字收藏起来,不出十年,便是珍宝。

沈青将张红桥的举动尽收眼底,心中已有了大致猜测。

亲昵的凑到她耳边,小声说:“放心吧,我觉得子谦兄深藏不漏,他不见得就会输。”

“等活动结束,我带你去见他。”

“一回生二回熟……”

“哎呀,讨厌!”张红桥浑身发热,握拳在沈青肩上清捶了一下。

几乎在同一时间,马煜已走了过去。

青檀皮宣纸,还有徽墨,都是极好的东西,更便于储存。

特别是徽墨,火烧留痕,极为珍贵。

沈万三为了这些人的题字,还真是做足了功夫。

马煜看着刘伯温那个老狐狸,心里暗想:还好我不记仇,要不然你这个时候刁难我,我非去揪你的小尾巴不可。

想到此处,马煜都替刘伯温庆幸了。

说归说,要写什么才好呢?

马煜正踟蹰,眼角余光,忽地瞥见张红桥。

她的笑容是如此明艳,明明是能力和颜值都在线的女子,想要替父亲分担做生意,却成了抛头露面的商贾女,被世人不齿。

这个时代的女性,终究太凄楚了。

可惜马煜只是得了个书法的系统,在作词上没有建树。

想了想,还是引用了别人的。

明末女将沈云英,其父沈至绪任道州守备,在张献忠军攻道州时战死。沈云英率十余骑冲入敌阵,夺回父尸,并代父守城。

刘伯温振振有词,歌颂男儿保家卫国,男儿如何顶梁,却将女性忽视的一干二净。

的确,有着刘伯温的词在前,写什么都太过娇柔。

马煜一笑,提笔,簪花小楷在白纸上绽放。

“云英智勇,不愧父风。玉腕能挥阵,蛾眉敢执戈。芙蓉剑影,桃花马嘶。睢阳后劲,娘子军前。”

字数不多,却令人眼前一亮。

人人都歌颂男子的伟大,可对于女性,却避而不谈。

说得最多的,便是女子头发长见识短。

簪花小楷配这些字相得益彰。

只是……

张红桥细细品味,眼中瞬间有了亮光,这词,他好喜欢。

虽不知云英是谁,却能感受到女性的力量。马煜笔下的女儿家,也能临危受命,不输男儿。

刘伯温眯了眯眼睛,神色忽地一变。

就在众人还处于迷茫和疑惑时,刘伯温苦笑一声:“惭愧惭愧,老朽认输了。马大人的无论写字还是做人,远在老夫之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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