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番外:沈朝宗的爱情
滇西的盘山公路上,一辆军用卡车歪倒在路边,车头深深凹陷下去。
雨后的山风裹着血腥味,在峡谷间回荡。
沈朝宗是从直升机上直接索降下来的。
迷彩服被气流刮得猎猎作响,靴子被泥水染脏了裤腿。
他扫了一眼现场——卡车侧翻,驾驶室变形,伤员已经被先到的消防队员从车里拖出来,平放在路边的担架上。
是一名中年军医,左腿以不自然的角度扭曲着,脸上全是血。
旁边还站着几个灰头土脸的战士,像是押运药品的队伍,不同程度地受了轻伤。
“情况怎么样?”沈朝宗快步走过去,对着现场指挥问。
“林医生伤得最重,左腿开放性骨折,失血太多。”现场指挥是一名消防中队长,语气焦急,“最近的医院在县城,走山路至少要一个半小时,但林医生的血压已经在往下掉了。我们联系了附近的医疗点,说有一个义诊的医疗队正好在,她们的人正在赶过来。”
沈朝宗点了点头,目光越过人群,看见一辆白色的小面包车正沿着盘山路颠簸着开上来。
车还没停稳,后门就被人从里面推开了,一个年轻女人拎着药箱跳了下来。
她穿着浅蓝色的棉布外套,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几缕碎发被山风吹得贴在脸颊上。
沈朝宗看见她的第一反应是——太年轻了。
医疗队的人说会派一位有经验的医生过来,他以为至少会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但面前这个女人看起来不过二十七八的样子,皮肤很白,眉眼间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沉稳。
她没有跟任何人寒暄,直接蹲到伤员身边,手指搭上颈动脉测脉搏,同时掀开盖在伤员腿上的急救毯。
当她看见那条已经严重变形的左腿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很快又舒展开来。那种表情变化太快了,快得如果不是沈朝宗正盯着她看,根本不会注意到。
“血压多少?”她头也不抬地问。
旁边的消防队员赶紧递上随车的监测仪:“高压七十六,低压……”
“知道了。”她打断了对方的话,手已经从药箱里摸出了止血带和夹板,动作干净利落得像是在做一件重复了千百遍的事。
她一边操作一边对旁边的战士说:“过来两个,帮忙固定。动作轻,他左腿胫腓骨都断了,碎骨可能有移位的风险。”
沈朝宗这时候注意到一个细节——她给伤员上止血带的时候,手指先在伤处上方摸了一会才扎下去。那不是普通的止血带操作流程,而是在确认动脉搏动位置,力求在阻断血流的同时最大程度保留肢体远端的血液灌注。
这是战伤救治中非常专业的手法,一般急诊科医生都不一定具备,更不用说一个义诊队的医生了。
他不由得又多看了她两眼。
“你是这次救援的指挥?”她忽然抬起头来看着他,眼神直接而锐利,“得麻烦你帮我协调一件事,我车上带的血不够,这个伤员必须尽快输血。我需要跟县医院联系,让他们提前备血,我们人到就能直接输血。”
沈朝宗说:“我是战区陆航团的,直升机就在附近,可以把人直接送过去。”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领口的军衔上停了一瞬,随即点了点头:“那更好了,十五分钟能到吗?”
“十分钟。”
“行。”她说完又低下头去处理伤员,声音平静得不像是在荒山野岭抢救一个危重伤员,“你帮我安排两个人把担架抬到直升机那边,要稳,别颠。”
沈朝宗转身去调派人手的时候,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她已经给伤员建立了两条静脉通路,正在往里面推药,嘴里低声跟伤员说着什么,大概是在安抚对方。
重伤的男人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在她平稳的声音里,紧绷的身体竟然慢慢松弛了一些。
十分钟后,直升机降落在县医院楼顶停机坪的时候,提前接到通知的急诊团队已经推着担架车等在电梯口了。
交接的过程干净利落,方小棠——沈朝宗这时候才从她挂着的胸牌上看到这个名字——把伤员的伤情摘要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用两分钟时间交代得清清楚楚,急诊科的医生听完几乎没有追问任何问题,直接把人推进了手术室。
她目送担架车消失在走廊尽头,轻轻呼出一口气,转过身来,差点撞上沈朝宗的胸膛。
“不好意思。”她后退了一步,抬手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这时候沈朝宗才发现她其实比他矮了整整一个头,刚才蹲在地上处理伤员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站直了,她要仰起脸来才能看见他的眼睛。
“你处理得很好。”沈朝宗说。
“这是我的工作。”她回答得很平淡,像是在陈述一个不需要夸奖的事实,“你也是,直升机来得及时,再晚二十分钟,他的小腿就保不住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平静得不像是在说一条差点就保不住的腿,而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沈朝宗看着她收拾药箱的背影,忽然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像是一把裹在棉布里的刀,外表温和,内里锋利。
他鬼使神差地开口:“方医生,一起吃个饭?”
方小棠整理药箱的手顿了一下,侧过脸来看他。
天光透过医院走廊的窗户落在她脸上,沈朝宗忽然发现她的眼睛很好看,是一种很深很静的黑色,像是山里的夜晚。
“你怎么知道我姓方?”她问。
沈朝宗指了指她的胸牌。她低头看了一眼,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不算笑,但那张一直绷着的脸总算有了点柔和的表情。
“沈中校,”她说,目光落在他胸口的姓名牌上,“我还不饿。而且,”她顿了顿,“你确定你现在不是应该去写救援报告吗?”
沈朝宗一时语塞,他确实是趁着伤员交接的空档跟上来的,下面的战士们这会儿大概正在原地待命等他回去。
方小棠看着他的表情,这次真的笑了,笑容不大,但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像是一颗石子投进深潭里,漾开了一圈细微的涟漪。
“开玩笑的,”她说,“下次吧。如果你还来的话。”
她拎着药箱走了,浅蓝色的背影消失在楼梯间的转角处。沈朝宗站在原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靴子,上面还沾着滇西的红泥。
他想,这个地方他还会再来的。
后来的事情顺利得不像真的。
沈朝宗查到了方小棠的医疗队是省人民医院派出的巡回医疗队,这个月在滇西,下个月就要回昆明。
他以“协调应急医疗资源”的名义要到了她的联系方式,第一次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她接起来听出是他,沉默了两秒,然后说了一句让他记了很久的话。
“沈中校,你们的救援报告要写这么久吗?”
他从这句话里听出了笑意,也听出了某种他没有预料到的东西——她记得他,而且她很高兴接到他的电话。
他们开始频繁地通话。
沈朝宗发现方小棠是一个很难用简单的话去概括的人,她可以一边在电话那头跟他讨论某个疑难病例的治疗方案,语气严肃得像是在参加学术会议.
一边忽然冒出一句“今天山里的晚霞很好看,你要是也在就好了”,然后又迅速切换回医生的口吻继续分析病情。
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在跟两个人说话。
后来他渐渐明白,那不是两个人的交替出现,而是同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的两种特质——她是那种能够在理性中忽然感性的人,像一棵树,主干笔直向上,但枝叶会在风里柔软地摇晃。
第二次见面是在昆明,方小棠结束了巡回医疗回到医院上班,沈朝宗请了探亲假特意飞过去。
他到的时候她在上夜班,他拎着一袋子水果坐在急诊科外面的长椅上等了三个小时,直到凌晨两点多她才换班出来,看见他坐在那里,愣了一下,然后快步走过来,在他面前站定。
走廊的日光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她站在那片阴影里,仰脸看着他。
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青黑,嘴唇也干得起皮了,但她整个人看上去并不憔悴,反而像是一块被水洗过的石头,疲惫之下是一种沉甸甸的结实。
“你等多久了?”她问。
“没多久。”
“骗人。”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像是怕惊醒什么。她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脸,手指冰凉,带着消毒水的味道,“你瘦了。”
沈朝宗握住她的手,凉意从他的掌心蔓延到手腕,再往上走到心跳的位置。“方小棠,”他说,“我赶了三千公里路来看你,你第一句话就说我瘦了?”
“你不是来看我的,”方小棠抽回手,推开急诊科的大门,昆明的夜风裹着花香涌进来,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过头来看着他,眼睛里有狡黠的光,“你是来还我人情的,对吧?上次我把你的伤员救回来了。”
“那不一样,”沈朝宗跟上去,和她并肩走在医院的花园小径上,“上次那个伤员跟我非亲非故,我犯不着飞三千公里来还人情。”
方小棠的脚步慢了下来,最后停在一棵桂花树下。月光透过枝叶的缝隙落在她脸上,斑斑驳驳的,像是一幅没画完的画。
“那你是来做什么的?”她问。
沈朝宗看着她的眼睛,那双深黑色的眼睛在月光下显得更加幽深了,像是藏着无数他没有说出口的话。
他忽然觉得紧张,比第一次执行实战任务还要紧张,心脏跳得又快又重,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我是来跟你说,”他说,声音比自己预想的要轻得多,“我想了很久,从上一次离开滇西就开始想了,一直想到今天。方小棠,我喜欢你。”
花园里安静极了,远处偶尔传来一声救护车的鸣笛,又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方小棠低下头去,他看着她的睫毛颤动了一下,像是蝴蝶翅膀轻颤。
她没说话,但她伸出手来,握住了他的手。
那是沈朝宗记忆里最安静的一个夜晚。
他们在医院的花园里坐到天快亮,说了很多话,但更多的时候是什么也不说,就那么并肩坐着。
昆明的风很软,桂花的香气很淡,方小棠靠在他肩上的重量很轻,轻得他几乎感觉不到,但他知道她在那里。
后来的两个月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沈朝宗只要有假就往昆明跑,方小棠排了夜班他就坐在急诊科外面等,她轮休他就骑车带她穿过昆明的大街小巷去找各种奇怪的小吃。
她说他骑车的技术太差了,坐他的自行车后座比做手术还紧张,他就笑,说你做手术的时候手都不会抖,坐我的车就抖成这样?
她搂着他的腰,把脸贴在他后背上,说那是因为你不一样。
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闷闷的,隔着衣料传过来,像是一阵遥远的风。
沈朝宗把车停在路边,回过头来看她,她脸上带着一种他从来没见过的神情,柔和而认真,像是终于把藏了很久的什么东西拿出来摆在了桌面上。
“沈朝宗,”她说,“我们要个孩子吧。”
他愣住了。
“你认真的?”
“我什么时候不认真过?”方小棠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像是在说今天中午吃什么,但她的眼睛出卖了她——那双深黑色的眼睛里有一种近乎虔诚的光,明亮得不像话。
沈朝宗没有回答,他低下头去吻了她。那天的阳光很好,昆明的蓝花楹开得满街都是,紫色的花瓣落了她一身,他把她抱起来的时候花瓣纷纷扬扬地飘散开去,像是一场紫色的雪。
他以为这就是他们要的开始。
但他错了。
灾难来得毫无征兆。方小棠发现自己怀孕的第二天,沈朝宗接到紧急任务要归队。她在电话里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时候,信号很差,他的话断断续续地传过来,她只听清了最后一句——“等我回来。”
她等了。等来的却不是他。
沈朝宗归队后失联了一个月,等他终于能打电话出来的时候,接电话的是一个陌生的声音。
他以为自己拨错了号码,反复确认了三遍,才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方小棠的号码变成了空号,她的微信头像变成了一片灰色,她所在的医院说她在一个星期前辞了职,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他疯了一样找她。请了假飞到昆明,去过她租住的房子,门锁已经换掉了。他找到她的老家地址,坐了六个小时的大巴赶到那个小县城,敲开门看见的是她的母亲。
老人看了他一眼,目光里有太多复杂的东西,但最终只说出了一句:“她不在。”
“她在哪?”沈朝宗问。
老人的嘴唇动了动,像是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最后摇了摇头:“你回去吧,她不想见你。”
他被挡在门外,站在那条陌生的街道上,十一月的风吹得他眼睛发酸。
他想不通,所有的事情都想不通。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争吵,没有任何预兆,甚至没有任何告别,她就这么消失了,像一滴水融进了大海。
电话无人接听,短信石沉大海,他托了所有能托的关系去查,只查到她注销了手机号,退掉了租房,从医院办了离职手续。
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她是主动消失的,她不想让他找到她。
沈朝宗想了很久,只能想到一个可能的原因。
归队前的那段时间,方小棠不止一次跟他说过,她想过简单的生活,不希望他总在危险的任务里出生入死。
他当时没有太在意,觉得这只是恋人之间寻常的担忧,现在回想起来,她每次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里都有一种他读不懂的东西。
那种东西不是害怕,不是担忧,更像是一种绝望——一种对注定会失去的绝望。
他明白了。她无法接受他的职业,无法接受一个随时可能回不来的人做伴侣,所以她选择了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抽身而退。甚至连孩子的事情,也许在她看来都是一种错误。
她决定纠正这个错误。
这个念头在他的脑海里扎了根,随着时间推移越长越深,最后变成了一根横亘在心头的刺。他开始给自己找借口不去找她,反正也找不到,找到了又能怎样呢?她还是不会接受他的职业。
七年。
两千五百多个日夜。
沈朝宗从少校升到了上校,从陆航团的副大队长变成了大队长,他飞过的航线连起来能绕地球好几圈,执行过的救援任务数都数不清。
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不给自己留任何空闲去回想那些不该再被想起来的往事。
但总有那么一些时刻,在深夜的宿舍里,在异乡的酒店里,在某个和昆明有着相似气候的城市降落的时候,他会忽然想起那个穿着浅蓝色棉布外套的女人,想起她说“山里的晚霞很好看”时的语气,想起她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把脸贴在他后背上的重量。
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她了。
直到那个冬天的傍晚,在北京,他执行完任务返程途中临时被通知去驻军医院做一个体检。
他本来想拒绝,但上级说是例行要求,他只好去了。医院的门诊大厅里全是人,他拿着一叠表格在各个科室之间转来转去,最后一项是抽血,他在采血窗口外面排队,前面还有七八个人。
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目光忽然被走廊尽头的诊室门口贴着的一张名字牌吸引了。上面印着三个字:方小棠。
他的心脏先是猛地缩紧了,然后开始剧烈地跳动。他盯着那三个字看了五秒钟,然后大步走了过去。走廊不长,但那段路他觉得自己走了很久,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云上,不真实得可怕。
诊室的门虚掩着,他推门进去的时候,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正背对着门口在柜子里找东西。她比七年前瘦了一些,头发剪短了,但仍然扎在脑后,露出的脖颈线条纤细而脆弱,像一段瓷器。
“方医生,”他的声音哑得不像自己的,“有病人。”
她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管试剂,目光落在门口这个穿迷彩服的男人身上。试剂从她手里滑落了,在地上摔得粉碎,碎裂的声音在安静的诊室里响得像一声枪响。
沈朝宗看着她。七年的时光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眼角有了细纹,嘴唇也没有从前那么丰润了,但那双眼睛没有变,还是那种很深很静的黑色,像是山里的夜晚。
那双眼睛正看着他,从震惊到不敢置信,从不敢置信到某种他看不懂的复杂情绪,最后缓缓地沉淀下来,变成了一种近乎哀伤的东西。
“沈朝宗。”她说。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好像她等了七年,等的就是这一刻,就是有足够的证据来告诉自己,他真的来了。
“七年了,”沈朝宗说,声音压得很低,他怕自己声音一大就会控制不住情绪,“方小棠,你欠我一个解释。”
她张了张嘴,七年的光阴在那一瞬间断了线,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诊室的门在这时候被从外面推开了,一个护士探进半个身子来:“方医生,七号床的小朋友非要找您,谁都哄不住,您能不能……”
方小棠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低下头说了句“我马上来”,快步往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停了一下,没有回头,但声音清清楚楚地传进了沈朝宗的耳朵里。
“下班以后等我。”
沈朝宗在那个走廊里等了三个小时。
和七年前在昆明的那个夜晚一样,他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听着医院特有的种种声音由喧嚣归于沉寂,看着窗外的天光从明亮变成昏黄再变成彻底的黑暗。
不一样的是,七年前他等的是一个不确定的答案,而今天,他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要被摊开在阳光下了。
晚上九点多,走廊尽头响起脚步声。
方小棠走过来的时候已经把白大褂脱了,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毛衣和一条深色的裤子,手里拎着一个很旧了的帆布包。
她在他面前站定,和七年前在急诊科外的那次一样,低头看着他,眼睛里有一种很疲惫但很平静的光。
“走吧,”她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他们去了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面馆,方小棠很大声地点了两碗面,加了很多辣椒,沈朝宗记得她从前不怎么吃辣的。
她吃面的速度很快,像是在赶时间,沈朝宗坐在对面看着她,一句话也没说,等着她吃完,等着她开口。
面吃完了,她也沉默了。她低着头用筷子戳着碗底剩下的几根面条,动作机械而茫然。
沈朝宗伸出手去,握住了她的手腕。
她猛地抬起头来,眼眶红了,但没有哭出来。
七年前她就是这样,眼泪会红了眼眶,但永远不会掉下来。
沈朝宗从前觉得这是一种坚强,现在忽然觉得,也许不是坚强,也许是她早就习惯了把所有的眼泪都往心里咽。
“沈朝宗,”她的声音终于出现了裂缝,那道裂缝从她的嘴唇蔓延到她的眼睛,再蔓延到他的胸腔里,像地震时龟裂的土地一样迅速蔓延开来,“有一个儿子,他叫崇信。沈崇信。
今年六岁了,上小学一年级。他长得很像你。”
沈朝宗的世界在那一瞬间天翻地覆。
“你说什么?”
“崇信,”她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每个字都像是从她心口上剜下来的血肉,“你走以后第三十七天,我生下来的。
早产了,在保温箱里住了一个月。
后来我不告而别,不是因为你的职业,不是因为任何那些你以为的原因。
是因为我妈妈,因为我弟弟,因为那些我从来没有跟你说过的……债。”
她的声音终于撑不住了,像一面被风雨侵蚀太久的墙,轰然倒塌。
那些藏在眼睛里七年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大颗大颗地砸在桌面上,砸在面碗里,砸在沈朝宗握住她的那只手上。
“什么债?”沈朝宗的声音是哑的。
“我弟弟开车撞了人,对方要一百万私了,不然就报警送他去坐牢。
我妈把老家的房子卖了都不够,我那时候才刚刚工作不到两年,哪里来那么多钱?
正好有一个私立医院的老板找到我,说你如果愿意签五年的合同,可以一次性预付六十万。五年,沈朝宗,五年。那个合同里还有附加条款,入职前三个月内不能怀孕……”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停了一下,用力闭了闭眼睛,像是在阻止更多的眼泪流出来,但眼泪根本不听她的话。
“我告诉你我要个孩子的那天晚上,我刚刚接到了那个老板的电话,他说合同下周一签。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朝宗,我马上就要被人买走了,一次意外怀孕会让我背上三十万的违约金,那三十万就算把你全部的身家都垫进去也填不满。”
沈朝宗的手在发抖。他在战场上见过最残酷的场面都不曾发抖的手,此刻抖得像风中的树叶。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方小棠笑了,那个笑容比哭还难看,像是一朵被霜打了的花,勉强撑开最后几片花瓣。
“告诉你又怎样?你一个当兵的,一个月的工资才多少?你去哪里给我凑三十万?你去找你那些战友借钱?还是你去跟你的上级打报告说你的女朋友欠了一屁股债,能不能提前预支你下半辈子的薪水?沈朝宗,你太好懂了,你一定会这么做的。但我不想拖累你,不想让你为我的烂摊子买单。所以我想,算了,我把自己卖给那个私立医院五年,把债还了,你回你的部队,把一切恢复原状。但我没想到……我会怀孕。”
她把最后一句话说得很轻很轻,轻得像是怕被谁听见。
“验孕棒上出现两条杠的时候,我觉得老天爷在跟我开一个天大的玩笑。我犹豫了一天一夜,要不要告诉你。最后我想,不管怎么样,这个孩子是你的,你有权知道。我鼓起勇气打电话给你,信号很差,我刚说了句我怀孕了,你就说你接到了紧急任务要归队,让我等你回来。”
“我等你回来,沈朝宗。我等你回来告诉你,对不起,我签了那个合同,我已经欠了三十万的违约金了,我把自己卖给了一家私立医院五年,我会带着你儿子在那个见鬼的地方待五年,五年以后我出来,如果你还愿意要我的话。
但你没有回来。
你先失联了,那一个月里我给你打了不下两百个电话,全都告诉我无法接通。我找不到你,我找不到任何可以联系到你的方式。
我以为你出事了,我以为你牺牲了,我每天都抱着那个还没隆起来的肚子求老天爷开恩。后来你的电话能打通了,但我不敢接了。
因为我已经办好了离职手续,已经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已经买好了去外省的火车票。
我只要一接你的电话,我所有的决心都会像沙子做的城堡一样碎掉。我不能让你找到我,你一旦找到我,我就走不了了。
但我也不想让你觉得我死了。所以我让我妈什么也别跟你说,让你以为是我主动离开的,让你以为我是一个翻脸无情的女人。至少这样,你不会太难过,不会太自责。你只会恨我,恨一个人比想念一个人要轻松得多,你知道的。”
她终于说完了所有的真相,像一个溺水的人终于被冲上了岸,整个人脱力地靠在椅背上。
面馆里没有别的客人了,老板娘在柜台后面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橘黄色的灯光照在方小棠苍白的脸上,她看起来像一个刚从战场上撤下来的士兵——浑身是伤,但还活着。
沈朝宗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舌头上像打了一个结,所有的语言都被堵在喉咙里。他只能伸出手去,一点一点地,把她还放在桌面上的那只手包进自己的掌心里。
她的手指凉得像冰。
“那个私立医院,”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你待了多久?”
“四年半。”方小棠说,“比合同上少待了半年,因为崇信发高烧昏迷住院,我请了太多次假,医院那边跟我解约了。违约金从我剩下的薪水里面扣的,我已经还完了。”
“你妈妈呢?你弟弟呢?”
“妈妈去年走了,胃癌发现得太晚了。弟弟去外地打工了,偶尔打一通电话回来,过得不太好,但还活着。”
她的语气又恢复了那种平淡的调子,像是在念一份病历报告。
沈朝宗忽然间无比痛恨这种平淡,痛恨她为什么会把这么多年的苦难用一种叙述病程的语气讲出来,好像这些事不是发生在她身上,好像那个独自生下孩子、独自面对巨额债务、独自在异乡熬过一千六百多个日夜的人不是她,而是某个跟她毫不相干的陌生女人。
“方小棠,”他说,“你看着我。”
她抬起眼睛来看他。
他看着那双七年未见过的眼睛,那里面盛着一条长河,从二十四岁流到三十一岁,流过绝望流过挣扎流过孤独流过坚强,最后流到他面前,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面馆里,在这个深夜的橘黄色灯光下,终于汇成了一片海。
“你儿子叫沈崇信,”他说,“朝宗,崇信。”
方小棠的睫毛颤了一下。
“崇信是对长辈的尊敬和信仰,这是你给他取这个名字的意思。但对我来说又是一个意思,”他的手收紧了,把她整只手都包裹在自己的掌心里,“崇信,崇拜,相信。你崇拜过谁吗,方小棠?你相信过谁吗?”
她没有回答,但她也没有抽回手。
沈朝宗深吸了一口气,窗外北京冬天的风刮得正紧,面馆的玻璃门上蒙着一层白雾。
“从今天起,你给我相信一件事,”他说,“你欠的债我来还,你受的苦我今天才晓得,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跟你算不了账。我只有一个问题要问你。”
“什么?”
“你当年买的那张火车票,终点是哪里?”
方小棠张了张嘴,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说了一个城市的名字。
沈朝宗点了点头。那个城市离北京很远,坐火车要一天一夜。一个小县城,没有机场,不通高铁,是他从前执行任务都不会去的那种地方。
他站起身来,掏出一张纸币压在面碗底下,然后朝她伸出另一只手。
“走,”他说,“回家。”
方小棠坐在那里没有动。她看着灯下那只伸向她的手,那只手虎口有茧,指节粗大,是长年握操纵杆握出来的。
那只手曾经在滇西的山路上扶起过一个重伤的士兵,曾经在昆明的夜晚牵着她走过一条又一条开满蓝花楹的街道,曾经在七年前的那个秋天松开了她,不是因为他想松开,而是因为他以为她不想被牵着了。
她慢慢地伸出手去,指尖触到他掌心的那一刻,七年所有的疼痛都像退潮的海水一样涌了回去,留下的是一片平坦而坚实的沙滩。
她握住了他的手。
沈朝宗把她从椅子上拉起来,她撞进他怀里的那一刻,他终于做了七年前在昆明就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把双臂合拢,将她整个人紧紧地箍在怀里,用他全部的力气,好像他抱住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他这七年里所有失去的时间。
面馆的门被推开,冷风呼地灌进来,方小棠在他怀里哆嗦了一下。他把外套拉开来,将她裹了进去。
她闻到了阳光晒过之后迷彩服上残留的气息,干燥的,温暖的,像高原上那种能把一切水分都蒸发的强烈的阳光。她闭上眼睛,把脸埋进他的胸口,七年来第一次觉得自己不用再撑着了。
北城夜风从西山刮过来,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忽然就温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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